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一、引言

上海在多年思想政治教育课程改革的探索中,于2014年提出了“课程思政”的概念。[1]所谓“课程思政”,就是指将思政教育融入专业教学之中,开发利用相关课程的思政资源,充分发挥各门课程的思政教育功能,是“大思政”理念的具体体现,其目的是为了解决专业教学与思政教育“两张皮”的状况,破除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孤岛困境”。这一概念随后受到我国各党政机关以及教育界的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中明确指出,“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各门课都要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使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2]如今,“课程思政”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成为高校思政教育改革的必然选择。就法学专业而言,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对中国政法大学进行考察时曾强调,法学教育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立德树人”,培养大批“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治人才。[3]因此,很多高校也已经开始有意识地强调在法学专业教学中融入思政教育,但由于缺乏系统化的设计与可供借鉴的教学经验,现实状况并不尽如人意,存在教师“不会教”“不愿教”,学生“不想听”的现象。民法学作为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如果能在民法教学中融入思政教育,将对法学专业的思政教育改革产生极大的助力。因此,本文以民法学授课为例,从民法学授课的现状展开,就思政教育如何融入民法学课堂进行探索与思考。(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