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教师的课程思政能力建设
2026年03月11日
(二)提升
教师的课程思政能力建设
教师是课程思政的直接实践者,“教育者先受教育”是教师开展课程思政的重点和难点。
课程思政改革的最关键要素是专业课教师。专业课教师在不断提高自身专业功底和教学技能的同时,更需要不断提高德育意识和对课程思政理念的认知意识。与其他专业大学生相比,高校法学专业学生对中国法治化进程中发生的热点案例更加关注,也更容易受到非理性舆论的负面影响,这就更需要法学专业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法律知识传授”与“价值观教育引领”无缝对接。在传统的国际私法教学实践中,因对中国自身的法治实践缺乏充分的挖掘,多以系统介绍域外法学理论与典型案例为主要授课内容,课程安排相对陈旧、与现实生活及中国国情不够贴近,有的教师甚至在课堂上发表错误言论,将不正确的价值导向和负面情绪传递给授课对象,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国际私法教学质量。对此,教师开展课程思政,必须先加强自我约束,坚持不断提高政治素养、思想觉悟、自身修养,真正做到向学生传递正能量。从国际私法拓展至法学专业其他课程,课堂讲授绝不能仅仅停留在对法学概念、法律条文的解读,而是要将知识传授放到全面实现依法治国整体战略中来思考,要充分发掘法学知识背后的人性考量、价值关怀与制度定位。[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