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代性的副词“相”、“见”的用法

5 指代性的副词“相”、“见”的用法

在古代汉语里,副词“相”字用在及物动词的前面有两种意思:第一是“互相”,它表示某一动作行为的施事者同时又是这一动作行为的受事者。例如:

(一)父子相夷则恶矣。(《孟子·离娄上》)——“夷”,伤害。

(二)季辛与爰骞相怨。(《韩非子·内储说下》)

(三)四人相视而笑。(《庄子·太宗师》)

第二是“递相”,它表示某一动作行为一个接着一个实现。例如:

(四)前后相随。(《老子》)

(五)天下者,高祖天下;父子相传,此汉之约也。(《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

试比较例(一)和例(五),“父子相夷”,意思是“父夷子,子夷父”;而“父子相传”,意思是“父传子,子传孙……”这样一代一代地传下去。可见“相”字的这两种意思是不同的。

但是下列三组例句里的“相”字用在及物动词的前面,既不表示“互相”,也不表示“递相”,而具有称代动作行为的受事者的作用。

第一组,副词“相”字所称代的动作行为的受事者是第一身:

(一)始吾与公为刎颈交;今王与耳旦暮且死,而公拥兵数万,不肯相救。(《史记·张耳陈余列传》)——“刎颈交”,生死交。

(二)后世谁相知定吾文者邪?(《三国志·魏书·陈思王植传》注引《典略》载植与杨脩书)——“定”,评定,评价。

(三)文帝尝令东阿王七步中作诗,不成者,行大法。应声便为诗曰:“煮豆持作羹,漉豉以为汁,萁在釜下燃,豆在釜中泣。‘本自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帝深有惭色。(《世说新语·文学》)——“行大法”,处死刑。“漉”(lù,imgimg),滤。“豉”(chǐ,img),豆豉。“萁”(qí,ㄑí),豆茎。“釜”(fǔ,ㄈimg),锅。

例(一)的“相救”等于说“救我”;例(二)的“相知”等于说“知我”;例(三)的“相煎”等于说“煎我”。

第二组,副词“相”字所称代的动作行为的受事者是第二身:

(一)子敬,孤持鞍下马相迎,足以显卿未?(《三国志·吴书·鲁肃传》)——“足以”,足够。“显”,表扬,表彰。“卿”,你。“未”,否。

(二)汝知悔过伏罪,今一切相赦。(《后汉书·冯鲂传》)

(三)请王赠别,有此琵琶,今以相与。(《宋书·张畅传》)

例(一)的“相迎”等于说“迎你”;例(二)的“相赦”等于说“赦你”;例(三)的“相与”等于说“给你”。

第三组,副词“相”字所称代的动作行为的受事者是第三身:

(一)关东流民饥寒疾疫,已诏吏……相振救。(《汉书·于定国传》)——“诏”,命令,动词。“振救”,救济。

(二)穆居家数年,在朝诸公多有相推荐者。(《后汉书·朱穆传》)

(三)生子无以相活,率皆不举。(《三国志·魏书·郑浑传》)——“率”,大都。

例(一)的“相振救”等于说“振救他们”;例(二)的“相推荐”等于说“推荐他”;例(三)的“相活”等于说“活之”,这儿的“活”字为使动用法,“之”指代“子”。

副词“相”字的这种称代用法,在先秦古书上不大见到,两汉魏晋以后,才用得多起来。

正如古代汉语里第三身代词“之”、“其”的活用一样,“相”字所称代的动作行为的受事者是第一身,是第二身,还是第三身,这完全决定于具体的上下文。这就要求我们在阅读古书时要仔细研究,加以分辨,才不致发生误解。

在古代汉语里,“见”字用在及物动词的前面表示被动,这在第五课里我们已经讨论过。现在我们要讨论的是,魏晋以来“见”字的称代用法。这种用法的“见”字,放在及物动词的前面,它所称代的动作行为的受事者是第一身,但仅限于第一身。例如:

(一)生孩六月,慈父见背。(李密《陈情表》)——“背”,背弃,丢下。

(二)凡举事无为亲厚者所痛,而为见仇者所快。(《后汉书·朱浮传》)

(三)吾相遇甚厚,何以见负?(《晋书·罗企生传》)例(一)的“见背”等于说“背我”;例(二)的“见仇”等于说“仇我”;例(三)的“见负”等于说“负我”。

表示被动的“见”字和表示指代的“见”字,都是放在及物动词的前面,在形式上没有什么区别。我们只能根据具体的上下文来识别它们的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