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提示
(一)消费者擦亮眼睛
俗话说货比三家不吃亏,小心驶得万年船,在网络购物的环境下,消费者不能直接、现实地检验从网络上购买的商品质量,只能通过销售者的产品描述、图片观感等间接方式获取商品的信息,因此,消费者应该擦亮眼睛,多方比较,通过考察销售者的网络店铺评分、商家信誉、买家评价、差评数量、物流速度等多方面信息来确认购买的商品是否真的符合自己的要求。如果没有购买到符合自己要求的商品,应该在收到货物之后及时检验,并在发现问题之后,马上与销售者沟通协商。更要学会寻求法律救济,了解相关法律规定,请求法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不法商家承担法律责任。
(二)销售者诚信经营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网络商业交易日益繁荣,部分网络销售者利用网络商业交易的缺陷钻空子,唯利是图,罔顾自己的商业信誉,违背自己的良心,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存在质量瑕疵的商品,违反合同的规定,不完全履行甚至根本不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责任,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更有甚者,在消费者起诉至法院以后,仍然不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推诿扯皮,这种做法既伤害了消费者,又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实在是两头不讨好。做买卖,只有以诚信为本,才能细水长流。
(三)法律应居中衡平(https://www.daowen.com)
法律以天平作为标志,天平居中,衡平各方,虽说法律人只忠于内心的法律,但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法律应当充分听从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根据事实情况,衡平当事人的利益,依照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判,例如违约损害赔偿是最重要和最具广泛适用性的违约责任形式,在适用时应严格依照相应规则行事,体现其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一方面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促进交易的进行和维护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如此,才能真正实现定分止争、息诉宁人的法律效果。
【注释】
[1]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二庭书记员。
[2]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二庭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