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模型的哲学论争

第一节 选择模型的哲学论争

就目前情况而言,将成瘾列为一种疾病的做法几乎解决不了任何实质性的问题。正如哲学家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所指出的,命名不是一个终点,也不是一个解决方案。相反,这只是一个开始,即为一种现象命名只是打开了一扇门,让提出问题成为可能。同样,将成瘾定义为一种疾病(而不是道德瑕疵),为提出问题提供了方向,其中一些问题将深入我们关于人性和心理的基础假设。

成瘾是一种精神疾病,这意味着什么?在称之为精神疾病的情况下,我们会发现基因畸变、病毒或细菌感染、器官或系统的衰竭或缺陷。可是,在成瘾的情况下,上述大部分医学相关的成因都是不存在的。尽管关于成瘾的遗传易感性的争论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并得到了收养研究和双胞胎研究的支持,但是并不存在导致成瘾的基因,而且先天遗传因素与可能的遗传缺陷之间的因果关系也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然而,有人可能会以其他理由辩称,成瘾是一种疾病无疑,因为医学影像学证据显示,成瘾导致大脑功能和结构发生变化。但是,有专家不同意上述观点,如果大脑中发生的结构性或功能性变化意味着成瘾是一种精神疾病,那么毫不夸张地说,几乎所有行为都会改变大脑的结构或者功能,包括值得我们选择和追求的活动,如学习新的语言、冥想和辩论。此外,大脑的变化是身体变化的一部分,将其与精神疾病联系起来,并不像人们通常想象的那么简单和自洽。

《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是精神病学专业的权威参考书,它应该提供一个关于成瘾的标准定义。遗憾的是,该手册没有采用定义的方法,而是提供行为标准来诊断它所谓的“物质使用障碍”,包括2个子类,即物质依赖和物质滥用。第一类旨在涵盖比第二类程度更严重的情况。《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采用这样的处理方式有其合理性:一方面,对成瘾这种复杂多样、界限模糊的现象下定义不可避免地会引起争议,而且对诊断没有多大帮助。最棘手的是,思维-大脑二元论形而上学的常用定义要么是循环的,要么是不连贯的。[1]另一方面,《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以清单方法通过描述和枚举的方式确定成瘾,与人们对“成瘾”的惯常理解相一致。综上所述,学科的权威机构并没有定义成瘾是什么。

然而,诊断的标准方法阐明了一个重要的事实,那就是没有明确的界限界定成瘾从何开始、从何结束,也没有成瘾类型的明确清单。如果当前的研究能部分解释成瘾问题,那么物质依赖和物质滥用只是迈出了成瘾研究的第一步。接下来有食物上瘾,[2]然后还有电子游戏成瘾,[3]购物成瘾,晒黑成瘾,以及其他的与物质无关的以行为模式为特征的成瘾症状。

在《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第四版中,“物质障碍”清单所列的一系列特定成瘾中,也没有明确的界线将成瘾者与非成瘾者区分开来。根据《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第四版,物质依赖是成瘾2个子类中较严重的一类,是一组认知、行为和生理症状,表明尽管存在严重的药物相关问题,但个体仍在继续使用药物。[4]尽管这个描述对于最普遍和最典型的案例来说,它似乎抓住了关键。然而,这种描述既没有描述成瘾的必要条件,也没有描述成瘾的充分条件,因为它排除了任何使用药物或酒精而没有明显物质相关问题的情况,如在早期尼古丁成瘾中发生的情况。以一名青少年的吸烟为例,他还没有经历过慢性肺病或高血压,甚至停止吸烟没有任何困难,这一事实并不能证明青少年没有成瘾的结论是正确的。进一步来看,尽管存在与瘾品有关的严重损害,但这名青少年似乎可以在一段时间内吸烟而不会上瘾。这名青少年与瘾品的关联可能涉及他与校方或家长的关系,青少年使用瘾品的根源可能在于反抗,而不是成瘾。

《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第五版进行修订,包括添加了“行为成瘾”类别,同时列出当前的“物质滥用”和“物质依赖”子类别,以支持新类别“成瘾和相关疾病”。随着成瘾研究日益受到重视,成瘾现象涵盖的范围也随之扩大。我们甚至无法预测50年后,什么才算成瘾,因为成瘾的边界一直在改变。

如果成瘾是一种疾病,那么我们需要弄清楚成瘾的原因和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