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安全食品的概念
我国既是一个人口大国,同时也是一个发展中的农业大国。农产品的安全性不仅关系到13亿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且直接影响到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关系到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了保护本国农业产业发展和国内农产品市场占有率,世界许多国家纷纷利用WTO协议中规定的保护措施,特别是利用技术贸易壁垒协定(TBT)来维护国内农业产业。近年来,我国因农药、重金属残留超标被进口国拒收、扣留和终止合同的事件时有发生。如我国对西欧、东欧、日本、美国等国家出口的大批食品、鸡肉、猪肉、兔肉、鳗鱼和蜂蜜等农畜产品,因农药、重金属和兽药等残留超标被进口国拒收、扣留和终止合同的事件时有发生。如对日本出口的冻鸡肉,二氯二甲吡啶含量超过日本限量标准,出口德国的冻兔肉DDT超标。欧盟从1996年起就终止了从我国进口禽、兔肉,为了恢复对欧盟的出口,1998年以来,我国政府做了大量工作,欧盟先后两次派专家来我国考察,均因我国此前未制定残留监控计划、开展残留检测而终止。据天津口岸统计,从2001年12月~2002年2月出口农产品遭退运2312.4t,货值125.2万美元,其中2002年1~2月份共退运1177.6t,货值73.4万美元,与2001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了56%和5%。因此,农产品的安全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国农产品出口创汇的主要障碍因素。
推行清洁生产,保障食品安全已经成为国内外社会各界的共识。西方在20世纪60年代掀起了一场“环境革命”,在美国出现了“生态农场”,在日本也提出了“自然农法”等,这些新发展的共同特点都是在认识到现代化农业造成污染问题的基础上主张恢复传统有机农业,排斥化学物质、化石能源和大机械投入,希望恢复生产无污染的农产品。1972年,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联合国人类与环境”会议上,成立了有机农业运动国际联盟(IFOAM)随后,在许多国家兴起了生态农业,并提倡在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等各个环节中,树立“食品安全”的思想,生产没有公害、污染的食品,即健康安全食品。由此,在全球引起了一场新的农业革命,发达国家相继研究、示范和推广无公害农业技术,许多国家先后生产开发生态食品、有机食品等健康安全食品。
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了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实践探索,十多年来,健康安全食品生产在中国得到了蓬勃的发展。2000年农业部提出和开展的“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将我国健康安全食品生产推向了新高潮。
所谓健康安全食品,是指产自良好的生态环境,严格按照健康安全食品生产技术规程组织生产或加工,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卫生标准,并经专门机构检验认定,获准使用健康安全食品标志的初级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在一般情况下,人们常常把没有污染、品质优良、营养丰富的食品的统称为健康安全食品,它既包括有机(天然)食品,也包括绿色食品,还包括当前越来越受到关注的无公害食品。
影响食品安全性的因素可以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
(1)生物性污染 包括细菌性污染、真菌毒素污染、病毒性污染和寄生虫污染,如发生在法国的李斯特菌污染事件,发生在日本的大肠杆菌O157污染事件,发生在英国的“疯牛病”,发生在香港的“禽流感”等。
(2)化学性污染 包括重金属污染、农药污染、食品添加剂污染等、食品容器与包装材料污染等,如发生在比利时的“二嗯英”事件。
(3)放射性污染 如前苏联切尔诺贝利事件。
(4)基因工程技术带来的不确定性污染 由于转基因技术是一项新的生物工程技术,目前的科学技术水平难以预测该技术所造成农作物的变化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尤其是长期效应。要保障食品安全,就必须对食品生产实施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质量控制,消除以上不安全因素的影响。
在我国,目前食品安全的重点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蔬菜中高毒有机磷类农药残留问题,茶叶中农药残留和重金属超标问题,水果中农药残留和生长激素滥用问题,畜禽产品中兽药残留和动物疫病问题,特别是生猪饲养过程中使用盐酸克伦特罗等违禁药物问题,水产品中药物残留和贝类产品的污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