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名词充当状语
2025年09月26日
5 普通名词充当状语
在古代汉语里,普通名词可以充当状语。作为动词的状语,这有两种用法:
第一,以普通名词所表示的事物的行动特征,来修饰动词所表示的动作行为的状态。例如:
(一)其后秦稍蚕食魏,十八岁而虏魏王,屠大梁。(《史记·魏公子列传》)——“十八岁”,指上距信陵君之死十八年。
(二)子产治郑二十六年而死,丁壮号哭,老人儿啼。(《史记·循吏列传》)
(三)范睢大供具,尽请诸侯使,与坐堂上,食饮甚设。而坐须贾于堂下,置莝豆其前,令两黥徒夹而马食之。(《史记·范睢蔡泽列传》)——“大供具”,大摆筵席。“食饮甚设”,吃的喝的摆得很多。“莝”(cuò,ㄘㄨ),切碎的草料。“黥徒”,受过刺面刑罚的罪人(这儿指马夫)。例(一)“蚕食”,意思是象蚕吃桑叶似的逐渐侵蚀;例(二)“儿啼”,意思是象小孩似的啼哭;例(三)“马食之”,意思是让他(须贾)象马似的吃莝豆。
第二,把动词的宾语当作普通名词所表示的事物来对待。例如:
(一)今而后知君之犬马畜伋。(孟子·万章下》)
(二)楚田仲以侠闻,喜剑,父事朱家。(《史记·游侠列传》)——“闻”,出名。
(三)齐将田忌善而客待之。(《史记·孙子吴起列传》)例(一)“犬马畜伋”,意思是把伋当作犬马养畜;例(二)“父事朱家”,意思是把朱家当作父亲事奉;例(三)“客待之”,意思是把他当作客人接待。
上述普通名词充当状语的两种用法,在形式上没有区别,我们只能根据具体的上下文来识别它们的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