知识拓展
(一)法律知识拓展: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立法考察
本案中判定被告需承担“退一赔三”的责任适用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这是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我国立法中的典型体现。其实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我国的多部法律中均有体现,如《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一千二百零七条规定:“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或者没有依据前条规定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中的“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旅游法》第七十条第一款中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由此可见,我国在多个部门法的立法上采用了惩罚性赔偿制度,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我国的立法体系中,不仅适用于合同案件,也适用于侵权案件。那么,惩罚性赔偿制度在域外的立法又是如何呢?下面就以英美两国为例进行知识拓展。
现代惩罚性赔偿制度起源于英国,在英国仅适用于侵权类案件,适用范围受到很多限制,赔偿数额也不高。1964年英国Rookes V.Barnard案确立了惩罚性赔偿只适用于三类侵权行为:一是政府官员欺压性、专断性、违宪性行为;二是被告预先计算其侵权行为的不法获利超出对原告的赔偿;三是已有成文法中明确规定惩罚性赔偿的案件。1993年英国上诉法院进一步限缩了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即在符合上述适用条件的同时,侵权行为还必须属于1964年Rookes V.Barnard案之前判决所确定的侵权行为类型。1997年,英国法律改革委员会提出《关于加重的、惩罚性的和剥夺性的损害赔偿金改革报告》意图扩大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范围,主张惩罚性赔偿可以适用于“任何侵权或衡平法上的不法行为,也可以适用于基于任何法令所规定的民事不法行为,只要适用惩罚性赔偿与法令的目的相符”。[5]但需要注意的是,英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仅适用于侵权领域,不适用于合同领域。尽管有学者对违约是否适用惩罚性赔偿进行探讨,但是英国政府在2007年就《损害赔偿法》发布咨议报告时指出,“政府无意在民事程序中拓展有关惩罚性赔偿的立法”。[6]
美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与英国相比,适用范围更加广泛,但美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没有统一的标准,各州对于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规定有所差异。与英国不同的是,美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除了在侵权领域适用之外,在合同领域也加以拓展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在合同领域的适用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1)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竞合的案件;(2)当事人之间存在特殊关系的案件。[7]1994年,美国法律统一委员会专门制定了《惩罚性赔偿示范法》并于1996年通过,《惩罚性赔偿示范法》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指导性适用条件供各州立法参考,包括满足以下条件:(1)客观上被告实施了损害原告的行为,需依法负责;(2)原告可证明被告存在造成损害的主观过错;(3)对被告有科以惩罚性赔偿的必要性(须遏制被告类似行为)。[8]但是这个法案并没有具体规则,在具体的案件中惩罚性赔偿是否必须适用,以及赔偿金数额的确定等方面并没有具体的标准,实际上需要各个州的法官与陪审团自由理解和裁量。(https://www.daowen.com)
(二)技术知识拓展:笔记本电脑的参数配置
在本案中,李小强购买的笔记本电脑在商品详情页面以较大的字体在显著位置标示为“六核心”“十二线程”字样,而实际收到的笔记本电脑配置为“四核心”“八线程”,那么这里的“核心”“线程”的含义是什么呢?为了避免在选购电脑时碰到和李小强一样的遭遇,下面就一同来了解一下相关知识吧。
如同人的大脑一样,CPU是计算机的大脑。在CPU中有两个重要的参数就是本案中的“核心”和“线程”。核心是指CPU上物理存在的内核数量,好比人干活的胳膊,四核心就是有四条胳膊,六核心则代表有六条胳膊,胳膊越多可以同时进行的任务就越多,也就是说,在同等条件下核心数越大,处理任务的能力越强。而线程是一个虚拟概念,好比一条胳膊上的手的数量。早期电脑都是单核心单线程、双核心双线程,核心数和线程数是相等的。后来,英特尔公司发明了让一个核心具备两个线程的技术(HyperThread超线程,简称HT),提高了处理器的利用率,好比利用新技术让每条胳膊上又长出了一只手,从而提升了干活的效率。本案中宣传页面所示的“六核心”“十二线程”配置的笔记本电脑,相当于这台电脑可以有六只手十二条胳膊工作,但实际收到的笔记本电脑只有四只手八条胳膊(“四核心”“八线程”)工作。所以买电脑的时候,一般情况下CPU核心多的比核心少的要好,在核心数一样的情况下,线程数越多的越好,在实际中核心数、线程数越多的CPU,价格相对也越贵。
其实除核心与线程的数量越高性能越好外,还有一个极其重要的参数是“主频”,也就是我们通常听到的3.2GHz、3.6GHz、4.0GHz等。CPU的主频就好比我们最常使用的胳膊的肌肉,主频越高(肌肉越强),干活的力量越大。否则就算有八条胳膊(核心)十六只手(线程),也只是看起来张牙舞爪,实际上枯瘦如柴,效果也并不会很好。一般办公应用、图片编辑、影音娱乐属于常用单线程应用,CPU主频高,核心和线程数少一点儿无所谓,但如果有图形渲染、视频剪辑、大型游戏等需要进行大量并行运算的需求,多核心多线程同时工作显然比核心、线程少而仅是主频高的“肌肉男”能够节省大量的时间。因此,选购电脑时首先要看核心的运算能力,然后考虑多核心多线程的总体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