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级神话与问题提出
《法国资产阶级的神话》一书体现了西方史学研究在20世纪80年代经历了文化转向后所呈现的新特点。马萨使用的材料主要包括小册子、陈情书等“软性材料”(soft data),而不是财富统计、遗产清单等传统社会史研究所倚重的“硬性数据”(hard data)。[4]她所分析的“资产阶级”(bourgeois)也不是一个社会经济概念,而是一种文化认同与体验。她认为,在大革命前,这是个贬义词,带有讥讽的意思,一般只用于指称他人,没有人说自己是资产阶级。所以,这个措辞代表不了任何一种有着明确自我意识的身份认同。此外,革命前的政治文本将第三等级塑造成对抗特权等级的统一阵营,而尽可能掩盖等级内部有产者与贫民的区分,比如在西耶斯的笔下,所谓的第三等级就是排除了特权者的整个民族。基于上述理由,马萨认为,将大革命看作是一场资产阶级的革命其实是后世“创造”出来的“神话”。
马萨并不否认生产关系与经济发展的作用,但是认为贫富分化只能代表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紧张关系,唯有当这种客观现实反映在人们的意识中,才会诞生阶级意识,只有在这个意义上,才存在阶级。换言之,她事实上把自为阶级(class-for-itself)当作是阶级存在的必要充分条件。这与英国史家汤普森(E.P.Thompson)的观点接近。在《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一书中,汤普森说道:如果人们能明确地意识到他们之间有着共同的利益,同时也觉察到他们的利益与另一群人是不同的,而且往往是对立的,这时阶级意识就形成了。[5]在《民俗学、人类学与历史学》一文中,汤普森强调,只有当经济获得了一种文化意义,并且可由经验来理解时,经济才能成为一种历史力量。[6]根据这种观点,文化与观念不再只是一种被经济物质决定的上层建筑,相反,它对物质基础与社会世界亦能起到积极的塑造作用。这正是文化转向后阶级研究的基本取向。[7]
马萨关于革命前后政治历史的论述令人耳目一新,但是对革命过程中的政治与阶级意识的分析则稍显不足。她更多谈论的是贵族与人民的对立,而较少关注美德共和国内部的政治区分。本章试采取类似的论证方式,从财产权与公民权的观念切入,弥补这一不足。
之所以要从财产权切入,是因为修正派与传统学派尽管针锋相对,但一致认为法国革命奠定了近代资产阶级的财产观念。19世纪右派史家泰纳(H.Taine)认为财产转移始终是这场运动的内在力量、根本动力和目标。[8]20世纪左派史家索布尔(A.Soboul)也持有类似的观点。[9]修正派史家休厄尔(William H.Sewell)尽管同索布尔在有关无套裤汉认同的问题上存在根本分歧,但也基本将革命看作是一场财产革命,他认为与其说资产阶级财产是由大革命解放的,不如说是由革命创造的,1789年制宪议会颁布的“八四法令”和《人权与公民权宣言》将财产变成了一种通过劳动获得的,并且与自身关联的具体有形的所有物(physically palpable possessions),而任何自由支配使用财产的行为都不会侵犯到其他公民的自由。[10]
在笔者看来,这些观点与其说反映了革命时期的观念,不如说是继承了19世纪自由资产阶级的思想。1842年,法学家贝里姆(William Belime)在《论占有性权利和占有性行为》一书中写道:“一旦财产的合法性受到侵害,那么法律本身也就会受到质疑;因为社会、法律乃至德性都是建立在财产之上的。”[11]财产是政治秩序与社会秩序的根基,这是贝里姆想要表达的观点。但革命时期的情况有所不同,不是德性建立在财产之上,而是财产以德性为基础,私有财产是衡量革命所欲求的政治独立与意志自由的尺度,而不是狭隘的阶级利益的体现。革命者曾满怀信心地认为,通过政治与法律手段,完全有可能建立一个由有产者组成的和谐的社会。这种政治上的乐观主义反映了革命时期的有产者从未将自己看作是一个封闭的群体,区分有产者与无产者也不是革命的目标。下文将在观念与实践两个层面论证上述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