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导言

本书收录的论文,大体上完成于博士论文出版后五年内。我在博士论文阶段研究法国革命,之后关注点转向了旧制度,不过也只限于1715—1789年这一阶段,未敢延伸到17世纪,这主要是为了避免知识缺漏。其实,也谈不上研究,只能说是边读边学。读书从来全凭兴趣。兴趣固然是最好的老师,但有时也会很盲目。而且,研究和读书实在是两件不同的事。研究有规范,有门槛。读书则随性且惬意。读很多,未必做得好研究,因为多读书是做研究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要做出系统的、扎实的研究,必须要有目的地、有计划地集中阅读,要摒弃感情,限制兴趣,克制激情,对原书的分析持批评态度。对我这样一位对书持有拜物教崇拜的人来说,这是一件很痛苦的事。随着年纪增长,对现实关切加深,我意识到,必须要放弃对这种拜物教崇拜,需要带有一定现实功用主义的立场进行思考,而不是一味地畅游在好奇中。好奇心尽管从未丢失,对新知识永远怀着孩童一样的热情,但是自己知道,毕竟要有所节制。本书其实就是这样一个摸索、摇摆阶段的产物。我试图从政治与文化、制度和思想等几个方面,来理解18世纪法国如何由绝对君主制国家转变为现代国家。所得很有限,思考也不成熟,仅供批评。

本书第一部分是政治制度史的研究,是我博士论文研究问题的延伸。当时决定研究1792年8月—10月这段时期,只不过想要理解,一个从事实上摆脱了600年君主制(尽管尚未在宪法上认可),但又没有确立新政体的民族,在短短六七周时间里,是如何感受,如何行动的。博士论文做了一些研究,很浅薄,因为材料不够,也因为对观念的转型了解不足。另外,还需要考察制度问题,所以,绝对君主制的发展与创立及其在革命时期经历的转型,是无法回避的问题。因此,写完博士论文后,有一段时间,我集中阅读了关于绝对君主制的研究。考察这个问题,还有着另一层考虑,与读托克维尔的《旧制度与大革命》有关。这本书前几年在国内很热,讨论很多。托克维尔的不少观点,不仅影响了普通读者,而且对学界理解旧制度法国的历史也有不小影响。毋庸置疑,《旧制度与大革命》充满了洞见,但是他在书中陈述的某些历史事实,是否有代表性?另外,又应当在什么样的思想背景中理解他的观点?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在研究革命恐怖统治时,我发现托克维尔的判断与历史不符的情况并不少见。比如他认为就中央集权的发展而言,大革命是旧制度的延续。但实际上,革命初期的情况很特殊,民众反对督办官,要求直接参与政府管理的呼声很高。勒费弗尔在《法国革命史》中一针见血地指出:路易十六的臣民所希望的与其说是掌握中央政权,不如说是争取地方自治。而且,这也得到了制宪议会的认可。代表们有他们自己的考虑,他们对以国王为首的中央政府始终不信任,所以下放行政权,是利用民众监督官员,利用地方监督中央的手段。这一情况,同托克维尔以及以弗雷为代表的“修正派”的观点大相径庭。所以,如果上述理解正确,那么有几个相关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首先,既然反对“专制最可怕的代理人”在革命前就已经成为普遍呼声,那么绝对君主制在18世纪,尤其是在18世纪后半叶到底经历了一个什么样的发展过程?其次,如果1789年的改革废除了旧制度的中央集权体制,那么该如何理解革命时期新确立的体制,这种体制与绝对君主制有何区别?这是本书第一部分的主旨。

中文学界对“绝对主义”或“绝对君主制”的理解至少存在两个主要缺陷。第一是对这个术语本身存有误解。absolutism经常被译作专制,absolutist monarch则被译成专制君主制。在佩里·安德森的《绝对主义国家的系谱》中译本问世后,类似的错误依旧存在。第二,学界对绝对主义的理解,受托克维尔的影响太深,所以常常把绝对君主视为无所不能、无所不管的全权君主,作为君权的代表的督办官(intendant)更被视为地方的宰制者,是拿破仑所设省长的前身。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中,托克维尔提到过一个例子,几乎成为中文学界论证中央集权的经典个案。托克维尔说道:巴黎领导一切,洞悉一切,结果地方连修缮本堂神父住所的要求都要上报中央,而且往往要等两三年才能获批。我一直很好奇:托克维尔从何处知道这个情况?他说的是一般情况,还是特指某一具体情况?因而我想要弄清楚,旧制度时期,地方与中央到底是什么关系。此外更想要追根溯源,还原《旧制度与大革命》的思想语境。这就是写《从国家中心到社会合作:法国绝对君主制研究路径及其转向》一文的目的。这一章试图在学术史和思想史两条脉络下理清“绝对主义”这一概念的生成与发展,并结合20世纪80年代以来社会史研究的演进,分析修正派的基本观点及其对以托克维尔为代表的“国家中心论”的修正。修正派的代表史家威廉·贝克和莎伦·凯特林,是两位非常有意思的研究者。他们两人政治立场不同,政治信仰不同,研究用的材料不同,研究的目的也不一样,但是都否定了“国家中心论”。他们都发现,王权的运作依赖于社会的合作。贝克证明,这种合作基于所征税款的分摊,绝对王权越强,地方通过各种形式得到的税负份额越高。凯特琳则证明,这种合作基于效忠,效忠不完全是物质的,还是一种政治情感,绝对君主制的成功在于掌控了由不同的贵族大家族所控制的一张张庇护关系网络。修正派的研究涉及绝对君主制的方方面面,包括地方政府的运作、军队管理、行政信息的交流等等,他们强调制度的运作,是一种“活的”制度史研究,以更为细致的经验分析,取代了托克维尔式的印象主义理解,质疑了国家的全能与全权,强调了社会的能动性,而且结合其他相关学科的研究来看,这种修正也绝不是一种孤立的学术趋势,似乎可以纳入社会学家戈尔斯基所谓的“有关近代国家形成的第三波理论”。

《法国革命时期中央集权体制的废弃与重建》分析了另一个问题,即中央集权体制在革命时期的废弃与复建过程。这个问题在拙著《法国革命恐怖统治的降临(1792年6月—9月)》中已有论述,但不够全面。我认为,革命时期的行政体制经历了从“多样性的中央集权体制”(1789年之前),经“统一分权体制”(1789—1792年)这一过渡阶段,最终迈向“统一的中央集权体制”(1793年至法兰西第一帝国)。不同的体制适应不同阶段的需要。1789年12月—1790年1月的行政改革有效地废除了督办官和历史悠久的地方特权,统一了地方行政体制,同时下放行政权,赋予地方市镇以极大行政自由,放宽了对地方的监管,建立了一套“统一分权体制”。其中的原因很复杂,我认为,其实之前很多地方早已自发赶走了督办官,成立了新政府,以应对夏天的“大恐慌”,这是最重要的原因,因为议会不可能废除这些既成事实,只能接受,否则就会有挫败群众革命积极性的危险。事实上,如果不让民众觉得他们此后可以自己管自己,那么根深蒂固的地方特权很难废除。不过,改革的弊端很快就显现出来了。由于对王权的不信任,制宪议会对中央政府设置了重重阻碍,同时又由于忌惮民众权力,议会不敢废除立宪君主制,成立共和国,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无法建立有效的行政权。这个矛盾在第一次恐怖统治时期(1792年8—10月)就表现得十分突出:立法议会既得不到选民的信任,更无法号令地方,于是,第一次恐怖统治表现出一种极端无政府主义的倾向。这些问题不断累积,促使议会代表开始思考如何重建行政权威。此外,由于1792年8月10日革命废除了王权,所以分权体制也失去了存在的必要性,这便推动了集权体制的恢复。所以,革命时期,首倡革命中央集权的,不是山岳派,而是1792年夏天掌权的吉伦特派。当然,重建的过程很复杂,而且主要动力来自经济方面,而不是政治方面。因为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特派员很自由,不受节制,可以“便宜行事”,这实际上是革命形式的本质所决定的,但是经济情况的不断恶化却不容地方自行其是,要想经济统制有所成效,就必须统一步调。所以,此时的“恐怖统治”(Terreur)只能被视为中央集权重建的起步阶段,只有到了危机相对缓和、统治相对稳定的热月政府和帝国时期,法国的中央集权才得以真正稳固。

上述研究还有一段有待填补的空白,即绝对君主制如何过渡到1789年体制。理解这一过渡阶段十分重要。一方面,1789年改革是旧制度外省议会改革的延续和推进,而且革命时期有关公民身份以及财产权的理解,在旧制度末年已经比较成熟。所以,需要分析外省议会改革。我做过初步研究,看过一些地方行政材料,但始终无法得出满意的解释,核心问题在于新建立的省议会运行时间很短,而且由于1787年以后法国进入一个现存行政秩序“失范”的状态,地方更多是在观望与等待,缺乏行动,所以要评价这个新制度的成效不那么容易。据我所知,国外的研究也不多。法国学者雷努万(Pierre Renouvin)在1921年出版的研究是唯一一部可靠的系统研究。美国年轻学者米勒(Stephen Miller)最新的成果可能有参考价值。在国内研究西方政治制度史,条件有限,能用到的行政档案有限,所以,尽管讨论方法论和研究范式转型并不难,但是,不容易得出既有经验材料支撑,又有理论新意的观点。

本书的第二部分是关于“政治语境”的。所谓“政治语境”,指的就是理解政治的合适的历史背景。研究外国史,最容易犯的错误是时代错置。某些概念,看着熟悉,但是因为时代不同,内涵就完全不一样了。我第一次接触达让松的《法国古今政体论》时,就深有体会。我留意到达让松的研究也同制度有关。因为在18世纪思想史中,达让松第一个明确提出要全面改革地方行政体系。他建议保留督办官,但是督办官不直接介入地方行政,只作为国王代表,起监督作用。真正负责地方事务的,是由民众和督办官共同任命的地方官员。大体上,这就是达让松所谓的民主制与君主制融合的意思。对现代人来说,达让松的想法都显得很新奇:什么样的民主能与君主制融合?这正是达让松的与众不同之处,因为“他在某种程度上相信有必要将民主的程序和制度引进法国的统治方式之中”。此外,《法国古今政体论》文本本身也很有魅力,有许多需要解开的“谜”。这本书在达让松去世后才正式问世,此前一直以手稿形式流传。《各国古今政府论》在18世纪总共刊印过两次,1764年印本以手稿为底本,1784年印本出自达让松之子。但是,两个版本内容差别很大。另外,达让松档案手稿在1871年罗浮宫图书馆失火中毁于一旦。上述情况既给研究增添了难度,也增加了乐趣。摸清了思想脉络,实际上也就是恢复文本的应有之义,是一个从陌生到熟悉的过程。18世纪法国有一场著名的论战,即“王权派”与“贵族派”之间的较量。“王权派”认为法国王权是罗马帝制的延续,封建则是倒退,绝对君权才是合理的制度。“贵族派”认为法国的制度源于法兰克人的征服,其结果是确立封建制度,而绝对君权才是一种变态。达让松实际上是“王权派”的一员,他写《法国古今政体论》,就是为了驳斥“贵族派”布朗维利埃的观点。而且他的想法也比较符合绝对君主制理论:全权的君主统而不治,有如上帝,地方则实行一定程度的民主。站在现代的角度,达让松首创自由行政理念:“若想管得好,就应管得少。”但是站在历史的背景下,达让松或许体会到了法国君主制的危机,想要借助这种有限的民主制来调和国家与社会、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矛盾,避免他所谓的“错误的民主制”的出现。错误的民主制会带来无政府主义,这是18世纪人的普遍想法。

达让松还设想,为重塑地方行政体制,就需要全面废除贵族等级。这在当时可以算是比较激进的想法。他的想法也反映出一个贯穿18世纪政治思想的主线,即社会如何能够,以及通过何种方式方能在政治领域表达自身。财产权便是与之相关的核心问题。从重农学派开始,财产和税收开始被明确认为是个人政治身份的尺度。1787—1789年的改革逐步落实了这种思想。但是,尽管《人权和公民权宣言》宣称人人生而平等,但事实并非如此。在2500万法国人中,享有被选举权资格的公民只有250万,享有投票权的积极公民只有400万,剩余的都是消极公民。如何理解这种差距?口诛笔伐者不在少数,当年激进革命者就是如此,后来批评资产阶级革命虚伪的那些社会主义者也是如此。但是,这或多或少都偏离了语境。

对革命时期的财产问题,我一直很有兴趣。休厄尔的《工作与革命:从旧制度到1848年劳工的语言》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革命前后,关于财产的理解很不一样,直到18世纪后半叶,财产才被理解成劳动的产物。在哈佛大学交流学习的时候,我曾与导师伊戈内(Patrice Higonnet)讨论过这个问题,越来越觉得有兴趣,于是决定深入研究。后来才发现,革命者尽管把财产作为公民权的标准,但是并不认为财产就是社会秩序的基础,相反,他们处在前现代到现代社会的转型阶段,加上古典主义的复兴,社会政治秩序的核心是德性,而不是财产。财产之所以重要,不过是因为财产代表了德性。除了财产之外,还有很多因素需要考虑,比如是否有志于公共事务,是否有独立的理性。所以,仆人尽管很富裕,但是没有公民权,因为他们没有独立人格。把握了这个角度,也就不难理解革命时期“国有财产”为何要分成小块进行售卖。原因在于革命者希望通过这项措施,能“让尽可能多的公民同土地相连”,创造更多有固定地产因而拥有政治美德的公民。从这一点来看,革命时期的资产阶级并不把自己看成是封闭的特权阶级,相反,他们认为等级被废除后,资产阶级的大门对所有人都是开放的。资产阶级从意识和觉悟上认为自己有别于无产者,这其实是革命的产物,而不是革命的起因。所以,热月政变的意义非同小可,因为正是在这个时期,革命政府第一次剿灭了平民运动(风月危机),第一次对地方的平民组织进行了全面的清洗(芽月危机)。这标志着,资产阶级开始意识到,他们与无产者的利益有根本上的不同。为维持秩序,必须要确立富人对穷人的统治。因此,可以认为,不是现代意义上的资产阶级开启了法国革命,而是法国革命锻造了现代意义上的资产阶级。

本书第三部分研究“政治文化”《谁是无套裤汉:身份意识与法国革命前后政治文化变迁探析》,既是在分析政治文化,实际上也是在剖析政治语境。受到了索南舍尔(Michael Sonenscher)《无套裤汉:法国革命中的18世纪象征》一书启发对革命时期的无套裤汉,一直都有兴趣。读博士期间,我很爱读索布尔的《共和二年巴黎的无套裤汉》。这本厚逾千页的国家博士论文体现了20世纪50年代社会史研究的典型风格:好统计,爱分类,逻辑清晰,但分析简单。索布尔要为这群被“污名化”的激进民众恢复真实面貌。通过爬梳史料,他证明,无套裤汉有统一的政治态度,他们厌恶贵族、特权和政治不平等,珍视人民主权,强调直接民主,但是他们没有明确统一的社会利益,因为很富的食利阶层和温饱的小店主都可以算无套裤汉。但是他们对社会秩序却有比较一致的看法:提倡国家干涉,鼓励限价,赞成个体直接劳动,反对贫富分化。索布尔的研究非常经典也很扎实,但是有几个问题没能解决。首先,现存的无套裤汉档案是热月政变之后审讯革命民众的记录,而在那时候,激进革命者已成为一种表象,与现实有一定距离,从这些材料回溯革命时期的历史现实,可能会存在问题。其次,无套裤汉这个称呼实际上在旧制度时期就已经存在,但含义与革命时期很不一样。换言之,作为文化表象的无套裤汉,比作为革命身份的无套裤汉的存续时间更长。所以,有必要从文化史的角度进行一番研究。《谁是无套裤汉:身份意识与法国革命前后政治文化变迁探析》主要研究从旧制度到大革命的政治文化的转变。在旧制度时期,无套裤汉是依附文人的象征,带有自嘲的意思,那些初出茅庐、未曾得到某贵妇人庇护,因而无法跻身文人世界的知识分子,会称自己是“无套裤汉”。到旧制度末年,这个词越来越带有嘲笑和抨击特权的意思,因为当时的文人世界已是一个封闭的世界,跻身上流社会的文人和“蜗居”在“格拉布街”的下层文人,简直有天壤之别。此外,无套裤汉又同性别政治有关,因为革命前赏赐文人穿上“套裤”的大多是贵妇人,所以,革命初期的革命者对玛丽·安托瓦内特的不满就常常用“套裤”借题发挥,“有套裤汉”被看成是被女性玩弄于股掌之人,而“无套裤汉”则是反王权的共和派。经历了这些转型,无套裤汉才最终过渡到索布尔所揭示的那种形象。所以,政治文化的研究实际上也是一种语境的还原,经过历史的重重洗礼,很多言辞已变得面目全非,甚至连当时人都已忘却。

《历史语境中的历史行为:以1792年法国国民公会选举为例》实际上是我博士论文的“副产品”。1792年8月10日的革命不仅废除了君主制,而且取消了积极公民与消极公民的区别,实现了法国历史上,乃至欧洲历史上第一次普选。立法议会规定,凡是年满21岁的法国人,在本地定居一年以上,且不是家仆,只依靠自己的劳动为生,就享有选举权。此次选举对法国革命更有直接影响,因为选举将产生一个负责立宪的国民公会。但是,最令我感兴趣的,是选举过程中各政治派系之间的争斗。由于议会和政府都已丧失了威信,所以选举基本上可以说是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进行的,是一场真正意义上“无政府主义”的选举。最有意思的是,选举过程中那些激进派不可谓不活跃,但是在国民公会代表中却是温和派占多数。这到底应该怎么解释?而且,部分也受到澳大利亚史家帕特丽思(Alison Patrick)的影响,我对“唱票”分析有着莫名的兴趣。经过分析,我认为,原因可能在于选举的政治文化。因为站在现代人的立场上来说会很自然地认为,为赢得更多选票,理应在选举中加大宣传力度,但是对前现代社会而言,尤其对一个尚处在“选举学徒期”的法国民族而言,却不是这样。他们不仅还不习惯在公开场合发言,甚至对公开宣讲自己的政治观点或政治主张有些厌恶。而且对民众的日常生活而言,激进政治本身就要付出很大代价,所以山岳派越是加大宣传力度,越有可能适得其反。不过,这只是原因之一,影响选举的因素有很多。我并没有想要给出全面的解释,这需要更多材料。地方政治史的研究难度很大,因为刊印的材料再多,在解决一个具体问题时依旧显得十分单薄,不动用档案,便无法推进研究。

《理解法国革命中的农民》是一篇书评,发表在《上海书评》上。有志研究法国革命以来,乔治·勒费弗尔一直是我的偶像。在很多场合,无论是私下的读书课,还是在与外国朋友的交谈中,我都会利用一切机会,表达对对勒费弗尔的敬仰之情。我也是个爱屋及乌之人,所以毫不夸张地说,勒费弗尔的所有出版物,我都会“倾囊”收藏,包括他在索邦大学的一套油印讲稿。为什么敬仰他?有很多原因。首先他是个柏拉图意义上的纯粹的人,不仅信奉共和主义,而且俨然就是一个18世纪的共和主义者,生活简单朴素,讲原则。他的研究也是如此:不花哨,不取巧,言必有物,论必有据。另外,勒费弗尔的研究十分严谨,这在法国史家中不多见。他不像马蒂厄那样只用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也不像布罗代尔那样随心所欲地使用证据,丝毫不顾及论证本身是否得当。马蒂厄的激情令人佩服,布罗代尔的博学也让人敬仰,但是他们的著作不够严谨。勒费弗尔与他们完全不同,他对材料的使用和分析都十分慎重,对人和事的判断恰到好处,能深刻地体察到革命者在那种环境下的特殊的心态与心情。他对革命是同情的,但这种同情并没有导致他做出任何有失公允的判断。比如他在《1789年大恐慌:法国大革命前夜的谣言、恐慌和反叛》中分析生活在饥饿边缘的法国农民普遍的焦虑不安。这一情况对解释1789年夏天大恐慌的出现是绝对有力的证据。但是,勒费弗尔并不夸张,他觉得:一方面地方差异非常大,这种心理在各地的强度并不一致;另一方面也不能把档案文书记载的情况就当作事实,事实会更复杂,而且农民的心态对此也会有所影响。钟情勒费弗尔,还有一个原因,我非常迷恋他那种一以贯之的风格。勒费弗尔对研究有自己的理解,绝不为销量而改变自己的风格,所以,《1789年大恐慌》原本可以写得更引人入胜,更好卖,但勒费弗尔没有这样做,因为在他看来,心态史不过是一种分析方法而已,这是理解底层民众的手段。理解农民才是他的目的。这也正是他打动我的另一个地方。勒费弗尔研究大恐慌,是要证明农民并不是被动地卷入革命,而是有他们自己目的的。只有站在农民的立场上,我们才可以理解他们的所作所为,即便这些作为看起来有些荒唐。他要证明农民并不是历史的配角。在合适的时候,民众会以他们的方式发出他们自己的声音。勒费弗尔的研究,与30年后英国史家汤普森十分类似。两位史家都对底层充满同情,而且都站在底层民众的视角分析历史。这种历史研究蕴含的抱负和感情,令人感动。在当今这样一个以“流量”取代“质量”的时代,勒费弗尔的研究给我提供了一片安宁的世外桃源。很感谢《上海书评》提供一个机会,让我能阐发这些在正式学术论文中无法表达的理解和感情。

本书第四部分,“再评法国革命”部分收入两篇文章。《“社会”的回归:近十年内国际学界法国大革命起源研究的转型》最初成稿于2009年夏天。当时,刚翻译完威廉·多伊尔的《法国大革命的起源》,觉得或许有必要写个导论,“狗尾续貂”,补上1999—2009年间出版的有关革命起源的研究动态。起初,不觉得这是件难事,因为之前读了不少相关研究,但是一动笔,发现要想从众多研究中找到一条脉络,而不是简单罗列介绍,并不容易。一连好几天,都不知道该如何下笔。但是,突然有一天,“灵光一现”。这或许是我第一次在写作过程中体会到“灵感”。我发现,20世纪80年代修正派忽视了“社会”这个维度。修正派发现,贵族和有产者读类似的书籍,表达类似的观点,并且在陈情书中提出了类似的诉求,于是认为共同的阅读与文化融合了贵族和有产者,使其成为反对旧制度的共同力量。这就是所谓的“精英融合论”。但是,这种看法存在问题。简单地说,言辞的可塑性很强,某个词语在与不同词语发生关联时,完全可以表达不同的意思。比如“平等”一词,当它与权利相关联时,可以表示人与人的平等,但它也可以与特权关联,则表示一种公平的关系,即有多少贡献,享有多少权利。所以,特权及特权代表的差异表示了贡献与身份特权之前的平等关系,贵族由此来证明特权的合理性。可见,贵族阐述的平等概念,与近代民主的关系并不十分密切。从这个角度来看,也就不难理解,为何在分析革命起源这一问题中,贵族研究十分关键。这实际上也是关系到语境问题,因为在社会史的范式中,对贵族的理解总存在着各式偏差。也正是出于这个原因,近年来有关革命起源的新解释,同样是从贵族研究入手。从文章初稿完成至今,又过去了十年。这十年来,似乎没有出版过有分量的革命起源研究,有参考价值的可能只有《从赤字到洪水滔天:法国大革命的诸种起源》一书。当年从斯坦福大学出版社拿到这本书后,书评很快写完,但觉得单薄,没有单独发表,最后就略加修改,成为起源研究这份初稿的补正。在这本论文集中,最值得一看的是贝克(Keith Michael Baker)的文章。贝克“宝刀不老”,以一贯清晰有逻辑的笔调,辨析了旧制度时期启蒙哲人的惯用话语,从中梳理出核心的言辞,并分析了这些言辞内涵不断激进化的过程,这一过程的结果是有关旧制度的基本假设遭到了挑战,并使人们可以想象一种革命性的转变。贝克的研究总是很耐读。索恩舍的书也是如此。作为“剑桥学派”中唯一一位治法国史的学者,他的论著优点十分突出,材料丰富,丰富到令人难以置信的程度。《洪水滔天之前:公债、不平等和法国大革命的思想起源》一书几乎可以当作18世纪思想文本指南使用。另外,他的观点新颖。但这些特点同样也是他的缺陷。索恩舍往往会使用一些其他研究者很少注意的材料,解读确有新意,但让人觉得有刻意求新之嫌。这同伊斯特凡·洪特的研究有点类似。福雷斯特(Alan Forrest)曾对我说,索恩舍的问题原本完全可以用更清晰、更简单的方式进行解释。我认为,他的判断很有道理。

《从起源争论到历史分析:欧美学界关于法国大革命恐怖研究述评》是关于大革命恐怖统治的研究综述。这原本是博士论文中的一章,后经修改,发表在《史学理论研究》上。在法国革命研究中,除了起源问题外,恐怖统治是另一个争执不休的问题。不同的观点代表了对革命的不同立场,水火不容。论战始于19世纪中叶,至20世纪初达到顶峰,在20世纪60年代以后有所缓和。我觉得,这主要是因为持“环境论”的一派(他们是民主派、共和派)中没能出现像马蒂厄、勒费弗尔这样的大师级人物。扎实的经验研究更少。其中的原因有很多。一方面,“环境论”要证明恐怖如何在革命外部危机的推动下产生。这是一种经验主义的解释,不仅需要大量的材料,更需要把这些研究综合成完整的解释。与修正派的“意识形态论”解释相比,难度更大。因为任何像法国革命这样一个重大事件,都十分复杂,必须要照顾各方面的因素,解释又得恰如其分,才算得上优秀的综合分析。索布尔、哥德肖(Jacques Godechot)在这方面的能力都远不如勒费弗尔。另一方面,擅于解释历史细节问题,但在历史综合和历史抽象方面,略显不足,而且整体解释框架比较简单,不过是一种“冲击—回应”论。相比较,“意识形态论”优点很突出。这是一种观念文化研究,重视环境、心态、观念之间的复杂关系,并不把恐怖统治看成是应付外界危机的机械反应。相反,“意识形态论”更强调能动性,强调不同派系基于不同目的而发明恐怖,利用恐怖。这是葛尼菲在《恐怖的手段:论1789—1794年革命的暴力》中阐述的主要观点。所以,很明显,相较于“环境论”而言,“意识形态论”更能体现革命时期的复杂性。与之相关的话语分析也更精致,更引人入胜。而在十几年中,恐怖研究越来越重视这种主体的能动性以及主体的感受,相比之下,单纯分析外部环境的研究越来越少。这种趋势,也符合文化史、心态史,尤其是情感史的发展。不过,现在看来,这份综述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之前认为恐怖研究中意识形态的色彩越来越淡薄,但实际上可能并非如此。瓦尼克有关革命情感的分析蕴含了一种非常激进的立场,在她看来,“祖国在危机中”、“不自由,毋宁死”是分水岭,开创了一个秩序生成的新阶段,而秩序生成的主要动力和主要来源,便是主权人民。除此之外,恐怖研究还与音乐史、艺术史等领域产生了交集,涉及革命时期的音响世界和感官世界,这对丰富历史理解很有帮助,但并不能提供新的解释。这实际上也是文化史的主要缺陷。

本书第五部分收入的是有关历史社会学的研究。对历史社会学产生兴趣,还是在本科时代。那时候读书完全没有章法,也没有人指导,拓展知识面,主要靠逛书店。“开蒙读物”是上海人民出版社的“社会与历史译丛”。迈克尔·曼的《社会权力的来源》、佩里·安德森的《绝对主义国家的系谱》以及《从古代到封建主义的过渡》陪我度过了2003年春夏那段日子。读研期间,在王红生、李康、牛可、俞金尧几位老师的影响下,我对历史社会学越来越有兴趣。那是最快乐的读书日子,对奖学金、升学、发表毫无概念,只想着寻个借口找老师谈心聊天。《从脱离到深嵌:威廉·休厄尔的文化概念》是硕士研究生阶段阅读的小结。当时选这位史家作为研究对象,完全是因为被他的《工作与革命:从旧制度到1848年劳工的语言》一书吸引。休厄尔研究的迷人之处在于,既有经验材料,又有理论反思,而且能将多学科的概念和方法与历史经验分析结合起来,并能形成一种“双向”反思,既反思了社会科学方法的“僵硬”,又能不断完善对经验材料的处理方式。休厄尔的文章不算很多,其中最值得反复阅读的是他有关马赛工人、劳工语言以及事件史的三项研究。关于马赛工人研究的价值,不在于结论,而在于从中能看出社会史家如何调整理论假设与经验事实之间的偏差。我在另一篇关于心态史的文章中分析过这个问题,此处不赘述。休厄尔分析了劳工语言以及分析攻占巴士底狱的两份研究,是有关历史变迁的经典研究。历史变迁是历史社会学关心的经典问题,出色的研究不少,但是真正能既有微观分析,又有宏观视野;既有理论突破,又有经验基础的研究的,并不多。我认为,斯考切波、理查德·拉克曼等人的研究,虽然视角新颖,但是太依赖二手研究,而且很大程度上只是把原来的问题放在新框架下进行一番新的阐述,对原有问题本身推进不大。所以,历史学界对他们的研究并不重视,也情有可原。不过,在我的阅读范围内,休厄尔是例外,尤其是他关于劳工语言的分析,非常精彩地证明了同一套言辞在不同时代背景下如何会生成不同的意义,这个过程又同主体的实践有何关联。事件史是一个很有生命力的领域,尤其是经历了疫情的人,都会切身体会到历史事件那种不可抗拒、不可预见的巨大力量。从理论和方法论的角度来看,事件史更是突破结构限制、展现实践效应的有效的研究取向。

这番思考,也是之后两篇论文力图呈现的内容。彼得·伯克的著作《法国史学革命:年鉴学派,1929—1989》是研究年鉴学派的经典之作,立场公允,内容充实,介绍全面。20世纪70年代末,年鉴学派传入国内,并对80年代中叶以后的社会史以及之后的文化史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国内学者译介的年鉴学派的代表作有不少,比如布罗代尔的《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勒华拉杜里的《蒙塔尤》等,但有关年鉴学派创立和发展的全面介绍和译作的研究却不多。《法国史学革命》填补了这个空白。事实上,读过的人都可能会觉得,此书语气平缓,立场公允,几乎看不出伯克这位自称年鉴学派的“圈外人”对年鉴学派到底是什么态度。这正是《年鉴学派的一种形象:一个“圈外人”提供的视角》想要分析的问题。

《法国史学革命》一文中出版于1990年。此时,正值年鉴范式遭遇最严重危机的时候。夏蒂埃在《作为表象的世界》(这篇文章发表于1988年)中把这场危机称之为“社会科学的整体危机”,是“全局性解释体系”瓦解的时刻。产生危机的原因很多,从外部来说,整个世界的政治局势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动荡。从学科内部来说,布罗代尔去世后,年鉴学派出现了碎化的现象,而且社会史的理论范式也出现了裂痕。在夏蒂埃看来,种种裂痕不可能通过修修补补加以弥合,80年代末的危机预示着研究范式的转型,类似的迹象在其他学科中早已依稀可辨。在文中,夏蒂埃毫不客气地批评了布罗代尔的史观,他所强调的三类弃绝实质上就是对布罗代尔的模式(modèle braudélien)的背叛。“社会”不能再被简单地范畴化,人的分类不能再被视为收入、职业的反映。新的研究模式必须突出实践与社会世界的关系,也就是说,人们是借由他们的实践和行动所创造的文化,才构筑起身份认同的区分,这一区分是不外在于人的,而是人的实践的产物。夏蒂埃的批评只是众多批评中的一种。90年代以后,随着“超越文化转向”、“人文科学的历史学转向”等修正思潮的出现,再加上后现代主义愈演愈烈的趋势,人文学科的确进入了某种类似“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状态。各种理论范式纷呈上演。究竟如何取代社会史范式,众家或许尚未达成共识。但是,有一个迹象很明显,就是类似60年代那种地方社会史的写作模式越来越不常见。这一模式表现为,先描述地理气候,而后分析经济结构与人口结构,再简述历史与传统,最后进入主题和某一中时段或短时段问题。而今的社会史写作方式更多样,角度更新颖,理论来源也更丰富。《文化与实践》一文阐述的就是“实践史学”对结构与能动关系这一理论问题的回应。

总体来说,20世纪90年代以后的史学理论异彩纷呈,也确提出了不少在经验研究中值得不断反思的理论问题。但是,史学研究的推动与发展,与每个具体领域中的具体研究所形成的问题域和提问方式分不开,更也无法摆脱对史料的依赖。当然,我们完全可以像庶民研究者那样对同样的材料提出完全不同的问题,从中发现“淹没在国家主义命令的喧嚣中的细微的语音”。但是,史料的性质仍然会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研究的走向。绝对君主制研究得以转向,同史家放弃中央政府的行政档案,关注地方材料有很大关系。恐怖研究之所以能关注到主体感官和主体感受的层面,更与史家注意到日记、回忆录、狱中书简的价值有很大关系。当然,材料的影响也不是绝对的。归根结底,具体来看,史学研究是一项非常个体化的活动,尽管从整体上的确能辨析出某些趋势动向,但是,要像劳伦·斯通那样能准确地预见到未来的学术趋势,恐非常人所能为。

本书的出版得到浙江大学“双一流骨干基础学科建设”经费的资助,特此表示感谢。同时本书也是“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的成果。同时感谢浙江大学历史学系和世界史专业,感谢陪伴的师友,正是你们的批评,让我觉察到自己的不足,而正是你们的宽容,给了我宝贵的自由。也要感谢我的学生,与你们一起的读书、讨论,是校园生活中最有价值的回忆。还需要感谢本书的责任编辑谢焕先生,他总会不厌其烦地回答我提出的一个又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