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厘清几个问题
回顾这次舆情事件,有几个问题需要厘清。
一是关于稿件的问题。在第一波舆情来临时,很多网友对稿件不满、指责,其实很大原因在于用情绪取代了理性,用从众取代了思考,很多人没有看原文,大部分只看了标题,上来就开始各种怼,各种骂。事实上,只要平心静气地看完全文,就能感受到稿件的善意。就连俞敏洪本人在回应时,也多次表示“记者本身是好意,我在这要向她表示感谢”“(文章)其实给我们一个非常善意的提示”。
当然,我们也要看到,稿件本身是有改进空间的。前面,我已分析过了,如果姿态平和谦逊一些,表达周全周到一些,言辞让人更容易接受一些,观点客观理性一些,定论留有余地一些,就更好了。但这是从高标准要求稿件的。事实上,苛求稿件完美无缺是做不到的,包括所谓的“大家”、高手。另外,微信平台在发布时,将标题改成“好家伙,新东方要学李佳琦了?”多少有哗众取宠、吸引眼球之嫌,也进一步强化了网友的负面观感。
二是关于记者的问题。稿件的作者佘颖同志,这一年来努力提升综合能力,精心运营个人专栏,写出了一批诸如《广告法能否啃动“椰子”壳》《抓住撒谎的加拿大鹅》《海底捞毛肚缩的水去哪儿了》等有较大影响、较强社会反响、较好读者口碑的好报道,进步很快。另一方面,佘颖同志在这次舆情中的个别言论,也反映出我们对采编队伍特别是年轻采编人员的教育培训明显还有短板、不足。很多时候,我们往往是强调业务能力多一些,政治站位、职业道德等教育,虽然也说了,也讲了,但没有完全到位,还没有入脑入心,还没有化为自觉行动。今天怼这个,明天怼那个,虽然这样的言论是在私底下说的,但也多少反映出内心的真实想法。佘颖同志,也包括其他年轻同志,还有必要补补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课,补补思想政治建设的课,补补新闻职业道德的课。不要有个人英雄主义的杂念,也不要有个人成名成家的私念。
但在这里,也要实事求是地说,佘颖同志写这篇稿子,并不像有人猜测的那样,存在商业利益。经过核实与了解,这其中并没有经济瓜葛,没有广告要求,也没有商业合作,佘颖同志本人也没有违法违纪问题。她只是想写出好稿件,写出有影响力的报道,仅此而已。从一定程度上说,佘颖同志也是受害者,她也为自己的不慎重、不严谨付出了代价。
三是关于舆情回应的问题。这次舆情,我们在掌握情况后,第一时间部署、推动、安排,徐立京同志和崔军同志等相关同志也做了不少工作,对舆情平息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不得不说,我们此前的舆情应对是存在严重问题的。第一,没有请示,没有汇报,记者、编辑擅自在微信回应,基本上处于“自运行”状态。从13日上午舆情发酵到14日下午5点多,这中间有30多个小时,都没有人向值班编委、向我汇报,以致我们失去了舆情应对的黄金时间。这期间,记者与编辑独自联系,在微信上擅自回应,我们浑然不知。同志们,舆情处置的黄金时间是4小时啊,我们呢,从报社层面来说,是整整30多个小时“不动声色”,听任舆情发展,眼见舆情失控。第二,舆情发生后,记者未经请示、同意,在多个场合做出种种回应,比如在朋友圈转发文章,并讲“我必须说两点”;又比如,在俞敏洪回应后,又转发并说“今后都要努力呦”。特别是在某工作群、在朋友圈,发表跟工作内容相关的态度和观点。这些言论又被截图,被恶意疯传,引发了更大舆情,致使我们基本上处于被动应付、毫无还手之力的窘境,也使得我们控制舆情所做的工作打了折扣,难以达到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