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论证可接受性的实现

第五章 法律论证可接受性的实现

实现法律论证的可接受性目标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大小前提的选择与确定具有可接受性,思维符合逻辑规律,遵守相关论证规则(特别是诉讼程序规则),以及结论具有“向善性”。本章将结合具体的案例来探讨法律论证可接受性的实现路径,我们把法律论证限定在诉讼程序中来探讨,诉讼中的法律论证是法律论证体系中最核心的部分,其他层面的法律论证与诉讼论证本质上是类似的。本文对案例的分析不是去批评或指责某一方,而是探讨如何实现法律论证结论的可接受性,并对实现法律论证可接受性的制度完善方面提出一点个人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