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范的相干性

(一)法律规范的相干性

法律论证的大前提是法律规范,也是我们论证法律问题的法律依据。论证的结论应该是法律规范中逻辑地推出,比如,是否构成合同违约,应根据合同法关于违约的法律规定得出。在一般的案件中,法律规范的相干性问题不突出,如判断是否构成贪污罪,我们会根据贪污罪的规定来判断。其实,法律规范的相干性问题体现了论证者寻找法律渊源的能力,如果某人的法律主张或抗辩没有法律依据则其结论不会被接受。选择与确定恰当的法律规范,体现了综合的法律分析能力与实际问题的解决能力。法律规范的相干性一般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1.对法律关系的准确定性

对于法律问题的分析,法律关系的定性显得至关重要,如果对法律关系的定性出现问题,那么其作为依据的大前提(法律规范)在案件的处理中就没有意义。例如:在校大学生课余时间进行兼职,其劳动报酬能不能低于我国最低工资标准的要求。如果援引《最低工资标准》的相关规定作为依据,每小时的工资就不能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如果援引《合同法》中的合同自由、合同应严格履行的相关规定,那么学生在课余时间兼职的报酬问题由双方自由约定,国家并不干涉。从这两个法律规范推出的结论完全不同,其中一个不具有相关性,应与本案无关。此问题的核心是用工关系的法律形式的界定,是劳动关系还是一般的民事关系,劳动关系中才有最低工资的要求。作为在校大学生的兼职劳动,司法实践中一般不认定构成劳动关系。[47]所以在法律问题的处理中,如果法律关系的定性出现偏差,会直接导致援引的法律规范与法律主张之间不具有相关性。

2.权利请求规范与法律主张之间是否完全契合

在法律关系定性准确的情形下,支持法律主张的权利请求规范与法律主张之间所涉及的是同一问题,二者完全契合。比如:对于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法律主张,其法律依据应该是《合同法》中关于合同无效的规定,结合案件事实来分析是否可以得出合同无效的结论。如下面这个案例,二者不具有契合性。

甲自1986年在某单位工作,2014年退休。甲认为自2000年开始该单位应给他评高级职称,但直至退休时未落实,于是要求该单位自2000年开始落实高级职称的待遇,其认为单位没有履行合同。本案可以定性为劳动人事争议,但其主张与权利请求规范不契合。职称评聘与合同履行不是一个概念,如果确实因为单位的原因造成未能被评聘为高级职称,也不是合同履行的问题,而是损失赔偿的问题。

3.案件本质上具有类似性方可适用类推

成文法往往存在漏洞,在案件处理中经常会出现无法适用直接的法律规范的问题。类推是对法律体系中漏洞的一种补充方法,其思想基础是相似的案件应有类似的处理结果。在类推适用的过程中,我们要比较两个案件之间是否具有类似性。“类似性的判定,是一个多层次的、由不同因素综合起作用的过程,这其中虽然具有价值判断的因素,但主要是事实判断问题。系争案件与法律所规定的案件类型之间是否具有类似性的判定,正是从这些众多因素进行综合判定的作业。”[48]案件在本质上是类似的,是类推适用考虑的最主要因素。如我国法律体系中,对于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的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劳务的活动中遭受伤害,接受劳务成果的一方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我国《侵权责任法》对此做了规定。[49]但该规定存在一漏洞,只是规定了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的处理规则,而实际上个人与个人、个人与法人之间都可以形成劳务关系,个人与法人之间的劳务关系是否也适用此规则呢?此类案件就需要运用类推思维了,“法官必须通过论证对其认定法律漏洞、进行类似性判定、比附援引相类似规定法律效果的正当性进行详细说明,论证其探求的意旨为立法意旨,并符合公平正义原则的要求。法律论证的基础就是要举出理由,不仅通过论证说服论证者自己,也说服当事人。”[50]个人之间的劳务关系与个人与法人之间的劳务关系在本质上具有类似性,都是一方为另一方提供劳务工作,而对方支付一定的报酬的关系,所以在责任承担上可采取类似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