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效益分析

四、效益分析

自1986年以来,在木兰县相关区域迅速推广,共完成黑鱼泡涝区、红光涝区和临江涝区的治理,彻底改善了区域受洪涝危害的恶性生态环境,既维护了农田又保护了湿地的景观和草原,区域粮牧区产值分别实现1.8亿元、0.56亿元和3.6亿元,分别比1985年翻了3番、5番和3番。粮食亩产由180kg增加到450kg,水田面积由4万亩增加到14万亩,鱼塘由120个增加到3140个,高产农田比例由13%上升到81%,涝区面积由18万亩下降到3万亩,人均收入由330元增加到2200元,修筑防洪堤增加2.4km,防风防浪林增加26km,排灌渠系增加151km,缓冲带内退出耕地3.2万亩,退耕还林、还牧、还渔面积3.7万亩,改水田面积5.6万亩。区域中模式已推广区域和未推广区域效益存在明显差异,粮食亩产为450kg和320kg,高产农田比例为81%和48%,农田水利工程为15%和3%,涝区面积为2.3%和29%,人均收入为2300元和1400元。区域推广模式50万亩,年可增加效益5000万元,60万亩可推广面积全部推广后年可增加效益7000万元以上,彻底改变洪涝灾害多发的恶性生态环境,实现区域经济的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