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农业产业化的内涵
(一)生态农业产业化的基础是常规农业产业化
生态农业产业化是引导和组织分散的农户进入社会化大市场,将现代科学技术导入农业,提高农业专业化、社会化、商品化水平;重新调整农业生产结构,重组生产要素,增加农业附加值,提高农业比较效益;引入现代农业的组织管理模式,在组织制度创新和完善中发展和壮大农户经济,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实践证明,生态农业产业化同农业产业化一样,均可突破所有制界线,把国营、集体、个体融合在一起,形成多组分、多方位、多层次的经营体制;生产组织已突破行政区划的界线,形成跨乡、县、区、省,甚至跨国的联合企业;管理技术已突破行业部门隶属关系的界线,将农、工、商、贸、科教诸行业部门连结起来;生产区域上已突破城乡分割的旧体制,把城乡紧密结合在一起,实现城乡之间资金人才、技术、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跨区域流动。
(二)生态农业产业是生态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生态农业产业化就是顺应21世纪生态产业发展而形成的新农业产业,因此它具有生态产业的本质特征。即利用生态技术体系,通过物质的循环利用及能量多层次分级利用,使投入生态系统的资源和能量尽可能地转化为健康无害化产品、实现废弃物最小化,促进生态与经济良性循环,实现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相互协调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生态产业是现代产业的生态化,生态型产业作为生态与经济一体化的产业形式的形成与发展,意味着既要实现终端产品的健康安全与环境无害化,通过生态环境的保护、治理、建设、监测、评价与管理专门化和规范化,又纳入经济运行与生产过程,以保证最佳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的统一。
(三)生态农业产业化与农业产业化的区别
首先,生态农业产业化强调农业产业经济结构的生态化即发展主导产业的同时,提倡与产业多样化并存。即在一个地区,不能只种植一种农作物,发展一种产品,尽管主导产业是该区域经济发展的支柱,但为适应市场及生态环境风险(如针对可能遇到的生态灾害问题或市场价格变动),生态农业产业化应提倡产品生产与产业的多样化,通过产业结构的动态调控实现结构的“柔化”。表现在一个区域范围,生产的产品尽管发展有主有次,但不仅仅是一个,而是多个,其目的是增强对外界经济环境(市场)风险的耐受性及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其次,生态农业产业化要把整个区域内的农产品生产链条相互连接,形成原料到产品,废弃物变原料的相互交织,资源高效利用,无废弃物或少废弃物的清洁生产网络。其目的是将某一农产业的废弃物转化为另一产业的原料;一个产业的部分产品,将成为另一产业的原料,形成生产链网,其功能是实现资源高效利用,区域的少废弃物或无废弃物生产,改善环境质量。将分散的各自独立的产业如种植业与养殖业、加工业与农业在一个区域范围内构成一个规范性的具有生态与经济良性循环的生态经济系统,真正发挥一个区域的整体功能。
第三,生态农业产业化生产的产品应是健康安全化的无公害、绿色或有机农产品,在注重产品安全性同时,与名优特品牌战略相结合。
第四,生态农业产业化的前提是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专业化。在倡导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的同时,侧重建立与规范如下三大体系:环境友好(双赢)的生态农业技术与集成的农业生产技术体系;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链接的政策法规与有效机制的宏观调控管理体系;包括产品质量标准、生产技术规范、环境与产品监测网络与制度的产品质量控制与监测体系。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接口,农民转化为工人的接口,常规农业转向生态农业的技术接口,以及宏观管理接口,保证产品市场的占有量,维护生产者的利益。
第五,随着相应产业的网络化链接,就业机会的增加,又加速了农村城镇化、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了小农户从自给式生产向商品化、专业化、科技化和规模化生产的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