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县检察院的机构改革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关于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和推进司法改革的精神,坚持党的统一领导,按照有利于保障检察机关依照宪法和履行职能,有利于加强检察机关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要求,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相结合,从检察工作的实际出发,完善职能配置,调整机构设置,优化人员结构,提高队伍素质,遵照《宪法》《检察官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建立机构设置合理,职责划分清晰、编制配备精干、运转有序高效的检察体制。在改革中要坚持一是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原则;二是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三是优化队伍结构、提高人员素质原则;四是实事是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