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译介行为理论框架
译介学关注的恰恰就是文学翻译在传播文化的过程中具有的独特价值和意义,提出研究翻译不能简单地停留在语言分析层面,而要探讨翻译过程中删改、增添、有意误译等现象背后的文化原因,揭示译语文化系统中的政治、意识形态、文学观念、经济因素等对文学翻译的操纵和影响,从而讨论翻译文学的文学、文化功能及其意义(谢天振,1999:1;查明建,2005:49)。“创造性叛逆”(Creative Treason)是译介学研究的基础和出发点,包括译者的创造性叛逆和接受者与接受环境的创造性叛逆。译者的创造性叛逆有两个方面:译者在自身的世界观和教育背景的影响下,对作品的理解会产生创造性叛逆;在译者的翻译理念及译语环境的翻译规范制约下,译作的语言和风格会出现创造性叛逆。接受者与接受环境的创造性叛逆,即读者在自己的世界观、文学观念、个人阅历等因素的影响下,对译作的理解产生的创造性叛逆,其根源还在于接受环境(谢天振,1999:130-173)。在研究《中国文学》50年来的译介过程中,就必须考虑译者、接受者和接受环境对译本的创造性叛逆。译介学对翻译研究的关注和解释与翻译研究文化学派的理论视角殊途同归、不谋而合。
翻译研究文化学派的代表人物有詹姆斯·霍尔姆斯(James Holmes)、伊塔马·埃文-佐哈尔(Itamar Even-Zohar)、吉迪恩·图里(Gideon Toury)、西奥·赫曼斯(Theo Hermans)、安德烈·勒菲弗尔(AndréLefevere)、苏珊·巴斯奈特(Susan Bassnett)等学者,他们的学说不局限于翻译研究语言学派聚焦源文—译文的语言对比,而是侧重从文化层面审视翻译研究,“都对影响翻译产生和接受的规范和约束机制、翻译和其他类型文本生成之间的关系、翻译在特定文学以及不同文学之间的相互影响中所扮演的角色和地位感兴趣”(Hermans,1985:10-11),其核心研究范式是“描写/系统/操纵范式”(谢天振,2008:198),这种研究视角为翻译研究打开了另外一扇窗户。
以色列学者埃文-佐哈尔于1970年在俄国形式主义和捷克结构主义的基础上提出了多元系统论(Polysystem theory),认为“把各种符号现象即由符号支配的各种人类交际形式(如文化、语言、文学、社会)视为一个个系统,而不是由各种迥异元素组成的混合体,才能更加充分地理解和研究它们”(Even-Zohar,1990:9)。多数情况下,一个符号系统是由多个系统组成的一个多元系统,这些系统之间交叉重叠,虽在同一时间各有不同的选项,但是互相依存,构成一个整体而运作(Even-Zohar,1990:11)。在一种文化中,那些被统治阶级当作正统去认可的文学规范和作品(包括模式和文本)才被称为“经典化”的文本,其中最突出的作品会被社会保存下来,成为历史遗产的一部分;那些“非经典化”的文本则慢慢被遗忘(Even-Zohar,1990:15)。“一般而言,整个多元系统的中心就是地位最高的经典化形式库”(Even-Zohar,1990:17),“形式库(repertoire)就是制约文本生产的规律和要素(单个的、多个的或者整体的模式)的集合。 自世界上最早的文学出现以来,这些规律和要素中的一部分似乎就具有普遍性,但是还有一大部分显然会随着时代和文化的不同而改变”(Even-Zohar,1990:17-18)。“经典化”和“非经典化”的划分并不意味着文学存在“好”与“坏”之分,只是看它是否符合统治阶层的规范。某一时期构成“经典化”文本的那些要素只是那一时期的文学规范,这些规范的集合就是经典化形式库,而“制约当权人士行为的文化模式必然也制约着经典化形式库”(Even-Zohar,1990:18)。随着社会的变革,“经典化”和“非经典化”文本的位置可能会发生游离,甚至完全互换。按照多元系统理论,统治阶级总是按照自己的意识形态和文学审美态度把一部分文学作品塑造成“经典”文本。在国家译介行为中,译介主体代表的是统治阶级的旨趣,因此,他们很大程度上会译介那些被树立为“经典”的作品,那些作品便有机会成为翻译文学的一部分。
“翻译文学不仅是文学多元系统中不可分割的一个系统,还是其中最为活跃的系统”“翻译文学在文学多元系统中是处于中心还是边缘,其位置是否与创新的(主要)或者保守的(次要)形式库有关,这都取决于所研究的多元系统的具体组成部分”(Even-Zohar,1990:46)。“如果翻译文学在文学多元系统中占据中心位置,则说明它积极参与形成多元系统的中心”(Even-Zohar,1990:46),这表现为三种情况:“当某种文学多元系统尚处于形成之中;当某种文学处于‘边缘’或(且)‘弱势’地位;当某种文学出现转折、危机或真空状态”(Even-Zohar,1990:47)。“不论翻译文学处于文学多元系统的中心或是边缘,都不意味着其整体情况都是如此。翻译文学自身可以分为很多层级,有可能其中一部分取得了中心位置时,其余部分却仍然处于边缘”,研究表明“翻译文学的‘正常’位置一般都处于边缘”(Even-Zohar,1990:49-50)。翻译文学地位的变化会带来翻译规范、翻译行为和翻译政策的变化(Even-Zohar,1990:50)。当翻译文学处于中心位置时,译者关注的不仅是用本国文学形式库中已有的文学模式来翻译源语文本,还要勇于打破已有的传统规范,创造新的文学模式,这时充分翻译(adequacy,即复制原文的主要文本关系)的可能性就比较大,所采用的翻译规范(translational norms)在译语文学看来可能暂时显得过于标新立异;当翻译文学处于边缘位置时,译者主要用已有的次要文学模式来翻译源语文本,这时的翻译是不充分的(Even-Zohar,1990:50-51)。如果翻译文学能够打破译语文学既有的文学规范,建立新的文学模式,译语文学也接受了这种新的文学规范,那么,翻译文学就在译语文学中占据了中心位置,对译语文学便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从翻译文学在译语文学中的地位可以看出译介作品在译语国家的效果和影响,翻译文学是考察文学译介传播与接受的一个重要指标,其文学地位的变化同时又反映出翻译规范和翻译政策的变化。要想考察由源语国家主动译介的《中国文学》在译语国家的传播和接受,就必须考察《中国文学》译介的作品是否打破了译语文学的规范而得到译语文化的接受和吸收,在译语文化中能否占据中心位置。
埃文-佐哈尔在《多元系统理论》(“Polysystem Theory”)、《文学系统》(“The‘Literary System’”)、《翻译文学在文学多元系统中的地位》(“The Position of Translated Literature within the Literary Polysystem”)三篇文章中提出的上述观点为分析《中国文学》译介主体在生产译本的过程中对“经典化”文本的挑选及译语文化对译本的接受情况提供了理论支持。但是多元系统论并没有分析哪些主要因素会影响译介主体对“经典化”文本的挑选,只是给出“当权人士行为的文化模式”这一模糊解释。另外,在分析翻译文学在译语文学中占据不同地位所反映出的翻译规范时,也只是用了“充分翻译”和“不充分翻译”的说法,对翻译规范的界定和解释过于简化。图里、切斯特曼(Andrew Chesterman)、赫曼斯、勒菲弗尔等人从佐哈尔这些不太完善的概念、解释、假设出发,建构出“翻译规范”“改写/操控理论”等具体分析工具,进一步补充、发展、完善了多元系统理论,也为本书分析《中国文学》的译介策略提供了有用的理论阐释工具。
佐哈尔在论述翻译规范时所提的“充分翻译”是从源语出发,而他的同事图里则在此基础上从译语出发提出了译文的“可接受性”(acceptability),对影响翻译过程的翻译规范进行了一系列有益的探索。图里认为译者在“充分性”(遵从源语语言和文化规范)或是“可接受性”(遵从译语语言和文化规范)两端之间的选择倾向建构了译者的初始规范(initial norm),这一规范是译者在翻译之初受源语文化和译语文化的制约所做的选择,支配着翻译行为中的其他规范和译者在翻译过程中的其他决策。另外,他还提出预先规范(preliminary norms)和操作规范(operational norms)这两个适用于翻译的规范。预先规范在两个相关的方面发生作用:特定时间的特定文化或语言中的翻译政策(translation policy)制约着对需要译入的文本类型甚至单个文本的选择;特定文化对待转译译本的态度制约着对直接翻译(direct translation)抑或间接翻译(indirect translation)的选择。操作规范直接指导翻译过程中所做的实际抉择,包括矩阵规范(matricial norms)和文本语言规范(textual-linguistic norms),前者影响源语文本的语言材料、内容、文体、形式在译本中的分布和呈现,即是否需要增加、减少或者做其他改动;后者影响译者在译语语言和文体上的选择(Toury,1995:56-59)。通过图里的定义和解释,可以看出初始规范支配着译者的翻译策略,预先规范制约着译语文化对文本的选择,操作规范影响着译者的翻译方法和技巧。按照图里的说法,预先规范在逻辑上和时间上都先于操作规范,两者又有可能互相影响、互为条件;它们和初始规范关系紧密,也可能与其相交(Toury,1995:59-60)。这三种翻译规范恰好表现出译介学所说的译者的“创造性叛逆”,但是由于它们仅仅围绕译语对文本的选择(译前)、翻译策略和方法(译中),不涉及译本的接受(译后),因此未能解释接受者和接受环境的“创造性叛逆”以及多元系统所观察到的翻译文学在译语文化中的地位变化。
当然,翻译规范不能直接被观察到,图里认为翻译规范一般是通过文本(textual)和文本外(extratextual)资源重构出来的。通过译本可以考察所有规范,通过大量译本或语料库可以考察各种预先规范,译本构成了文本资源;文本外资源包括半理论性或评论性的观点,比如:规定性翻译“理论”,译者、编辑、出版商及其他相关人员的翻译思想和言论,对个人译作、译者或某派译者的翻译行为的评价等(Toury,1995:65)。图里不仅对翻译规范进行分类,并且提出了考察翻译规范的方法。对于《中国文学》个案来说,通过考察这一期刊上所有的译文及其他相关资料,便可梳理出译者选择了哪些译本、其翻译策略和方法如何,从而归纳并总结出其受到哪些翻译规范的制约。
赫曼斯没有对翻译规范进行分类,但是他在图里的基础上扩充了研究翻译规范的方法。他认为首先应该研究译本本身,其次是副文本(paratexts)和元文本(metatexts)之类的资料。副文本包括译序、译跋、脚注之类;元文本是独立发表并探讨其他文本的文本;其他可以看作副文本和元文本的资源包括译者、编辑、出版商、读者以及译界的言论和评论,对翻译的讨论与评介以及理论性和纲领性的评述。另外,还可以利用翻译教科书、由翻译引发的法律纠纷及与版权法相关的文本、翻译发行的数据(包括重印和改编的)、翻译获奖情况(包括获奖者、颁奖者、获奖原因)等进行研究。这些文本、副文本、元文本、超文本材料并没有一定的起始顺序,需要根据不同的研究个案去选择(Hermans,1999:85-86)。这为本书收集、整理并分析与《中国文学》相关的副文本提供了一定的理论依据。
另一个详细划分翻译规范的学者是芬兰的切斯特曼,他把社会生理学的“文化基因”(meme)引入翻译研究,认为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占据主导地位的文化基因就是规范,而这些规范会深深扎根于翻译理论和实践,其中占主导地位的规范就是翻译规范(Chsterman,1997:51)。他首先分析了社会学和语言学的规范,在此基础上才提出了对翻译规范的划分,他讨论的翻译规范涵盖了图里的操作规范和初始规范。他把翻译规范分为期待规范(expectancy norms)和专业规范(professional norms),也可称为产品规范(product norms)和生产规范(process norms)。期待规范是译语读者对译本的期待,受译语文化流行的翻译传统和同类文本形式的制约,也受经济、意识形态、权力关系的影响。读者的期待表现在文本类型、语言、文体、语域、语法、文本特征、词汇搭配等方面。期待规范基本上是由于其自身在译语社会的存在而生效的,但在有些情况下,它由某种规范权威(教师、考官、文学评论家、翻译评论家、审稿人等)的作用而生效。这些专家被人们认为有确认此类规范的能力,他们可以对社会中已广泛认可的规范予以确认,在此意义上,他们代表的是整个社会,他们受到其他成员的信赖(Chsterman,1997:64-66)。专业规范制约翻译过程,从属于并受制于期待规范,它来自规范权威,即优秀的专业译者,他们的翻译自然成为译语社会评估其他译本的标准。换句话说,专业人士的翻译行为表现就是专业规范。专业规范又分为责任规范(the accountability norm)、交际规范(the communication norm)和关系规范(the relation norm)。责任规范和交际规范并不为翻译活动所特有,但关系规范只存在于翻译活动之中。责任规范是一种道德规范,要求译者忠诚于源语文本作者、翻译委托人、译者自己、预期读者及其他相关各方;交际规范是一种社会规范,要求译者根据情况优化翻译所涉及的各方之间的交流;关系规范是一种语言规范,要求译者在源语文本和译语文本之间建立并保持一种合适的相关类似性,译者可根据文本类型、委托人的意愿、源语文本作者的意图以及预期读者的需求判断如何平衡这种关系。这三种专业规范一部分是由规范权威的批准而生效的,但也有一部分专业规范像期待规范一样,由于自身的存在而生效。专业规范制约着译者在翻译之前对原文的阅读,译者的期待规范会影响其对原文的理解(Chsterman,1997:67-70)。
切斯特曼对翻译规范的划分说明他把翻译看成一种受规范约束的行为过程。他认为翻译规范会影响译者的翻译策略,这里的翻译策略主要指语言层面,分为句法/语法策略、语义策略和语用策略三类(Chsterman,1997:88-93)。切斯特曼用翻译伦理(translation ethics)来描述制约翻译规范的四种价值观:明晰(clarity)、真实(truth)、信任(trust)和理解(understanding),它们一一对应期待规范、关系规范、责任规范、交际规范。前两种价值观围绕文本语言展开,后两种价值观调节翻译相关各方之间的关系(Chsterman,1997:172-186)。切斯特曼对翻译规范的论述比图里更加多样化,但他对翻译规范的研究倾向于规定性研究,认为译者应该遵守这些规范,而图里和赫曼斯是用描述性研究说明译者在翻译规范下可能有的种种选择。在真实的翻译活动中,译者不可能完全遵守每种规范,尤其这些规范之间会互相产生矛盾,这时译者应该如何选择,切斯特曼却没有给出解释。
就《中国文学》个案来说,翻译规范决定了译介主体在翻译之前如何选择源语文本(预先规范和期待规范)、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如何挑选翻译策略和方法以及如何协调翻译活动各方的关系(初始规范、操作规范、期待规范和专业规范),这些需要借助译本及与译本相关的那些文本资源来考察。翻译规范的提出为研究《中国文学》的译前和译中两个环节准备了具体的理论工具,只有期待规范涉及译本在译语环境的接受和影响,尽管前文中也提出期待规范受经济、意识形态、权力关系的影响,但是侧重从语言和文本的角度去解释。而赫曼斯在多元系统论的基础上认为,从译语角度来看,所有翻译都意味着对源语文本一定程度上的操控。因此,翻译研究有两种情况:侧重考察制约翻译方法和译文的各种翻译规范、限制和假设;解释翻译对译语环境产生的影响,即译语系统对特定翻译(或某些翻译)的接受或排斥(Hermans,1985:11-13)。赫曼斯认识到翻译都是有目的的,翻译离不开文本和语境,更脱离不了社会政治、权力关系、意识形态,他认为勒菲弗尔提出的意识形态、诗学和赞助人三要素能够直接解释植根于社会和意识形态之中的翻译的影响,并且为翻译的实证研究建立一个全面的理论上和方法论上的框架做出了努力(Hermans,1996:40-41)。
比利时学者勒菲弗尔认为“翻译就是对原作的一种改写(rewriting)”,反映了某种意识形态(ideology)和诗学(poetics)。改写是一种操控(manipulation),为权力服务(Lefevere,2004:vii)。他跟佐哈尔一样,把“系统”引入文学研究,认为文学系统在双重因素的制约下得以与社会其他系统步调一致。第一个因素是来自文学系统内部的“专业人士”(professional),比如译者,为了让文学作品得到主流意识形态和诗学的接受,他们会改写原作。第二个因素是来自文学系统外部的“赞助人”(patronage),类似权力实体(人、机构),可以加速或阻碍文学的阅读、书写和改写(Lefevere,2004:14-15)。可见,赞助人制约着译者的翻译。赞助人包括三个要素:第一个是意识形态,不仅仅指政治领域,还指由制约人们行为的模式、惯例和信仰所形成的网络体系,操控着对文学形式和内容的挑选;第二个是经济,给改写者报酬或者提供职位以维持其生计;第三个是社会地位,改写者接受赞助就意味着要融入赞助人的组织及其生活方式。它们通常以不同的形式组合并互相作用。赞助又分为分散型赞助(differentiated patronage)和集中型赞助(undifferentiated patronage)。如果意识形态、经济、社会地位这三个赞助因素由同一个赞助人分配给译者,那么赞助是集中型的;如果译者在经济赞助上的成功相对独立于意识形态,并且不一定获得社会地位,那么赞助是分散型的(Lefevere,2004:16-17)。制约译者翻译的另外两个要素是译者的意识形态和主导译语文学的诗学,它们决定着译者的翻译策略和方法。译者的意识形态可能是译者自愿接受的,也可能是赞助人强加的(Lefevere,2004:41)。诗学包括两种组成部分:一种是一系列的文学策略、文学类型、文学动机、文学原型人物和场景以及文学象征等基本因素;另一种是文学在社会系统中所扮演的角色或是应该扮演的角色(Lefevere,2004:26)。前者是诗学的基本组成因素,后者是诗学的功能因素。诗学的功能因素显然跟其外部的意识形态关系紧密,并由文化系统中的意识形态力量催生(Lefevere,2004:27)。
由此可见,意识形态、诗学和赞助人制约着“翻译规范”,尤其是当各种翻译规范之间发生矛盾或冲突的时候,“改写理论”三要素决定了译者对翻译规范的选择,也制约着译本在译语环境的接受和影响。《中国文学》的生产和传播分别在源语国家和译语国家两个不同的社会环境中进行,表面上看起来《中国文学》的生产只受源语国家社会环境的影响,但是国家主动对外译介时不得不考虑译语读者和接受环境,因此,该刊物的生产过程不仅受到源语国家意识形态、诗学和赞助人的影响,同时还受到译语国家意识形态和诗学的影响。由于其传播和接受只在译语国家发生,因此只受到译语国家意识形态和诗学的制约。“多元系统理论”“翻译规范”和“改写理论”共同解释了制约《中国文学》翻译过程的各种要素,这个过程包括对源语文本的挑选及译本的生产、传播和接受,对《中国文学》对外译介的各个环节具有理论指导作用,但是仍然不能解释《中国文学》作为一种国家译介行为的社会功能。翻译是一种跨文化的社会现象,《中国文学》50年来的译介活动就是国家机构主动对外译介传播中国文学文化的一种社会行为。刊物呈现给译语读者的译作是译者通过不同于源语的另外一种语言和形式所表达出的大量各式各样的文化信息的集合体。勒菲弗尔(Lefevere,2001:41)把文本所附载的文化信息看作布迪厄所说的“文化资本”(cultural capital),并指出翻译是传播、分配、调节这种文化资本的一种形式。
在翻译研究者看来,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迪厄(Pierre Bourdieu)提出的“场域”(field)、“资本”(capital)、“惯习”(habitus)概念及其之间的关系能够很好地解释翻译的社会功能。“场域”跟佐哈尔的“系统”类似,指“由位置与位置之间的客观关系组成的网络或结构”(Bourdieu,1992:97),“位置之间的层级关系由其权力斗争或资本种类的不同来决定”(Bourdieu,1992:113-114)。“资本”是用来界定场域及其边界的东西(Bourdieu,1992:98),以物化或具体形式累积而成,能够产生利润或复制自身(Bourdieu,1997:46)。“文化资本”(cultural capital)可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经济资本,是一种制度化的教育资质(Bourdieu,1997:47),是“有关文化知识、文化能力和文化禀性的形式”(Randal Johnson,1993:7)。文化场域中的另一种重要资本是“象征资本”(symbolic capital),就是那些被场域中其他参与者认可的资本形式(Randal Johnson,1993:7)。文学场域处于权力场域(field of power)之中并受其支配(Bourdieu,1993:37-40),它“是一个充满斗争的力场,旨在改变或者维持已经建立的力量关系,每一个参与者用从之前的斗争中获取的力量(资本)制定策略,这些策略的总方向由该参与者在权力斗争中的地位(即他所拥有的具体的资本)来决定”(Bourdieu,1990a:143)。“惯习”是“可持续的、可换位的倾向性系统,是被结构的结构并具有先倾向于结构功能的结构,即生成、组织实践和表述的规则,这些实践与表述在客观上能够与其结果相适应,但并不以有意识的目标谋划或掌握达到这些目标所必需的操作手段为前提”(Bourdieu,1990b:53)。惯习是历史的产物,确保过去的经验积极呈现于现在,汇集在每一种理解、思想和行为机制之中,保证经过时间洗涤的实践的正确性和持续性,比所有正式的规则和明晰的规范都更加可靠(Bourdieu,1990b:54)。“惯习”和“规范”有颇多相似之处,法国学者丹尼尔·西梅奥尼(Daniel Simeoni)认为惯习涵盖规范,惯习在一定程度上由规范塑造,而规范又在一定程度上通过惯习表现出来,因此规范是以惯习为媒介与译者相互作用的(Simeoni,1998:33-34)。惯习与场域密不可分,场域塑造了惯习,惯习让场域有了意义(Bourdieu,1992:127)。布迪厄认为场域中的实践由不同的逻辑支配,从而以不同的形式实现,可表示为公式:[(惯习)(资本)]+场域=实践(Bourdieu,1984:101)。我们可以理解为,场域是参与者的行动空间和关系存在,塑造了参与者的惯习,资本是构成场域的资源,惯习与资本充实并构建着场域,实践使场域不断发生变化。
国家译介行为便是一种发生在各种场域交织之中的社会实践,《中国文学》是一种被国家掌握的象征资本,经过50年来连续不断的出版发行得到一定的累积增殖。国家为获得更多的资本在场域中斗争,获得的象征资本越多,在场域中的权力就越大。从整体来看,国家对外译介文学的目的是沟通、劝说或影响另一文化的受众,塑造并提升自我文化形象,以期获得更多的经济和政治利益。由此可见,布迪厄的场域理论揭示了国家译介行为的社会功能,即国家利用翻译文学这一象征资本,通过其在文化场域的积累增殖来扩充加强自己的权力场域,目的是在更大的场域内赢取更多的利益。
“翻译规范”和“改写理论”为《中国文学》在生产和接受环节受到的各种制约因素提供了分析工具,“场域理论”又从整体上解释了国家译介行为的社会功能。因此,本研究的理论视角如图4所示。
图4 理论视角
综上所述,文学译介是传播文学的一种手段,译本要想达到有效传播,需要遵循译介学和传播学的规律。译介学和翻译研究文化学派的相关理论为本研究提供了有力的理论依据,清晰地指明了本研究需要关注的研究要素和内容。本书主要按照传播模式的六个要素,用翻译研究的相关理论从译介主体、译介内容、译语语言、译介渠道、译介对象、译介效果这六个要素分析《中国文学》的50年译介实践,这六个方面并非一个一个孤立地存在,而是互相依存、不可分割的关系。从《中国文学》的译介过程来看,本研究的理论分析工具主要是“创造性叛逆”“多元系统论”“翻译规范”和“改写理论”;从《中国文学》的译介功能来看,本研究的理论分析工具是布迪厄的场域理论。
事实上,译介行为的主体自古至今大多是由译语国家担当的,即通常所说的由外语译入母语的翻译活动,因此,翻译理论大多建立在由译语国家主动译入的翻译行为之上,译介学和翻译研究文化学派也不例外。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建立在大量译入实践基础上的翻译理论不能解释《中国文学》这种由源语国家担当译介主体的主动译出的翻译行为。从以上分析的理论视角可以看出,通常情况下,主动译入时需要考虑影响译本在译语环境中的生产与传播的因素,那么对比之下,《中国文学》主动对外译出的翻译行为在源语国家发生,所以译者选材和翻译时既需要考虑源语生产环境的影响,又要考虑国外译语环境的接受程度。简言之,常见的翻译活动为译本的生产和传播是在同一个译语环境或者同一个译语流行的环境中进行的,而英文版《中国文学》的生产环境和传播环境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语言文化环境,所以《中国文学》的译介同时受源语环境和译语环境的双重制约。以上分析的理论视角和与之对应的译介传播六要素共同构成了本书的国家译介行为研究框架(见图5)。
图5 研究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