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生态农业产业化的措施
(一)完善推动生态农业产业化的调控机制
要强化利益契约机制建设,协调企业与企业、企业与农户、企业与政府的利益关系。把产业内部各经营主体的权利义务通过合同契约形式明确起来,双方平等互利,恪守信誉,违约方要承担经济责任。企业要保证农户得到一定的利益,形成稳定均衡的利益分配关系。其中最主要的要完善如下五个机制:制定相应的产业政策、扶持政策和技术政策,支持龙头企业的发展的宏观调控机制;形成农民投资经营、银行贷款支持、政府扶持引导、外商参与的农业投资体系的资金投入机制;加快农村集体所有的“三荒”使用权拍卖、租赁工作力度的土地流转机制;通过利益纽带来促进龙头企业与农户间的紧密合作的利益分配机制;不仅要建设好商品市场,还要建设好包括土地、劳动力、技术、信息、金融、房地产等在内的市场调节机制。
(二)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系统的运行质量
重点抓了三个层次的服务:一是抓好产业经济组织的内部服务,对农户自身难以办到的事情由各企业负责,如对代养户实行“五统一”(统一供雏、统一供料、统一技术监控、统一药械供应、统一结算)的服务方式,使农户从传统的“小而全”的生产方式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从事专业化生产;二是组织各涉农部门不断完善服务网络建设,强化服务功能,对农户在技术、种肥、农膜农药、资金等方面开展专业服务;三是引导农民积极发展各种专业协会、研究会、中介组织等农民自我服务体系,开展有偿或互助性的自我服务。
(三)要提倡多种组织形式,推动生态农业产业化
生态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很多,主要包括:龙头企业带动型、专业组织带动型、专业市场带动型、主导产业带动型(以本地资源、传统技艺为优势,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形成特色产业和产品,达到规模化生产经营)以及科技带动型。通过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联农户,主导产业带动,中介组织带动等多种组织形式,使各组织间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利益共同体。生态农业产业化生产主体是农户,经营主体是企业经济组织或相关组织等市场中介组织。
(四)鼓励中介组织在生态农业产业化中的积极作用
中介组织在生态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下连广大用户、上连国内外市场,具有开拓市场、带动生产、深化加工、提高价值、延展销售空间和时间等综合功能,农户是农业产业化的生产主体,但单个农户的规模较小,难以取得规模效益,造成很多重复劳动和浪费。农业产业化的实施,使农产品在企业经济组织中不断加工升值,农户也就可以获得一定的直接收益。市场中介组织也可为农户提供系列化的服务,包括产前服务(提供生产资料、资金、信息咨询)、产中服务(提供机械等)和产后服务(农产品收购、储藏、加工、销售),从而降低农户的生产成本,提高农户的经济收入。农户可在生态农业产业化中学到不可估量的劳动技能和市场上的营销手段及自我保护的经营办法,提高走向市场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