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相结合

(四)与 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相结合

法学专业所有课程的设计都是围绕着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而展开,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改革也应当将思政元素充分融入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从课程聚焦到专业,将“德法兼修”的育人理念贯通于法学专业建设的整体规划。在“国际私法”教学过程中,要承载起对法学专业人才基本素养与品格的导引功能,要为学生客观、全面地分析不同国家、地域因文化传统、经济体制等原因而导致的立法差别,让学生充分了解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形成的“本土资源”,树立文化自信与制度自信,能够从国家情怀和法治中国整体发展的角度来审视和解决问题。“对世界上的优秀法治文明成果,要积极吸收借鉴,也要加以甄别,有选择地吸收和转化”,确保学生在接受法学专业知识与技能训练的同时形成最基本的社会主义法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