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4 阶层性
2025年09月26日
2.4.4 阶层性
如图2-12所示,系统可以分解为一系列子系统,并存在一定层次关系。在不同层次结构中存在着动态信息流和物质流,并构成系统运动特性。
系统的阶层性或等级性又称层次性,是系统结构和功能层次性的总称。作为系统的基本性质之一,它表明系统的每一个元素都可视为一个系统,而该系统也可视为更大系统的一个组元。任何系统都具有多层次结构和功能。结构的层次性源于结构与要素之间的相对独立性及其转化,功能层次性源于功能与要素活动之间的相对独立性及其转化,系统层次是结构层次与功能层次的有机的统一。层次的多少,因系统而异。阶层性是系统客体的一种客观性质。可以按照系统中各要素的联系方式、系统运动规律的类似性、能量变化的范围和功能特点,把复杂的客体系统划分为若干等级层次。究竟作出怎样的层次划分,这又与主体的抽象区间和认识尺度有关。从物质世界结构层次看,可有机械、物理、化学、生物等结构层次,其中每一层次又可细分若干层次,如生物结构层次分为细胞→组织→器官→系统→个体→种群→群落→生态系统→生物圈等九个层次。就不同等级层次之间的关系而言,决非毫不相干地并存,而是排成由低而高、由简而繁的阶梯,呈现出不同层次等级之间的联系和转化。高级系统由低级系统组成,低级系统的规律渗透到高级系统中,并受高级系统规律的制约;高级系统有低级系统所没有的特性和规律,而巨不能完全地还原为低级系统规律。
图2-12 系统的阶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