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 调节焦点的概念
古希腊哲学家伊壁鸠鲁(Epicurus)认为,人一出生就具有“趋乐避苦”的天性,人类的共同本性就是追求快乐。这也就是说,个体的一切行为取舍都从快乐出发,自此“追求快乐、规避痛苦”的享乐主义原则长期占据着心理学动机理论的主导地位(Bergsma et al.,2008;姚琦等,2008),该观点也一直引领学术界对个体“进取—规避原则”的理解。然而,该观点并没有对两种导向进行区分(曹元坤,徐红丹,2017),也没有探讨不同个体会如何通过调整自身方式去趋近快乐而远离痛苦(Higgins,1997;毛畅果,2017),这也就导致其理论解释力度有限,并不能解释一些特定的现象,如在个体追求快乐、规避痛苦的过程中,为什么有些个体会更加看重把握机会,而有的个体更加注重规避风险?在取得成功时,为什么有些人会得意忘形,而有些人却异常冷静?在遭受打击时,为什么有些人会一蹶不振,而有些人却越战越勇?
学者Higgins(1997)发现,如上享乐主义原则似乎只是从好情绪和坏情绪两个方面对个体动机进行探讨,并不能对个体的“趋利—避害”两种不同导向是如何形成的,以及通过何种途径和方式实现内在过程进行解释。因此,学者Higgins(1997)基于前人学者的研究,将个体的趋利和避害导向进行了进一步的区分,提出了调节焦点理论(Regulatory Focus Theory,RFT)。该理论认为,个体在追求目标的过程中存在两种行为动机与自我调节倾向——促进型调节焦点(Promotion Regulatory Focus)和防御型调节焦点(Prevention Regulatory Focus)。促进型调节焦点的个体更加看重正向、积极结果,并对正向、积极结果的出现或缺失更加敏感,这类个体追求自我成长与价值实现,更加侧重如果顺利实现预期目标,能够给自身带来什么;防御型调节焦点的个体更加看重负向、消极结果,并对负向、消极结果的出现与缺失更加敏感,这类个体追求维持稳定和保持安全,更加侧重如果目标没有顺利实现,自身将失去什么(Brockner & Higgins,2001;张宏宇等,2019)。具体来看,个体的促进型调节焦点和特质型调节焦点在需求层次、担心重点、核心关注点、期望状态、发生情境、自我导向、目标状态、情绪跨度、实现策略和结构反应等方面均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差异。具体内容见表2-2。
由表2-2可以看出,促进型调节焦点的个体更加注重自身成长与自我价值的实现,追求实现理想中的自我,担心自身会错过可能的机会,重点关注个体能够在追求目标的过程中得到什么,强调自身获取的最大化,期望自身能够不断地进步、成长和突破,引导自身采取追求成功的渴望接近策略,对结果中的正向、积极方面反应更加敏感,并会跨越从快乐到沮丧的情感体验。而防御型调节焦点的个体更加关注满足自身安全的需要,追求实现期望中的应该自我,会引导自身采取谨慎回避策略,以求尽力避免在追求目标中犯错误、遭受不必要的损失,期望能够维持现有的稳定状态,对结果中的负向、消极方面更加敏感,并会获得从不安到平静的情感体验。(https://www.daowen.com)
表2-2 促进型调节焦点和防御型调节焦点的比较表

资料来源:本书整理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