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是”——宾语提前的标志

3 “之”、“是”——宾语提前的标志

在古代汉语中,有时为了强调动词或介词的宾语,可以把宾语从动词或介词的后面,提到动词或介词的前面,并在提前了的宾语的后面,加助词“之”、“是”等来标志,这也是古代汉语中特有的句法。现在我们分别从动词的宾语提前的情况和介词的宾语提前的情况,来讨论这种句法。

第一,动词的宾语提前,加助词“之”或“是”等来标志。例如:

(一)寡君其罪之恐,敢与知鲁国之难?(《左传·昭公三十一年》)——我们的君王正担心着他自己的罪过,还敢过问鲁国的困难吗?

(二)君亡之不恤,而群臣是忧,惠之至也。(《左传·僖公十五年》)——君王不忧虑自己流亡在外,却担心我们这群臣子,真是仁惠到极点了。

(三)宋何罪之有?(《墨子·公输》)例(一)的“其罪之恐”,其实是“恐其罪”的倒装,意思是“担心他自己的罪过”,为了强调动词“恐”的宾语“其罪”,所以把它提到动词的前面,并加助词“之”标志。例(二)“亡之不恤”,其实是“不恤亡”的倒装,意思是“不忧虑自己流亡在外”,为了强调动词“恤”的宾语“亡”,所以把它提到动词的前面,并加助词“之”标志(“不”是动词“恤”的状语)。“群臣是忧”,句法分析同上,助词“是”,乃是宾语“群臣”提前的标志。例(三)的“宋何罪之有”,等于说“宋有何罪”,“之”字是宾语“何罪”提前的标志,这种反问的说法,在古代汉语里常常见到。

有时动词的宾语提前,在提前了的宾语的后面加“之为”二字来标志。例如:

(四)故人苟生之为见,若者必死;苟利之为见,若者必害。(《荀子·礼论》)——所以一个人如果只看到生,这样的话他必定会死;如果只看到利,这样的话他必定会受害。在这个例子里,“生之为见”,动词是“见”,宾语是“生”;“利之为见”,动词是“见”,宾语是“利”。为了强调宾语,而把宾语提前,“之为”二字加在提前了的宾语后面,作为标志。不过这种用例在古代汉语中比较少见。

有时又在提前了的宾语前面加上一个表示范围的副词“唯”(或“惟”)字,构成“唯……是……”、“惟……之为……”的说法。例如:

(五)率师以来,唯敌是求。(《左传·宣公十二年》)

(六)唯仁之为守,唯义之为行。(《荀子·不苟》)例(五)的“唯敌是求”,等于说“唯求敌”,例(六)的“唯仁之为守”、“唯义之为行”,等于说“唯守仁”、“唯行义”。

这种“唯……是……”、“惟……之为……”的说法,不但强调了动词的宾语,而且表示了动作行为对象(宾语)的单一性、排他性。现代汉语里的“唯你是问”、“唯利是图”的说法,就是这种结构的遗迹。

第二,介词的宾语提前,加助词“之”或“是”来标志。例如:

(一)叔仲昭伯曰:“我楚国之为,岂为一人行也!”(《左传·襄公二十八年》)——这儿的“一人”指的是楚康王。

(二)鼋鼍鱼鳖之与处,而蛙黾之与同陼。(《国语·越语》)——鼋(yuán,ㄩimg),鳖一类的动物。鼍(tuó,ㄊㄨimg),鼍龙,是鳄鱼的一种。鳖(biē,ㄅㄧㄝ),爬虫类动物,俗名“甲鱼”。蛙(wā,ㄨㄚ),黾(mǐn,ㄇㄧimg),属蛤蟆一类。陼(zhǔ,ㄓimg),通“渚”,水中间的小陆地。(我们终年)跟鼋、鼍鱼鳖相处在一起,跟蛤蟆住在一个地方。

(三)齐侯曰:“岂不穀是为,先君之好是继。”(《左传·僖公四年》——齐侯说:“不是为了我自己,是为了继承先王的友好的关系。”例(一)的“楚国之为”,其实是“为楚国”的倒装,为了强调介词“为”的宾语“楚国”,所以把它提到介词的前面,并加助词“之”来标志。比较下文“岂为一人”,由于对“为”的宾语“一人”无所强调,就没有把它提前,因而也就无须加助词“之”来标志。例(二)的“鼋鼍鱼鳖”是介词“与”的宾语,下文“蛙黾”也是介词“与”的宾语,被强调提前后,分别加助词“之”来标志。例(三)的“岂不穀是为”,等于说“岂为不穀”,“不穀”是古代君王自己的谦称,这里充当介词“为”的宾语,被强调提前后,加助词“是”来标志。下文“先君之好是继”,“继”是动词,“先君之好”是宾语,“是”是动词的宾语被强调提前后所加的标志,这种句法前面已经讨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