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方针以翻译策略为主

二、翻译方针以翻译策略为主

翻译方针跟编辑方针一样,除了主要通过赞助人确立的正式公文或会议纪要的文本形式表现出来之外,还会通过其他的“副文本”“元文本”或者“超文本”等文本外资源重构出来,包括翻译界重要的研讨会议、专家学者在重要翻译期刊上所制定或肯定的翻译方针等。《中国文学》赞助人及翻译界所制定的翻译方针包括翻译标准、翻译策略、翻译手段等具体的翻译方法。

(一)1951—1965:“信、达、雅”与编译合作

1.赞助人的翻译方针

1951年召开了第一届全国翻译工作会议,针对翻译质量问题,与会者认为应先从有组织的工作机构入手,一方面应加强公营出版社在出版翻译稿件之前的审校工作,另一方面应加强各编译机构翻译稿件的审校制度(新华社,1951)。在1954年召开的第一届全国文学翻译工作会议上,茅盾认为文学翻译工作中的一个主要问题是提高翻译质量,必须用明白畅达的语言翻译文学作品,忠实正确地传达原作的内容,并力求用文学语言把原作的风格传达出来,使读者读了译文能像读原作一样得到启发、感动和美的感受,此外还要加强翻译批评工作和编校工作(茅盾,2009:574-581)。郭沫若认为严复提出的“信、达、雅”主张非常重要,文学翻译尤其要注意“雅”(郭沫若,2009:560-561)。两次会议上所讨论的翻译方针包括重视编校工作及用文学语言翻译原作。第一届全国文学翻译工作会议的主办方是作家协会,其当时是《中国文学》的二级赞助人之一,主抓业务,因此会议上确立的翻译方针对另一个二级赞助人外文局的政策制定有很大影响。

1949年到1966年间,在外文局召开的会议上,其部署的编译计划中时不时会谈到翻译问题。虽然内容不多,但也足以看出国家在中译外方面的翻译方针。

外文出版社时任社长刘尊棋在总结全社1952年工作的会议上指出了翻译部门存在的一些问题。他认为翻译质量的高低是由思想政策与文字技术的结合程度决定的,结合得越好,质量越高;翻译的标准是“信、达、雅”,既要严格忠实原文文字和精神,又要掌握遵守外文本身的规律,两者必须结合,难懂的硬译与牺牲原文的“流畅”译文都不合标准;翻译的工作制度应将分层定稿与个人负责制相结合,坚持错误检查登记和统一译法规则;编辑应多多学习外文书刊,钻研不同专业领域的翻译(周东元、亓文公,1999a:63-64)。1961年,《中国文学》英文组开会讨论提高翻译质量,克服翻译中的“死译”问题(中国文学出版社,[1990]:15)。

1964年,《外文局工作条例》中对外文书刊的翻译工作做了明确的规定。首先,关于翻译标准。译文必须忠实于原文,又必须是流畅的外文。前者是指忠实于原文的意思和风格,也就是把中文的内容用外文正确地表达出来。不论翻译什么文章,必须重视原文,不能随意改变原文的内容。翻译文艺作品,必须使用文学语言。译文必须做到译什么像什么。判断译文是否忠实,必须联系上下文,从整体上看它是否准确地表达了原作的内容和风格,而不能单从形式上去看。后者是指译文必须合乎所译外文的语法习惯,让使用这种民族语言的读者正确了解原意。如果不尊重外文的语法习惯,把中文某些特殊的语法结构硬搬到译文中去,读者就会看不懂。这里说的外文是指现代通用的外文,也就是当今世界上同文的民族能够互相了解的语文。一个地区所特有而其他地区所不懂的词汇及用法,以及一般认为已经过时或古老的词汇及用法,都应该避免使用,片面强调译文必须忠实于原文,或者译文必须是流畅的外文,都是不对的(周东元、亓文公,1999a:368-369)。其次,关于编译合作。在中文编辑和外文翻译过程中,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纳以下办法中的一种或几种:“(1)在翻译过程中凡是牵涉到中文原稿的内容的问题,不论大小,一律由翻译向编辑部门提出,在中文原稿上改动后,翻译再在译文中照改。(2)凡牵涉到中文原稿的重要内容(提法、事实、重要注解、数字、重要的增删),翻译应向编辑部门提出,在中文原稿上改动后,翻译再在译文中照改。凡牵涉到中文原稿中的无关紧要的细节问题(如在一般文章中增加简单的解释性字眼,简化或改动重复、含糊的词句,颠倒前后句的次序,加技术性的注解,删去可有可无的事实),可由翻译自行在译文中变动,由翻译室(组)负责人或定稿人决定,有的可注明是译者注解,事后可将改动和注解等通知编辑部和其他有关语文室(组)参考。(3)根据需要和可能,将一部分编辑工作划给某些翻译去做(如在一般文章中加小标题、编索引、审查某些外国人写的稿子),这一部分工作由翻译或翻译室(组)直接向总编辑负责。”(周东元、亓文公,1999a:369-370)编辑和翻译应经常接触,紧密合作,互相尊重。双方意见如有分歧,应协商解决;如有重大分歧应报总编辑或编委会处理。再次,区别对待不同类型的稿件。对于政治和理论著作,翻译时必须格外谨慎,力求准确表达原文的内容,所有问题应严格请示汇报;对于文艺作品,翻译时必须运用文学语言,特别是应体会原文的风格,必要时须做适当的文字加工,如简化或改动重复、含糊的词句,颠倒前后句的次序,但不能随便改动原文的内容或自由发挥;对于一般报道,应尽量冲淡翻译的痕迹,可以有较大的灵活性,也必须避免粗暴地损害原文的重要意思,有关方针、政策和重大事实的问题不能随意改动。最后,尊重外籍专家的意见。外文书刊一向由外籍专家改稿,这使译文质量得到了提高。在文字方面应尽量听取他们的意见,向他们学习。此外,他们还从读者的角度对内容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其中有一部分对于改进对外宣传工作有帮助,应该采取主动的态度征求这类意见和建议。(周东元、亓文公,1999a:367-371)

简言之,外文局针对文学翻译所制定的翻译方针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翻译标准———“信、达、雅”,尤其不能损害作品的文学性;采取编译合作原则;不同类型稿件应采取不同翻译策略;尊重外籍专家意见。相比之下,《中国文学》同期的翻译政策中对翻译方针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遵从赞助人外文局的要求。

2.译界的翻译观

翻译界和文学界专家学者也发表了一些论文探讨文学翻译的问题。1959年,卞之琳、叶水夫、袁可嘉、陈燊在《十年来的外国文学翻译和研究工作》一文中肯定了严复的“信、达、雅”是我国的传统翻译标准,强调三者不可分割。艺术性翻译(文学翻译)标准,只有一个广义的“信”字———从内容到形式全面而充分的忠实,“达”和“雅”包含在“信”之内,因为形式为内容服务,艺术性不可外加(卞之琳等,2009:731-732)。可见,他们把“信、达、雅”作为一个整体,树立为翻译标准。

综上所述,从全国性会议和外文局的讨论可以看出,国家的翻译方针首先注重的是译文的质量,强调文学翻译的艺术性,重新确立“信、达、雅”的翻译标准并重视编译合作原则。国家对待翻译仅从译文出发,关注点是内容、语言和风格的再现,把“信”放在首位。专家们在大会上的发言或者在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虽然谈论的都是外译中的翻译标准,但由于我国翻译工作者同时肩负着外译中和中译外的任务,并且当时文学界和翻译界也并未刻意区分这两者的不同,因此当时国内对外译中的讨论通常也照搬在中译外上。可见,文学和翻译工作者都认为翻译的标准应该遵循“信、达、雅”,但是大家对其的理解并不统一,对其内涵阐述得也并不十分详细。因此,这一标准只能成为指导译者翻译的一种纲领性的最高标准,运用到具体翻译实践中则因人而异。

(二)1966—1976:直译、死译并取消编译合作

《中国文学》的赞助人和杂志社编辑部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提出的翻译政策非常有限,对翻译方针的指示几乎没有。1966年,外文局面对“文化大革命”新形势提出“不能照转照译”毛泽东思想,在转载国内宣传毛泽东思想的文章时,“除了中央负责同志署名的文章不能改动外,其他文章必要时可以改写或加工,以使外国读者易于理解、接受,但以不损文章原意为原则”(周东元、亓文公,1999 a:396)。

虽然外文局的指示是“不能照转照译”,但是外文局军管小组于1970年检查了《中国文学》等外文期刊中的差错,认为出现政治性差错的大部分原因是“政治不挂帅,思想革命化不够”,“很有可能阶级敌人从中进行破坏和捣乱”(戴延年、陈日浓,1999 a:255)。为了不受牵连,翻译中直译、死译、“对号入座”现象普遍,于是外文局的翻译方针变成一纸空文。编译工作取消了合理分工和个人签字的审稿制度,名为“集体负责”,实际无人负责。中国同事对外国专家不敢接触,外文局各个杂志社甚至纷纷辞退外国专家(戴延年、陈日浓,1999 a:255,257)。翻译中“政治挂帅”导致的直接后果便是翻译质量严重下降。

“文化大革命”时期对文艺工作的否定也导致了国内对翻译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严重不足。考虑到新中国的国际影响,外文局领导下的对外宣传并未停止,但是全国的翻译研究停滞、各种学术会议中断、学术刊物停刊。

(三)1977—1989:重回“信、达、雅”

“文化大革命”后,在赞助人制定的有限的翻译政策中全是“编”的内容,几乎没有“译”的部分,对翻译方针完全忽略。翻译界正处在复苏之中,尤其是1979年《翻译通讯》(今《中国翻译》)[25]的创办及1982年中国翻译工作者协会的成立促进了国内对翻译的重视和探讨。《中国文学》曾经的总编叶君健在编译工作中体认到严复提出的“信、达、雅”翻译准则“适用于任何文字的翻译”,“无论从外文译成中文或从中文译成外文”,“都不能离开这个准则”,“外国的翻译家在他们的工作中也基本上力图达到这个要求”(叶君健,1983:8-9)。《中国文学》曾经的副总编殷书训认为文学翻译与非文学翻译“不同的一点可能是文学翻译更注重译文的文采”,“有些翻译作品本身就是文学”(殷书训,1985:39)。综观《翻译通讯》上的文章,大多是翻译家们在文学翻译中的心得体会,围绕“信、达、雅”“信、达、切”“形似与神似”“音美、形美、意美”“准确、流畅、通顺”“忠实”等探讨外译中的翻译标准或策略。在仅有的两篇谈论中译外的文章中,也是把“忠实、通顺、准确”放在翻译策略的第一位。1983年,北京大学西语系邀请美国翻译理论家奈达(Eugene A.Nida)讲学,中国译协邀请其举办关于“西方语言翻译理论”的讲座,引起学界对奈达“等效翻译”理论的热议。

《翻译通讯》和中国译协都挂靠在外文局,《翻译通讯》上刊登的翻译观点对外文局的翻译方针制定有一定的影响,外文局对翻译方针的认识也会影响《翻译通讯》对文章的选择。无论是从《中国文学》总编和副总编的文章,还是从其他翻译工作者的文章来看,国内翻译界在20世纪80年代对翻译策略的认识还是以“信、达、雅”为主,并开始探讨西方翻译理论中的“对等”概念。

(四)1990—2000:“信、达、雅”不再是主要标准并恢复编译合作

1992年,《中国文学》赞助人中央对外宣传小组领导指出,在刊物人才外流的情况下,一方面要提高稿酬,另一方面要依靠社会力量搞好文学作品的翻译出版;1995年,时任外文局副局长黄友义提出,译者要把中文忠实地翻译成外文,在有些情况下需要对原文进行适当的编辑加工,译者有责任把读者难以理解的部分提出来与作者商量并酌情修改;1996年,外文局认为“要认真研究翻译工作”,“有条件的走编译合一的路子”(周东元、亓文公,1999b:215,246,303)。进入21世纪,赞助人对中译外的认识正在确立并逐步加深,这赋予了译者更多的改稿权,翻译标准不再拘泥于“信、达、雅”,赞助人认为可以依靠社会上的编译人员,并开始重新重视“编译合作”。

1990年,中国译协召开了全国中译英学术研讨会,这也是中国自1949年以来第一次专门针对中译英所召开的学术会议。时任外文局局长林戊荪在报告中指出,翻译是一种创造性的劳动,针对不同任务和不同稿件,用不同的翻译策略,“信、达、雅”“编译合一”“解释性翻译”都可行(林戊荪,1991:4-7)。以这次会议为契机,翻译界专家在会议前后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一致认为国内的体制导致我们在人员编制、待遇、发行和人才培养上出现了一些问题,中译外的选题需要有计划地针对读者来定,我们应重视“编译合一”和外国专家的改稿工作,应该允许译者的“创造性翻译”,加强对翻译人才的培养,我们的发行和出版需要跟国外的出版商合作(参见段连城,1990:2-10;冯亦代、杨宪益、叶水夫等,1990:4-10;沈苏儒,1991:8-14;裘克安,1991:4-5;冯亦代、胡允桓、程镇球等,1991:4-9)。十年之后,翻译界讨论的问题依然是这些。黄友义(2000:12-13)和专家爱泼斯坦、林戊荪、沈苏儒(2000:4-7)相继指出,翻译不是一种简单的语言转换,不是一种技术性工作,懂外文不一定会翻译,懂翻译不一定会中译外,必须重视外国专家的改稿工作和翻译人才的培养问题。

赞助人和翻译界专家从20世纪90年代起,对翻译的认识有了根本的转变,制定的翻译方针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信、达、雅”不再是主要的翻译标准,与外国专家的合作重新得到重视,选题、出版和发行也要针对外国读者来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