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使药选定原则
2025年08月10日
4.使药选定原则
①引经药应选择能引导方中诸药直达病所的药物。②调和药应选择能调和方中诸药的药物。③使药的剂量一般不超过君、臣药物的剂量。④使药的设与不设,应视需要与否而定。
至此,可以认为,如能熟练掌握上述理论知识和选药原则,则方剂“君臣佐使”的设定便有了相当的可操作性,临床运用起来也就比较自如了。
李锡光教授遣药组方特点是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遵循“君臣佐使”的组方原则。
李锡光教授一再强调,方是由药组合而成,但一个方的组成绝对不是各药的简单相加,一个结构严谨、临床有效的方剂,其方中各药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临床组方用药应遵循两个原则:一是严格遵循“君臣佐使”的组方原则;二是应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原则,否则就是“有药无方”。清代徐大椿《医学源流论·方药离合论》中有云:“故方之既成,能使药各全其性,亦能使药各失其性。操纵之法,有大权焉。此方之妙也。”因此,方之既成,体现的是方剂的整体功效,而不是药物的个性功能或是各药作用的简单相加,此乃方剂组成之奥秘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