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大关县人民检察院 工作 报告

大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蒲世云

1998年3月28日

各位代表

现在,我就大关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检察机关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五年来,我院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在县委、人大、政府、纪委的领导、监督、支持下,积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四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五大精神,坚持“严格执法,狠抓办案”的工作方针,坚持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严厉打击贪污贿赂犯罪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切实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并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为全县的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安定作出了一定贡献。

五年来工作回顾

打防结合,认真办理检察机关管辖的自侦案件。认真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经济犯罪案件惩治腐败,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案件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五年来,院党组始终把反贪污贿赂工作作为我院的工作重点来抓。为加强对反贪工作的领导,做到检察长亲自抓,分管检察长和反贪局领导具体抓,反贪干警分组办案。即使在“严打”期间,也决不抽调反贪力量,从而保证反贪工作正常开展。

五年来,共受理各类经济案件79件83人,立案侦查42件43人(其中贪污14件14人),已侦查终结41件4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2万元,间接损失108万元。

反贪工作的主要做法:一是主动争取领导和支持。反贪污贿赂工作,案件主体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关系网复杂,保护层厚,又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给侦查取证带来较大难度。为此,我院在办案中主动向县委、人大、政府、纪委汇报,争取他们对反贪工作的监督、支持,帮助排除阻力和干扰,促进反腐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领导重视,有关单位通力协作。检察长经常过问反贪工作,研究制定措施,解决存在问题和困难。分管检察长不但亲自指挥,参与拟订侦破方案,而且积极参与调查取证。同时,还得到有关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为我院及早结案创造条件。如黎昌奎贪污两万余元案件,得到信用合作联社的大力支持,从立案到结案用了半年时间,最后到广州将黎昌奎抓获归案,二审法院判处黎昌奎有期徒刑八年。三是干警努力。绝大多数干警发扬了艰苦奋斗、吃苦耐劳和敢于碰硬的精神,努力工作。四是注重追缴赃款,尽力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五是积极做好经济犯罪预防工作。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对经济犯罪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为此,我院通过认真调查研究,制定预防对策,适时提出检察建议,帮助有关单位建章立制,尽力防止和减少经济犯罪的发生,防止事态的扩大。如1997年玉碗村大石包等五个社的社长联名控告玉碗村村长王某,利用其负责社员集资架电工程权利贪污社员集资款一案,由于我院及时派员办理此案,并积极协调关系,既解决了群众亟待解决的照明问题,又追回王某贪污三万余元集资款,把打防工作落到实处。

认真查处法纪案件

开展法纪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它对于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侵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五年来,共受理法纪案件27件63人,立案18件39人,全部侦查终结。

法纪检察工作,“两法”修订前主要是查处农村的“三非”案件,因农村“三非”案件发案地多数是边远的山区,交通闭塞,文化落后。法纪检察干部发扬吃苦耐劳精神,跋山涉水,放弃节假日,及时赶赴现场,搞好调查取证工作。同时,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做好法纪律案件的预防工作,做深入细致的调解疏导工作,处理好一大批突发事件,把矛盾处理在萌芽状态,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1997年,随着修订的“两法”实施后,法纪案件管辖由原来的查处农村“三非”案件变为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这就增加了法纪工作难度。如1997年立案3件10人中,涉及正科级领导干部2人,副科级领导干部1人,司法工作人员3人,一般工作人员4人。法纪检察干警并没有因涉及上述人员而退步。他们在院党组的领导下,迅速赶赴现场,及时调查取证,查清案件事实,主动向县委、政法委汇报,统一认识,妥善处理了这批案件。

坚持“严打”方针,加强执法监督,切实搞好批捕起诉工作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历来是检察机关依法行使检察权的工作重点。五年来,我院认真贯彻执行高检院“严格执法、狠抓办案”的工作方针,积极与公安、法院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坚持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为维护我县的政治稳定、社会安定作出了努力。

提高审查批捕质量,加强侦查监督职能。在审查批捕工作中,坚持了认真审查案件证据,审查案件事实,把握“两基本”,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严格依法办案,加大了打击的力度,遏制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并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五年来,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87件928人,通过审查,批捕424件766人,不捕26件87人,退回补充侦查37件75人。结案率达100%。

审查批捕的主要做法:一是恪尽职守、防错防漏。要审查批捕案件时,我院始终坚持严把事实关、证据关,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严格掌握批捕条件,防止该捕不捕或错捕漏捕。对该捕而公安机关未提请逮捕的,建议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或直接作出逮捕决定的共计15人。二是坚持提前介入,加快批捕进度。五年来,我院主要采取深入发案地,听取案件汇报,提前阅卷等灵活多样的办法提请介入重特大案件。通过提前介入,尽快掌握案件证据事实情况,及时作出批捕决定,依法从重从快打击犯罪分子。三是按照修订《刑诉法》的规定和高检院的有关通知精神,积极开展了立案监督工作。

加强审判监督,严把审查起诉质量关。在审查起诉中,我院充分发挥法律赋予的审判监督职能,认真审查事实和证据,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就及时起诉;对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采取退查或自查的方式补查案件,查清案件事实和证据后妥善处理;严格依法办事,保证不枉不纵,共追诉漏犯4人。特别是《刑诉法》修订后,新的庭审方式要求公诉人员加强自身素质的提高。为此,我院先后派员到昆明参加培训,并先后三次派干警到昭通、水富参加地区中院组织的,按修改后刑诉法规定的庭审方式审判示范庭观摩。努力适应新的庭审方式,全面掌握案情,积极适时举证,使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从重从快地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五年来,共受理移送起诉刑事案件499件921人,其中,移送检察分院审查起诉31件88人,县检察院起诉381件650人,免诉51件81人,不诉5件12人,退查和建议撤案30件85人,出庭支持公诉375件641人。

审查起诉的主要做法:一是突出打击重点,把打击矛头直指抢劫、杀人、伤害、强奸、投毒、惯窃、拐卖妇女儿童、贩毒等严重刑事犯罪及社会影响极坏、群众比较关注的犯罪。对这类案件做到优先办理,及时起诉。二是严把案件质量关,严防错漏。我院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既注重审查案件的事实依据,又注重审查案件的法律依据,严格执法、依法办事、严防错漏,做到案件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三是积极出庭支持公诉,做好法制宣传。出庭支持公诉是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指控犯罪、行使检察权,并开展法制宣传的重要方式,也接受社会各界的检验和监督。为此,我院十分重视出庭支持公诉。一方面要求公诉人员出庭着装整洁、仪表端庄、神情严肃,工作认真;另一方面要求公诉人做到证据在手、法律在握、适时举证、揭露犯罪,以达到处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控申、监所、民行检察工作有起色。控告、申诉检察是检察机关的窗口,是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也是群众控告申诉、举报犯罪的重要途径。我院认真处理好公民的来信接待和来访工作,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特别重视处理公民的控告、检举材料和告急信访。五年来,对受理的来信来访939人次均作了妥善处理。办理了申诉案件4件4人,办结重婚案件5件10人,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监所检察是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职责。五年来,我院遵照上级检察机关对检所检察工作提出的“监督、配合、参与”的原则,围绕贯彻监管政策、法律和提高改造质量三个重点,坚持住所检察。为便于监所检察工作的开展,1997年3月成立了驻所检察室。驻所检察干警与公安、武警密切配合,对关押、释放、送监的人犯和犯人做到登记清楚,手续完备,使之制度化、规范化。通过与公安、武警共同努力,几年来没有发生越狱、脱逃、重大疫情等事故。监所秩序良好,保证了看守所的安全

民事行政检察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之一。我院1995年3月成立民事行政检察科并开展工作。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对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而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的案件依法进行审查或复查,对民事、经济、行政审判活动行使检察权的活动。它对保护公民在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中的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国家民事行政法律的统一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如1996年铁永华与县农行结算纠纷一案。铁永华不服二审判决向我院提出申诉。我院通过补查查明案件事实,说明铁永华故意隐瞒事实真相,使其不得不承认错告农行,使久诉不息的案件得到妥善处理。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两个文明建设”一起抓,再创省级文明单位

五年来,院党组以建院方针为目标,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与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地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我院的精神文明建设增光添彩,今年又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学习,坚持定期学习制度。五年来基本坚持了每周定期进行政治业务学习或过组织生活的活动。政治学习主要抓对党的十四大、十四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十五大精神的学习,抓对《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及“三基本”的学习。业务上主要抓对国家法律法规、检察专业知识和修订后的刑法和修改的刑诉法的学习。并鼓励支持自学,目前我院在专科学历占89%的基础上,又有10名干警进行本科学历的自学。通过学习,使全体干警基本达到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真正形成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守纪律的良好风尚,从而提高了全体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抓制度建设。五年来,除院党组拟定大量的规章制度外,更重视科室的岗位责任制的制定。1995年,院党组确立了“一岗双责”责任制后,使我院制度建设走出一条新路子。科室把管人与管事相结合,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从科室抓起,以便充分调动全体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抓学英模见行动活动。五年来,我院始终坚持学习英雄徐洪刚、领导干部的楷模孔繁森、模范检察干警岳从昆、王德智等英雄事迹的学习。特别是1996年地区英模事迹报告团赴我县报告后,院党组认真组织全员干警开展讨论,全体干警纷纷表示要向鲁甸县检察院检察长王德智那样,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检察官。

抓基础设施建设。为了适应新形势下检察工作需要,改变“两法”施行后基础设施落后的状况。1996、1997年我院多方争取,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使办案必须用的车辆、复印机、微机得到解决。1997年建成两栋面积为1200平方米的办公楼,结束了原有办公室不足200平方米的历史。省政法委书记姜兴长和地、县领导同志视察我院后,对我院建设给予了好评。

抓廉政建设。院党组提出干警向科室领导看齐,科室领导向党组成员看齐,党组成员向党组书记看齐,做到互相促进,互相监督,把廉政建设推向一个新阶段。

团结,讲民主。首先是党组书记重视抓党组一班人的团结,发扬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并以此为龙头,带动和促进支委班子、科室之间、干警之间,领导与被领导之间的团结。同时,形成讲民主的气氛,充分发挥干警的主观能动性,积极为检察工作的开展献计献策。

围绕中心,搞好服务

围绕并服从县委、县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为全县改革开放、经济建设服务,是我院工作的另一侧重点。我院除完成法律赋予的工作任务外,还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开展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从1995年起我院一直挂钩联系天星、青龙两乡和大关一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院领导除由县政法委统一安排到挂钩点联系外,平时尽量抽时间带领干警到挂钩点,和当地党委、政府领导共同研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措施和方法;多次到大关一中联系,与师生共同探讨和宣讲法律知识,给学生上法制辅导课等。由于挂钩点领导重视,加之我院努力协作抓此项工作,是天星、青龙、大关一中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一定的起色。

2.维护烤烟收购秩序。历年来我院均派员参加维护烤烟收购秩序。1996、1997两年县委、县政府安排我院到吉利乡与乡党委政府一道共同维护烤烟收购秩序。为做好此项工作,所派干警发扬艰苦奋斗连续作战的工作作风,作深入细致的工作,从而保证烤烟平稳收购,秩序井然。

3.积极参加“社教”和村建工作。五年来,先后派干警到黄葛、青龙、高桥等乡参加“社教”和“村建”工作。参加“社教”和“村建”工作的干警,本着倾注感情,开动脑筋,求是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入村、社、户,出主意,想办法,推广农业科技,拟定短、平、快的经济发展项目,尽力为当地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受到当地群众的好评。

4.积极投入抢险救灾工作。1997年9月6日,黄葛乡发生特大泥石流自然灾害后,全体干警火速赶赴灾区,踏着齐膝的淤泥,发扬吃苦耐劳和连续作战的工作作风,连续在灾区奋战了三天,表现了不怕苦、不怕累的大无畏精神,并主动向灾区捐款1880元,捐物48件,为灾区人民树立了人民检察官一心为人民的良好形象,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表彰。

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的打算

各位代表:

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我院在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和行使检察权的过程中,认真贯彻“严格执法、狠抓办案”的工作方针和“十字”建院方针,克服重重困难,认真查办贪污贿赂案件和法纪案件,尽力为国家挽回损失;坚持严打方针,加强监督,切实做好批捕起诉工作。突出打击重点,从严从快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分子,为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作出了一些贡献,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通过认真总结过去五年的工作,尚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

“两法”实施后,现有部分干警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还不适应发展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干警由于连续办案,奋战在第一线,亦不同程度地存在畏难厌战情绪。有的工作主动性差,主观能动性发挥得不够,故出现科室之间发展不平衡现象。

《刑诉法》修改后,管辖的案件主体多是国家工作人员,犯罪向智能型转变,且现在交通、通讯的进步,而我们必要的措施、手段、设施、装备还比较落后,还跟不上发展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现办案仍停留在一张嘴、一支笔、一张纸上,不适应惩治腐败打击犯罪的需要。

办案经费不足。尽管在出差补助较低的情况下,办案经费仍然不足,制约着检察工作的全面开展。

通过认真总结前五年的成绩和经验,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任务。1998年,我院拟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各项工作加以改进和完善:

抓好党的建设,以党的建设带动队伍建设

根据我院现有干警80%以上是党员的实际,党的建设以思想建设为主,要加强宗旨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以带领全院干警为我县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服务,并履行好职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坚持走“思想政治工作同制度建设相结合”的路子。人管人是管不好的,也是管不了的;但全靠制度管人,人无自觉性也不行,制度也有空子可钻。为此,一方面,要在现有可行制度基础上,根据实际,不断健全和完善制度,并严格执行;另一方面,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寓教于乐,增强责任心,凝聚力。还要多关心干警,解除其后顾之忧,使思想政治工作落到实处。

继续贯彻执行高检院“严格执法,狠抓办案”的工作方针。克服厌战、畏难情绪,加大对贪污贿赂、渎职犯罪的查处力度,严厉惩治腐败,为国家挽回损失。坚持“严打”方针,突出打击重点,认真做好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做到不枉不纵。

增强学习自觉性。学习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一方面要认真学习“两法”,要逐条逐款逐项学习,要以“学懂、弄通、会用、用好”为标准,学以致用;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党的基本知识,基本方针政策、基本理论、新党章的学习,重点学习十五大精神和邓小平理论,领会其精神实质,促进干警两个素质的提高。

加强院风建设。“团结、廉洁、务实、高效、服务”是我们通过五年实践总结提出的“十字”院风。今后,要教育全体干警用这“十字”严格要求自己,养成良好的习惯,规范自身的行为,树立良好形象,为文明单位再添光彩。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检察机关提出“一手抓打击,一手抓预防,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经济犯罪工作预防方针,切实做好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金融保险系统的经济犯罪的预防工作,尽力减少经济犯罪的发生。

各位代表,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1998年我院的检察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在上级检察机关、县委、人大、政府的领导、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坚持“严格执法,狠抓办案”的工作方针,继续开展“严打”斗争,加大查处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案件的力度,促进反腐败工作的开展;突出打击重点,认真做好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进一步加强干警的思想、作风、纪律、业务建设,全面开展各项检察业务。我院全体干警一定用实际行动,作出优异的成绩,把我们的检察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