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语和谓语之间加“之”字取消句子独立性

5 主语和谓语之间加“之”字取消句子独立性

古代汉语里,常常会遇到这样一种句法,就是在一个句子的主语和谓语之间加一个助词“之”,这个“之”字是用来取消句子的独立性的。所谓取消句子的独立性,就是说要使这个句子不能再独立存在,必须依赖上下文才能站得住。采用这样的句法,有下面几种作用:

第一,这种句法用在复合句的第一个分句里,使听者或读者等待下文。例如:

(一)虢射曰:“皮之不存,毛将安傅?”(《左传·僖公十四年》)——“虢”(guó,ㄍ〤img)。“傅”,同“附”。

(二)古人有言曰:“虽鞭之长,不及马腹。”(《左传·宣公十五年》)——古时候的人说过:“即使鞭子长,也够不着马肚子。”

例(一)的“皮不存”本是一个独立而完整的句子,在主语“皮”和谓语“不存”之间加上一个“之”字,就站不住脚了,这个“之”字是助词,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它的作用就是取消“皮不存”这个句子的独立性,让读者或听者等待下文——“毛将安傅”。例(二)的“鞭之长”的“之”字用法相同。

有时在第一分句的主语和谓语之间加“之”字,还有表示时间的作用。例如:

(三)观起之死也,其子从在蔡,事朝吴。(《左传·昭公十三年》)——“事”,事奉。

(四)子产之从政也,择能而使之。(《左传·襄公三十一年》)——“从政”,管理政治。

例(三)的“观起之死也”的“之”字加在主语和谓语之间,不但取消这个句子的独立性,使读者或听者等待下文,而且还有表示时间的作用。“观起之死也”意思就是“观起死的时候”。这里的“也”字是表示停顿的语气词。例(四)的“子产之从政也”的“之”字用法相同。

第二,在主语和谓语间加“之”取消句子的独立性,来充当另一个大句的主语或宾语。例如:

(一)我之取天下可以百全。(《史记·黥布列传》)——“百全”,万无一失,有绝对的把握。

(二)舜之饭糗茹草也,若将终身焉。(《孟子·尽心下》)——“糗”(qiǔ,ㄑ丨img),干粮,炒麦面。“茹”,吃。“草”,野菜。

例(一)的“我取天下”本是一个独立而完整的句子,因为它充当了例(一)全句的主语,所以在它的主语和谓语之间加“之”字,取消它的独立性。例(一)的全句的谓语是“可以百全”。例(二)的“舜之饭糗茹草也”的“之”字用法相同。

(三)民惟恐王之不好勇也。(《孟子·梁惠王下》)

(四)诸侯见齐之罢弊,君臣之不和也,兴兵而伐齐,大破之。(《史记·范睢蔡泽列传》)——“罢弊”,疲惫困顿。

“罢”(pí,夊img)同“疲”。例(三)的“王不好勇”本是一个独立而完整的句子,因为它充当了动词“恐”的宾语,所以在它的主语和谓语之间加“之”字,取消它的独立性。例(三)全句的主语是“民”。例(四)的“齐罢弊”、“君臣不和”本来都是独立而完整的句子,因它们都充当了动词“见”的宾语,所以在它们的主语和谓语之间分别加“之”字,取消它们的独立性。例(四)全句的主语是“诸侯”。

(五)夫子之在此也,犹燕之巢于幕上。(《左传·襄公二十九年》)——你在这里,就如同燕子在帐幕上做巢一样危险。

“夫子在此”充当了全句的主语,“燕巢于幕上”充当了动词“犹”的宾语。因此分别在这两个小句的主语和谓语之间加“之”,取消它们的独立性。

以上所讨论的在主语和谓语之间加“之”字取消句子独立性的句法,其主语都是名词。假如这个名词已经在上文出现,就常常用一个代词“其”字来代替它。在古代汉语里,作为代词的“其”字,它代替一个名词,并隐含着一个“之”字,“其”字所隐含的“之”字也是用来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例如:

(六)阳货矙孔子之亡也,而馈孔子蒸豚;孔子亦矙其亡也而往拜之。(《孟子·膝文公下》)——“矙”(kàn,ㄎimg),视,瞧。

(七)子谓颜渊曰:“惜乎!吾见其进也,未见其止也。”(《论语·子罕》)——〔颜渊死了以后〕孔子评论颜渊说:“他死了可惜呀!我只看见他前进,从没看见过他停步不前。”例(六)“孔子亦矙其亡也”的“其”字指代上文的“阳货”,并隐含着一个“之”字,这个隐含的“之”字是用来取消句子独立性的。这句话就等于说“孔子亦矙阳货之亡也”,和上文的“阳货矙孔子之亡也”的句法相同。例(七)的两个“其”字都是指代“颜渊”,并隐含一个“之”字,其用法与例(六)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