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企业 打击犯罪 促进生产 搞活经济
大关县检察院在县委的领导下,由县纪委牵头,与有关部门配合,结合整顿企业、打击经济犯罪、促进生产、搞活经济、进行综合治理、增加收益、实现利润、群情振奋、成绩显著。
1978年,大关县委在中央“要兴办乡镇企业”精神的指引下,在区设企业办公室,发展城乡集体工业生产。他们根据木杆区有丰富的罗汉竹资源,由县拨扶持资金66000元,在该区收购加工罗汉竹鲜笋,对外出口。成立了向阳、三江口咸鲜笋加工厂、车队、茶厂、供销经理部乡镇企业。1979年开始收购鲜笋加工成咸鲜笋的业务工作,支援外贸出口,换取外汇。在短短的几年间,收购量逐年增大,利润倍增,实现纯利润70322元;修建了厂房,增添了生产设备;购买了汽车3辆,大型拖拉机一台,成为有固定资产166000元的乡镇企业。社员职工增加了收入,改善了生活,企业增加了积累,发展了生产,为大关县乡镇企业的发展,迈开了步,创出了路,做出了典范,群众称赞。
但由于木杆区乡镇企业领导班子,要求不严,组织涣散,经不起考验,以权谋私,为所欲为,贪污腐化。群众反映说:“他们对外打着党委的牌子,对内拉拢一帮子,用人多数是女子,大肆挥霍企业票子。”致使企业管理混乱,产品回收率低,质量差,财产损失严重,利润直线下降。从1981年以后,各项损失72540元,由一个兴旺发展的企业,走向倒闭的边缘,群众反映强烈,纷纷向县委发出拯救这个企业的呼声,引起了县委的高度重视,由一名副县长、纪委副书记牵头,县检察院经检科长及有关人员组成工作组分赴木杆区进行企业整顿。经过调查研究,搞清了企业的症结所在。他们从整顿领导班子、经营管理、清理账务、组织生产入手,发现经济犯罪案件线索,打击经济犯罪,找出管理方面的漏洞,提出解决办法,防范措施,进行综合治理,促进生产,增加收益。经过1984年半年多的工作,查清了领导班子的个别人贪污腐化,侵吞国家财产的问题。在生产中,鲜笋的收购、保管、调运没有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浪费损失严重。财务管理制度混乱,不符合政策的开支26种,金额40864.65元。摸清了企业的底细后,本着“清左、改革、放权、快上”的精神,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一、对经济犯罪分子胡泽刚、杨广明依法逮捕,现已审结起诉;二、加强领导,组成新的领导班子,由懂经营业务的区委委员主管乡镇企业,选择了会计业务水平较强的人员担任企业会计;三、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经营管理制度,辞退不合格的人员,改变吃大锅饭的现状,对乡镇企业实行单独核算,根据各个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办法,分别进行了整顿。笋厂调整,茶厂下放,供销经理部解体,车队承包;四、清退各种资金,在限期内收回职工欠款5399.05元。
大关木杆区23人的乡镇企业,通过整顿与生产相结合,打击犯罪,进行综合治理,重新获得了生机。1984年调出咸鲜笋578.25吨,实现利润26183.90元,企业蓬勃发展,经济效益显著。
摘自《昭通检察分院简报》第8期(198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