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清末近代西方法学思想传入中国以来,中国的法学受西方法学的影响,我们现有的法学概念、认识框架、学术规范和研究范式、方法论,无一不是“舶来品”[1],国际法也不例外。当前“国际法”课程也难免沿袭西方主流国际法理论,这就给我们带来了挑战和压力。(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