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派的“社会合作论”

修正派的“社会合作论”

大约在20世纪80年代,英美学界兴起的修正派,在新的经验研究基础上,展开了针对“国家中心论”解释范式的全面反思与冲击。从整体学术史角度看,修正派的出现与“政治的回归”这一整体学术转向桴鼓相应。而从外部环境来看,西方社会在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中社会结构的深层变化,社会分化与对抗的日趋激烈,以及各类弱势人群的抗议,都对制度史和政治史研究产生了影响,诸如此类的现象和问题都不是一个作为制度的国家概念所能涵盖的。[56]因此,修正派更留意社会内部不同的利益团体,更重视社会各构成群体之间的张力,他们认为“国家中心论”将绝对君主制的胜利看成是国家制服社会的结果,不过是一种由中央俯视地方的视角,只关注中央意愿,忽视这种意志如何落实到地方层面,也不顾及地方是如何回应中央等问题。所以,对应于上述进步史观下的“国家中心论”,修正派提出了“社会合作论”。

在修正派阵营中,最有影响的当属贝克和凯特琳两人。他们同一年获得博士学位,都研究地方史,[57]但是他们的政治立场则完全不同。贝克是左派史家,崇尚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对波尔日涅夫、安德森等人的研究情有独钟。凯特琳则属保守派,奉穆尼埃为20世纪最有影响的史家,而且关注政治精英。[58]两人的研究风格也有差别。贝克从事社会史研究,其代表作《17世纪法国的绝对主义与社会》关注朗格多克省三级会议管理与运作中的等级利益问题,用的是阶级分析方法。凯特琳研究传统的政治史,在《17世纪法国的庇护、掮客和委托人》中,她借用穆尼埃提出的团体忠诚概念,分析政治官僚体系上下级之间的朋党以及政治官僚上的恩庇现象。但两人的研究关心同一个问题,即与前朝相比,绝对君主制的统治何以更加成功。他们的回答从不同角度颠覆了“国家中心论”。

贝克不相信仅靠压制与驯服,绝对君主制的统治就能得以稳固。他认为更深层的原因应该在社会经济层面。通过研究朗格多克省三级会议的运作,他发现,这个机构远不是“徒具虚名”的,而是个调节各方关系、分配利益的平台,是王权与外省、国家与社会政治博弈的场所。[59]国王依靠三级会议,满足征税、驻军、宗教控制等的需要,而省三级会议也必须依靠王权,因为这些问题不仅与本地有关,也牵涉到其他地区的利益,而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人脉关系网,都想避重就轻,但没有一个地方能掌控全局,所以得依靠中央的统筹。贝克认为,外省与王权的对抗是个虚构的神话,因为省三级会议不是现代代议制机构,根本代表不了整个外省的利益,其捍卫的只不过是一群寡头政治的利益。[60]全书最精彩的部分,就是通过税款的去向分析地方寡头与王权之间的利益分摊。贝克比较了1647—1677年朗格多克省征收的直接税的具体用度,发现路易十四亲政后,允许地方截流的额度越来越高,而这部分截留款项通过不同的渠道,最后落入了各级地方显贵、法官、税收官等人的腰包。[61]类似的情况也出现在中央向地方借贷等金融活动中。据此,贝克证明贵族之所以驯服,不是因为摄于中央的强权,而是因为他们能从新体制得到更多的利益。因此,贝克认为,路易十四统治成功的秘密在于绝对君主制更有效地保障了统治阶级的利益。[62]

凯特琳从穆尼埃的研究中获得灵感。穆尼埃特别重视制度与心态的关系,提出了政治效忠、庇护关系等一系列概念,用以强调等级社会的团结与整合。他认为忠诚乃是近代早期人际关系的基本纽带,是后封建社会团体秩序的表现,以情感为基础的政治效忠与庇护是忠诚关系的基本表现。穆尼埃其实要证明,阶级分析,或将经济利益视为政治关系的本质基础,是无法理解法国旧制度的。[63]凯特琳借用了穆尼埃的观点,但做了重要的修正。她认为政治忠诚的基础不是情感,而是物质利益关系,政治效忠与政治庇护关系的基础是以双方能实现互惠互利为前提。[64]这样一来,她实际上否认了穆尼埃提出的那种颇带浪漫主义色彩的政治图景。凯特琳认为,效忠本质上就是利益与资源的权衡问题,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讨价还价的过程,正因为如此,所以不仅同时效忠多个恩主的情况十分普遍,而且弃旧投新的现象也层出不穷。[65]基于此,凯特琳分析了外省的统治精英是如何通过一个多层次且彼此重叠的庇护关系网络,被整合进全国政治舞台中的,而中央层面的政治精英也得以利用外省的资源,联系这双方的纽带就是政治掮客。[66]比如,在普罗旺斯省,奥佩德家族控制了从省议会到奥朗治市镇议会的大部分要职,而中央税赋得以在该省顺利落实,全赖于这个家族与内阁大员的私人关系。[67]关键在于,凯特琳发现从16世纪到17世纪,掮客群体有了根本的改变,在16世纪,这群人大多由外省的总督或副官的各类扈从构成,脱离于国家的控制,而到17世纪,经黎塞留的改革,一个直接或间接效忠于中央各部大臣的掮客网络建立起来。通过这套前所未有的“内阁委托人网络”(ministerial clienteles),绝对君主制逐步实现了国家的整合与中央集权。[68]凯特琳认为,通过有效改造并合理利用政治庇护网络,绝对君主制一方面可以把不可靠的势力边缘化,另一方面可以拉拢并赢得更多贵族的支持,最终成功地调整了政治权威、经济利益等多种统治资源的分配。[69]所以,绝对君主制更加强大,是因为它有效地利用了传统的政治庇护体系。

从方法论来说,贝克与凯特琳的研究都把政治史与社会史结合起来,只是具体做法不同。贝克把绝对君主制这项政治体制的创制放回到社会史的层面进行考察,探究谁是体制的受益者。凯特琳则是把政治关系放到物质利益层面中加以分析,她关心的是政治是如何运作的。[70]但他们都重视不同精英集团的政治参与,并揭示了社会与国家之间的互动。最重要的是,他们都认为绝对君主制得以确立,靠的是赢得贵族的合作,而不是压制贵族。所以,根据他们的研究,绝对君主制实际上是保障一个由君主、官员、地主、教士等组成的统治阶级的阶级利益的制度。[71]他们笔下的阶级,借用贝克的界定,指的是因与资源、权力和获取劳动成果的关系不同,导致的社会经济利益对峙的社会群体。[72]

这套解释与先前的“国家中心论”大相径庭。后者将绝对主义国家看成是进步的,是现代性的动力,而传统的等级团体社会则是落后与分裂的,绝对君主制的确立本质上就是一种现代国家统治制服并改变传统社会的过程。在贝克与凯特琳看来,这种对立根本不存在,因为王权与贵族在社会利益问题上没有本质矛盾,而作为一种国家形态或政治制度,绝对君主制的确立只不过是因为体现并保障了统治阶级的共同利益。正如贝克所言,绝对君主制所体现的根本不是现代性,而是一个传统保守的,并且捍卫封建利益的落后制度,其代表的是一个处于转型过程中的封建社会的最后一个阶段。[73]贝克为这种新的研究范式取了一个恰如其分的名字:“社会合作型绝对主义”。[74]

将研究的视角从制度或政治转向社会,强调社会合作与经济利益的分享,而不是简单化地考虑政治冲突与对立,这代表的不仅仅是研究视角的转换,而是从根本上重新思考绝对君主制的本质与性质。20世纪80年代之后的学术研究,基本上沿着“社会合作”模式展开,问题意识得以转变,研究的切入点也发生了变化。修正派集中考察了17世纪后半叶至18世纪的制度史和政治史,逐渐形成了一种与“国家中心论”不同的解释范式。下文分几个关键议题加以简述。

其一是重估省三级会议的角色。在贝克的影响下,不少史家开始重新考察省三级会议的历史,挑战了传统认识。关于勃艮第省三级会议的研究不少。[75]其中斯旺的新作考察了该省的政治与制度史,指出该省的实权机构乃是由省三级会议领导的常设组织,即由分区税务长(élu)组成的常委会。这个机构尽管只有7人,但组织完备,分工明确,工作勤勉。他们的主要任务,除了在省三级会议休会期管理地方事务外,还包括每年赶赴巴黎,与中央各部官员当面递交并协商由他们起草的、包含地方所有要求的“谏诤书”。[76]分区税务长人脉很广,其中不少是国务大臣的亲戚[77]。他们本人直接向该省的总督兼“庇护人”孔代亲王负责,后者在朝野上下更是一呼百应。这些有利因素保证了分区税务长的权力与地位。与他们相比,督办官只不过是个辅助角色,就连省三级会议的议事也无法直接参与。[78]勒盖对北方三个小型三级会议省(阿图瓦、康布雷西,佛兰德-瓦隆)的研究,得出了类似的结论。这三个地方也都设有与勃艮第类似的常委会,并直接同中央的一个专门机构联络,即“省三级会议省办事处”。[79]勒盖系统分析了这两个机构之间的联络与通信,发现它们交流频繁,内容涉及各类地方事务。在得到中央授权后,省三级会议承揽了包括公共建设、社会管理、经济建设等大部分事务,而其自身的行政组织也得到了完善。因此,现在学界的普遍认识是,省三级会议不是绝对主义中央集权化的障碍,相反是中央王权的得力助手。

其二是重估督办官的角色。修正派认为,不能太强调督办官的权力,因为这些人的主动性受到地方政治环境的限制。相关论证主要围绕以下几个角度。首先是任期问题。邦尼的研究证明督办官在同一地区的任期越来越长。在黎塞留执政末期,督办官的平均任期不到3年,18世纪则平均为5年,有50名督办官任期超过15年,而在路易十六时期的68名督办官中,24人任期超过20年,任职10年以上的有39人,只有8人任期少于5年。[80]第二是行政经费问题。埃玛纽埃里称督办官为“完全没有资源的官员”,比如1789年中央下拨给36个督办官辖区经费仅31万里弗,不到中央总支出的1.3%。[81]布罗索对弗朗什-孔泰地区督办官的研究证实了这个判断,以1782年为例,该地督办官只有16000里弗可用,而年度开销平均高达五六万里弗。[82]第三是人手问题。通常情况下,随督办官上任的仅1名贴身秘书,协助他工作的助理官全部来自地方。修正派的研究发现,助理官员通常为地方豪族把持,所以是个相当稳定、任期很长的职位。格雷夫统计了32个督办官辖区,发现助理官员任职十几年或几十年的情况不在少数。[83]在弗雷维尔研究的布列塔尼三级会议省,韦迪耶就当了22年的总助理官(subdélégué général)。[84]弗朗什-孔泰地区的情况类似,整个18世纪,子承父业的助理官占22%。[85]上述情况表明,无论是在人力还是财力上,督办官既然无法依赖中央,那就只能倚重地方了。此外,任期变长意味着他们与地方的关系越来越紧密,而且越来越稳定。基于此,修正派认为,在18世纪,督办官与其说是中央的人,不如说是地方的人。

修正派的判断,也针对穆尼埃的观点提出了补正。他们认为,穆尼埃所谓的官职持有者与中央派官者之间的“300年的冲突”,略显简单。督办官不能被简单地视为地方的对立面,而且与官职持有者之间也存在复杂的联系。格鲁德的统计表明,督办官与官职持有者同属一个社会群体,而且在18世纪,督办官贵族化和世袭化的趋势比较明显。[86]换言之,这个群体已显露“团体化”的趋势。在修正派看来,穆尼埃提出的冲突,更准确地说,不是两类泾渭分明的社会群体之间的对立。比如里歇认为,那些先前捍卫官职特权的官职持有者,一旦成为大臣或督办官,便会转而捍卫政府权威。因此他认为,18世纪高等法院与御前会议和督办官之间的政治分歧,与其说与职位的性质(即世袭的或可废除的)有关,不如说与文化和传统赋予这些职位的表象有关。[87]安托万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他从君主制国家层面加以分析,认为这种对立既不是社会冲突,也不是团体冲突,而是有关国家行政原则的对峙,其根源在于现代科层体制的确立和拓展,中央派官所代表的不是国王本人,而是一个去人格化的国家。[88]

修正派的第三类重要议题是重新界定绝对王权与地方特权的关系。他们认为,两者的关系不是对立,而是互惠合作。柯林斯发现,布列塔尼三级会议省的情况与贝克笔下的朗格多克省比较类似。该省贵族的主要收入是领主捐税和土地租税,他们希望提升间接税而尽可能降低直接税。因此,省三级会议将大部分税赋转移到间接税上,这既满足了国王逐年增加的税赋要求,并赢得了自行管理本地举税的特权,又保障了这些土地贵族的利益。[89]所以,一些表面看似是维护地方利益的政策,实际上既有利于中央,也有利于地方。比如三级会议省应对普遍税的策略是“一次性支付”(abonnement)。在斯旺看来,这既避免了中央直接干涉地方税收,确保了省三级会议的独立性,同时也使得中央政府无须担心征税周期之长,避免了最终实征税额不确定等麻烦。[90]体现这种互惠关系的另一个例子是金融问题。近期研究表明,18世纪中央越来越倾向于向三级会议省举债,因为利息低,[91]而且不需要通过高等法院的注册,更方便。在18世纪后半叶,路易十五和路易十六总共从阿图瓦、康布雷西、佛兰德、布列塔尼、勃艮第和朗格多克六个三级会议省借了3亿3000万里弗,占国王财政收入的四分之一。[92]成为中央政府的债权人,这对地方也很有利。比如1689年勃艮第三级会议以80万里弗的巨款换取了此后7年半内索恩河入市税的收益,他们用这笔收益做抵押,吸引了不少金融家来本地投资。[93]波特和罗森塔尔发现一个更有意思的现象,即18世纪,勃艮第省三级会议逐渐成为一个全国性甚至国际性的投资平台。他们统计了1660—1790年该省三级会议债权人的身份,发现不仅外来的投资者渐多,而且不同身份的人越来越多,除了财政官员,还有军官、贵族、司法官员、商人等等,投资的份额也越来越多。[94]勒盖的研究总结了近期的观点,她认为省三级会议构成了君主制实现自我现代化的工具,对一个囊中羞涩且执行能力有限的君主制来说,这既有效转移了一部分负担,而且也实现了行政方面的权力下移,是实现现代化和中央集权的有效的平台。[95]

最后,修正派也纠正了军事与战争在国家建设中的作用。[96]通行的观点认为“绝对君主制是税赋的儿子”[97],而军事是税赋增加的关键因素。持这种看法的,不仅有“国家中心论”者,还包括政治社会学家,如美国学者布莱恩·唐宁就认为面对军事威胁,所需动员资源的程度决定了西欧国家在现代化过程中出现的不同的政治制度。[98]修正派借用“精英利益分享”和“庇护网络”视角,提出了“新军事史”,以林恩和罗兰兹为代表。[99]林恩的《伟大世纪的巨人》是部“百科全书式的”研究,涉及17世纪法国军事史的方方面面,包括军队管理、供给、职位、荣誉和训练等。罗兰兹的研究更为具体,关注路易十四亲政后的四十年(1661—1771),核心问题是贵族精英和国家军队发展的关系。林恩和罗兰兹虽然并不否认军队建设在路易十四时期有了革命性的发展,但是却认为支撑军队的那些政治与社会制度并没有根本改变。罗兰兹认为路易十四的军队依旧是妥协的产物,是用确保贵族地位和家族利益来换取贵族的服从与效忠,军队的建设靠的不是制度的理性化,而是利益得到保障的数以千计的有产者精英的支持和拥护。[100]林恩提出,在战争和军事的推动下并没有形成一个强大的中央税收机器和分配体制,因为税制的运转实际上有两个不同层面:首先是地域性层面,如省三级会议、收税员和金融家等,在税收和分配方面他们依旧是半独立的;其次是军队本身,林恩认为这基本上就是个被大贵族垄断、王权难以直接介入的“国中之国”。罗兰兹的书也涉及同样的问题,他认为军队之所以得以规训,陆军国务秘书一职得以享有显赫的地位,靠的都是勒泰利耶家族。[101]林恩提出的第三个层次是贵族自己出钱供养自己的部队,相当于国家间接对贵族征税。这部分金额占全部军费开支的25%~30%。[102]“新军事史”否认军事发展带来了国家体制的现代化与理性化。他们将国家看成是庞大的庇护机器,军队层面的创制,不是来自大刀阔斧的制度改革,而是基于维护家族利益和个人利益的产物。正如林恩所言,结果,军队越来越变成一个独立的团体,而国家“家产制”这个特点始终没有根本改变。

与“国家中心论”相比,修正派问题意识的核心是,绝对君主制的有效性及其社会基础—这项制度是如何运作的?是什么原因使它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秩序的稳定?他们不太关心制度创立的原因,也很少分析与之相关的思想史和观念史。[103]因此,一方面他们的研究集中在17世纪后半叶至18世纪这段历史,即绝对君主制的阶段,而不是宗教战争至17世纪上半叶建立绝对主义的阶段。另一方面他们的研究是基于具体情景的经验主义分析,而不是简单化的功能主义解释。他们的观点与“国家中心论”针锋相对,不认为绝对王权根本改变了政治与社会的组织原则。相反,恰恰是因为法国特定的政治权力结构以及君权绝对化所采取的特殊发展路径,致使传统的团体和特权变得更加稳固。全国三级会议停止召开,这虽然是王权强大的表现,但从长远来看也导致了它的虚弱,因为国王失去了一个得以统一协调地方问题的平台,也使得他自己的政策无法得到全国的支持。于是,国王不得不面对各种地方政治势力以及某种程度上带有分裂倾向且彼此殊异的政治团体。而处理这些关系,靠的是从地方市镇一直延伸到中央的复杂的多层次的庇护网。政治的效忠换来经济上的补偿,特权通过表明自己的价值而得到承认,王权也正是因为更有效地维护了原有的社会政治格局而得到认可。绝对君主制在逐步完成政治整合的同时,团体主义和特权制度也变得更加牢固。因此,根据修正派的分析,法国的绝对君主制并不标志着与过去的断裂,也不代表一种激进的改革蓝图,而是始终存于这样一个中央集权不断成熟,但分权非但没有消除,反而更为牢固的异质性的政治体中。[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