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

1959年

与公安、法院种“政治试验地,蔬菜地,搞合作油菜基地,背运公粮入仓库,大搞积肥,年终获“政治挂帅、又红又专”的优胜红旗。业务上,三员(预审员、检察员、审判员)结合,三长批准(公安局局长、检察院检察长、法院院长中有一人批准),共同办案,下乡一把抓,回来再分家(下乡去不分公、检、法的业务,只要有一家的干部,都要去办理,转回单位统一汇报,属于哪家的工作,就由哪家收集总结),一长带三长,一员带三员。

4月,《大关县检察院工作五年规划》出台。要求:批捕起诉做到“五无”(无错、无漏、无积案、无退案〈起诉到法院〉、无右倾保守),“三准”(掌握政策准、认定事实准、引用法律准),“五满意”(党委满意、上级检察院满意、政法三机关满意、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满意、当地群众大多数满意)。协同公安、法院实现安全县,达到“二十五无”(指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以及其他事故等)。

5~6月,大关县政法党组召开公、检、法部门负责人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全省政法会议提出的“少杀、少捕、少管制”的政策,及全国政法会议制定的十项具体政策,总结治安经验,纠正1958年工作中的失误。(https://www.daowen.com)

6月26日,中共大关县委对县检察院半年工作总结批示:今后必须戒骄戒躁,鼓足更大干劲,再接再厉,出色地实现你们的规划,以取得更大胜利,永远保持1958年我县在政法战线上红旗县的光荣。

9月28日,县检察院在协作书上倡议:人人争上游,事事争上游,样样红,事事专。决心和卫星赛跑,与火箭争先,以少活十年的打算,誓死保卫红旗,堵死白旗。

1959年2月25日,盐津县检察院并入大关县检察院,地址设于原盐津县城盐井镇。合并后有检察干部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