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体,是口语表达的最高原则,因为只有话语得体,才能实现交际目的,才能取得圆满效果。从口语表达过程看,口语表达者、口语表达内容与交际对象、语境诸要素的适当配合,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适切,二是得体。可以说,适切是口语表达者遣词造句、表情达意的具体要求,表现为一种动态的选择过程;而得体则是对表达者言语行为、言语成果的客观评价,是一种静态的价值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