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主义的病与罚

二、消费主义的病与罚

只有当医疗和保险行业发展壮大,消费主义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时,成瘾的概念才变得流行起来。社会学家格尔达·里斯(Gerda Reith)认为到19世纪末,工业国家之间的利益趋同。在融合工业和医学利益的话语体系中,成瘾被设定为疾病状态,并构建了成瘾者的独特身份。[9]她主张,随着美国文化变得越来越工业化,资产阶级对工业生产力和劳动纪律的强调,自我调节和控制的特性提升到了个人和政治美德的高度,导致对被认为具有潜在破坏性的行为越来越不宽容。[10]为了使生产力持续增长,工人们自我调节他们对某些产品的消费变得越来越重要。无论他们做什么,员工都必须在日益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可靠地发挥作用。这似乎意味着,是社会经济流动的潜在破坏,而不是消费的数量本身,确立了一种物质或活动的成瘾特征。事实上,在过去的100年里,各类商品的消费数量一直在急剧增加。身份本身是通过一个人的消费模式创造出来的。“你是谁”是一个流动的结构而不是本质,是一种选择而不是自然的问题。[11]一个基于选择的身份,虽然它显然是一个通过自由创造出来的身份,但它是基于一种非常特殊的自由。

在丹尼尔·贝尔(Daniel Bell)40年前的著作中我们看到,资本主义的文化矛盾中,新教工作伦理的戒断主义价值观与资本主义价值观带来的即时满足的享乐主义价值观之间存在着根本性的冲突。众所周知,人们经常被各种各样的广告狂轰滥炸,这些广告鼓励人们纵情享受一切东西。这种消费主义的精神分裂方式对消费者至关重要,传达的信息很明确:越多越好,消费是好的。消费额外的产品,无论是饮食产品,消费者咨询,或成瘾的药物治疗,是对失控消费的“意志力疾病”的答案。关于这种情况最值得注意的是,所有这些消费、过度消费和反消费的责任完全在于个人。产生“成瘾”概念的过度消费系统本身从未被研究过。

在酒精中毒被理解为一种疾病之前,经常醉酒只是一种以快乐的名义进行的行为。但是,当这种醉酒与社会控制和生产力发展发生冲突时,一些团体开始请愿,要求消除它。世界范围内对禁酒令的广泛支持表明,酒精本身被认为是过度使用的罪魁祸首,而不是酒精使用者。以美国为例,在美国的禁酒政策变得越来越明显行不通之后,需要对酒精及其滥用进行一场概念革命,以证明废除实施该政策的宪法修正案是合理的。对酒精成瘾的概念传播开来。碰巧的是,在美国联邦国会通过了宪法第21条修正案废除禁酒令的同一年,比尔·威尔逊(Bill Wilson )和嗜酒者互戒协会(Alcoholics Anonymous,AA)根据这一理论,认为某些人生来就有酗酒的倾向(后来被称为上瘾人格)。从疾病的角度来定义成瘾,让医疗行业成为治疗成瘾的行业。随着这种疾病模式的蓬勃发展,需要专业治疗的成瘾者人数也在增加。加州的一项研究发现,1942—1976年,接受治疗的人数至少增加了20倍。[12]随着1987年美国医学协会的官方声明将成瘾定义为一种疾病,其治疗是医疗实践的合法组成部分,第三方偿付(保险支付)成为治疗成瘾的可能,将经济的另一个部分带入游戏。戒毒治疗成了一个非常大的行业。从1978—1984年,营利性住宅戒毒中心的数量增加了350%,其病例数量增加了400%。[13]美国药物滥用和精神健康服务管理局(Substance Abuse and Mental Health Services Administration))指出,2014年,美国超过11000家成瘾治疗中心的支出达到350亿。它已经成为一项主要的公共项目支出。联邦医疗补助计划和联邦医疗保险等联邦计划,以及州和地方项目,为上述支出提供了约3/4的资金,并将继续承担最沉重的负担,不过私营保险公司支付的比例正在上升。[14]

成瘾的疾病概念在美国文化中根深蒂固,在医学、教育,甚至刑事司法政策都将成瘾的疾病模式作为基本假设。尽管在90%以上的治疗中心首选的治疗方法是基于十二步精神模式,而不是医学。疾病模型的根深蒂固的假设可能被认为源于一个简单的事实,这种方法模型带有政治权力和权威,最好的治疗结果意味着以某些特权控制某些人自由。当药物使用或其他成瘾行为威胁到生产力、社会秩序或经济实力时,那些使用这些药物的人就成了诊断、干预和治疗的适当目标。伊莱恩·拉平(Elaine Rapping)指出,成瘾不仅是一种由生物学决定的疾病,不仅消除了从别处寻找其他可能导致问题的社会根源的必要,而且还提供了一种适当关注的方式,通过理解和治疗生物功能障碍,来处理那些似乎具有威胁性的人和行为,以及那些可能会打破现状的个人和行为。然而,不可忽视的事实是,他们被关在监狱里,受到污蔑,在其他方面被剥夺了权力。可以预见的是,当社会开始发现某些类型的放纵,受到某些类型的人群青睐,就会引起焦虑。[15]在考虑到社会发展对疾病的意志成瘾的概念时,我们一定不能忘记反思一下我们当中谁被认为是成瘾者,以及他们在社会经济机器中所处的位置。

例如,我们的法律体系对各种成瘾物质所表达的态度。根据米歇尔·亚历山大(Michelle Alexander)在其广受好评的著作《新吉姆·克劳:色盲时代的大规模监禁》(The New Jim Crow:Mass Incarceration in The Age of Colorblindness)中所述,1985—2000年,非法药物的使用和销售占联邦监禁人口增长的2/3,占州监禁人口增长的一半。尽管持有大麻相对无害,但在20世纪90年代,因持有大麻而被捕的人数占到毒品逮捕增长的近80%。[16]亚历山大的观点是,绝大多数被监禁的人都是有色人种。一个经常引用的统计数据是,非裔美国男性占总人口的6%,但他们占监狱人口的35%,而这仅仅是比例失调的监禁中的一个子群体。这些高监禁率的人群表现出更不稳定、更少的永久关系,这是监禁期本身造成的情况。更不用说一些相关的现象,如被监禁的人更难获得稳定的工作和较差的工作,以及更多地接触暴力和营养不良。这些情况导致每个人都处于高压力的生活环境中,不仅使成年人,而且使儿童在这样的环境中更容易受到药物使用和滥用的伤害。

使上述问题进一步恶化的是毒品本身的流行及其在社会经济地位较低的社区所带来的危险。虽然中上社会阶层的人喜欢使用毒品,但他们不希望在自己的社区中广泛使用毒品。几十年来,尽管中产阶级白人比黑人更有可能使用非法药物和酒精,但毒品使用、毒品销售和毒瘾对贫困社区和少数族裔社区的影响比白人社区和富裕社区更为严重,这一点一直备受争议。[17]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包括种族和阶级歧视,这些歧视导致某些群体被指责为社会弊病的罪魁祸首,包括福利和食品券的滥用,以及忽视和虐待儿童,尽管现有的统计数据与此相反。在成瘾问题上,我们同意威廉·科恩布卢姆(William Kornblum)的观点,即穷人和少数族裔被认为比其他人有更严重的成瘾问题的部分原因是,毒品的销售通常位于更贫穷、人口更密集的地区。为什么会这样呢?由于贫穷,穷人不太可能致力于改善健康和安全。毒品活动和成瘾对贫困地区影响更大的另一个原因是,缺乏资源和尊重的人缺乏接受职业培训和教育的机会。

随着美国向以信息为基础的经济转型,生产方式的改变常常剥夺了低收入的少数人获得报酬更高、更有保障的工业工作的机会,使他们几乎没有希望,也没有什么事可做。[18]分发毒品是许多人能够养活自己及其家庭的少数办法之一,大多数居民仍然无法选择离开这些副业。到了20世纪80年代,纽约、洛杉矶、华盛顿和迈阿密的贫民窟和移民社区已经成为可卡因和快客(crack)毒品交易的聚集地,带来了高频率的杀人和吸毒事件。科恩布卢姆解释说,少数族裔和新移民群体在非法毒品行业中不成比例地参与,与历史上被污名化、隔离的社区模式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19]

至少40年来,人们普遍认为,警察部队的创建和继续存在的目的是控制下层阶级的人。[20]执法者经常对特权阶级的违规行为视而不见,而对平民阶层的违规行为大力打击,这种加强执法和增加惩罚的做法无助于减少毒品的使用。生活在贫困和歧视中所带来的压力、创伤和绝望依然如旧。事实上,镇压会让这些事情变得更糟。亚历山大认为,大规模监禁在很大程度上与和吸毒有关的有色人种一起运行的法律、法规和非正式规则关联,所有这些都有力地强化了社会耻辱。[21]要限制某些主流社会的边缘人群,拒绝他们进入主流经济。禁毒执法政策创建了一个子类,它进一步定义了成瘾和整个人群的概念。亚历山大指责,这种隔离有色人种,以及社会经济阶层较低的人的方法,是一种令人震惊的全面的、精心伪装的种族化社会控制体系。

然而,成瘾的构建所实现的不仅仅是对被公认的边缘群体的控制。更重要的是,疾病模型暗示,成瘾者无法作为一个负责任的独立个体行事。成瘾视为一种疾病,一个人可以在他者的归因下产生成瘾。如果一个人决定将他所有的问题归咎于某种物质或行为,而不是归因于社会结构和压力、身体或性虐待,更重要的是,如果有人将他的问题归咎于他的成瘾,那么他就变成了一个成瘾者。然后,在一个奇怪的转折中,一个人不仅可以通过他的否认来证明他是一个成瘾者,而且在某种程度上可以通过反对这种描述的行为成为一个成瘾者。因此,成瘾成为一种疾病,一个人可以在他人的归因下立即发展。如果一个人决定将他所有的问题归咎于某种物质或行为,而不是社会结构和压力、身体或性虐待或其他任何东西,或者更重要的事,如果有人将他的问题归咎于他的成瘾,那么他就变成了一个成瘾者。

因此,由谁来决定谁是成瘾者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这与进行测试以确定某人是否患有糖尿病或心脏病是不同的。这意味着成瘾者都可以被迫接受治疗,理由是他的否认本身就是他的疾病的主要症状。这是最有问题的做法,住院治疗困难的青少年日益普遍的做法,成为一个合法的方式,父母允许他们成为别人的问题。专家可以代替父母处理儿童的成瘾问题,使父母遗弃和疏离的行为合法化,尽管这种做法会带来进一步分裂和使家庭失去力量的后果。这并不仅仅适用于吸毒成瘾,不受欢迎的行为,从赌博到电子游戏,从吃东西到性,再到看色情片,现在都可以接受治疗。对穷人来说,“治疗”指向监狱。

如果基于特定文化的不断扩大的成瘾类型的论点不具有说服力,成瘾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社会建构。让我们考虑另一种情况。在西方,成瘾的惊人的增长水平是社会态度的结果。在韩国,在某些社会环境中,鼓励甚至要求男性大量饮酒。虽然社会规范和习俗不鼓励女性饮酒,也不鼓励男性单独饮酒,但韩国文化支持下班后定期在酒吧饮酒聚会,之后许多参加者不得不被抬回家。[22]以这种方式放纵的人不会被认为成瘾,以这种方式喝酒也不会被认为是一个社会问题。事实是,即使具有较高的消费水平,由于社会结构限制了男性饮酒的时间和环境,统计数据显示,相对于西方,韩国的依赖——滥用比例是很低的。也就是说,虽然韩国男性酗酒的人数比西方国家多,但他们在生理上依赖酒精的比例比西方国家的男性要低。这表明,不同的文化不仅构建了不同的成瘾概念,而且有些文化根本不会使用成瘾的概念,或发展任何的实践或制度,伴随其被视为需要治疗的个人问题。对于过度放纵在整个习俗和实践体系中所处的位置,不同的文化观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是否存在成瘾这个观念。此外,这些社会观念、规范和传统本身似乎对使用者对物质的依赖程度有重大影响。

莱文(Martin Levine)和理查德·特罗伊登(Richard Troiden)认为,有些成瘾行为完全是由文化因素造成的。[23]例如,性成瘾和性冲动的概念是建立在有关婚外性行为的文化信仰之上的,这种文化信仰在20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变得更为公开。因为那些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性解放运动中性成熟的人被认为是对社会凝聚力的威胁,在这一时期以及之后不久,性行为的发展被那些坚持传统标准的人视为离经叛道。莱文(Levine)和乔顿(Troiden)指出,“性成瘾和强迫性行为往往是被主流机构所污名化的习得行为模式。”无论这种行为是被描述为成瘾或强迫,还是冲动控制障碍,这种诊断取决于文化上对构成性冲动控制要素的认知。[24]不同文化和不同年龄的人在态度和做法上存在着显著差异。例如,在性积极的文化中,多性伴侣是可接受的,而宗教对低性欲的强调被认为是不恰当的。莱文和乔顿断言,那些被贴上性强迫或性成瘾标签的行为,其本质并非病态,而是被社会文化所定义。然而,从成瘾性疾病的角度描述特定类型的活动或物质使用的含义是双面的。一方面,将人定性为成瘾者无疑会在成瘾者和非成瘾者之间造成一种自主权被剥夺的潜在差异;另一方面,由于自主性的降低,成瘾的归因也提供了一个借口,一个逃避责任的借口。诊断被用来妖魔化一些人,把他们和健康的人分开,也被用来释放他们对某些行为的责任。这个术语的灵活性使得每一种问题都有可能成为一种瘾,使得法律系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将治疗解释为要么是惩罚性的,要么是康复性的。正如吉恩·海曼所指出的,将成瘾定义为一种疾病的双重含义,既存在于监管成瘾药物的立法之前,也存在于医学模式背后:从一开始,成瘾就会招致法律禁令和治愈它的冲动。[25]承认或被指控为成瘾者,其本身的意义可能是对个人生活的谴责,比如当雇主或伴侣将其作为解除关系的依据,或者像越来越多的法律案件一样为自己开脱。罗斯说,在过去200年里,赌博成瘾在法律人士的眼中发生了双重转变。罗斯说,在19世纪以前,赌博被认为是一种罪,而不是一种不可言说的罪行,赌博的胜利被认为是一种永恒的诅咒,但它逐渐被视为一种恶习,是赌徒的过错和责任。[26]这一观点仍然是主流。例如,合法的赌博债务是不可强制执行的,因为赌博的提供者,像卖淫的提供者一样,被视为利用赌徒的恶习,而且行为自负风险。随着《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第三版将“病态赌博”列为一种公认的疾病,“赌博是完全由赌徒控制的一种选择”的观点开始消失。比如性成瘾、盗窃成瘾、酒精和毒品成瘾,在涉及过度赌博的案件中,许多被告成功地使用了疾病模型。一些律师甚至在他们的网站上做广告,说他们可以通过显示被告的行为是成瘾的结果来帮助客户。至少,他们声称如此能够削弱对特定犯罪故意行为的指控,从而使刑罚最小化。当然,如果使用这条防线是为了获得“因精神错乱而无罪”的判决,那么成瘾者在错综复杂的精神卫生机构中面临着不确定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