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年

1964年

12月13日,县检察院贯彻执行中央“依靠群众专政、少捕、矛盾不上交”的方针,对群众监督改造的犯罪人员进行回访考察。同时,贯彻执行“依靠群众专政,制服改造敌人”。抽派干部参加翠华、双河区“四清”社教运动。(https://www.daowen.com)

同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依靠群众力量,加强人民民主专政,把绝大多数四类分子改造成为新人》的指示,全面开展对“四类分子”的评审工作,整顿社会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