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思想政治
1957年,县检察院贯彻上级检察长会议精神,组织干警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逮捕拘留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及中共中央关于逮捕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刑事犯罪分子的政策界限的规定4个文件,两篇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
1959年,继1958年“大跃进”的基础上,执行党指示的“有事办政法,无事办生产”,干部6人,出工达160个劳动日,从劳动中来加强思想改造。与公安、法院干部一道,种政治试验地、蔬菜地,背运公粮入库,大搞积肥29万多斤等劳动,均被评为上游和第一名。背运公粮入库,获得县委、人委的“政治挂帅,又红又专”优胜红旗。政策理论上,组织干部学习毛主席《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报告》、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八届八中全会文件;在业务上学习三捕七不捕的政策界限和检察、司法、公安等业务书刊。
1963年,检察院通过以下工作抓好干警思想政治工作。一是学习八届十中全会精神,坚决拥护党的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三面红旗,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二是在激烈的阶级斗争中得到锻炼,站稳政治立场,坚持党的三大原则。三是通过“五反运动”的学习,使干警受到阶级教育,如果不加强自我改造,就有走下坡路的危险。四是学习“南京路上好八连”和雷锋同志的革命事迹后,在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制度等各方面得到很大提高。
1964年,通过理论学习,贯彻执行全国六次检察会议及高检院召开的省市检察长座谈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阶级斗争的长期性和复杂性,认清当前形势,要做好检察工作,必须高举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红旗,依靠群众力量,加强专政工作,打击敌人现行破坏,保卫中心,为城市“五反”、农村“四清”运动做好服务工作。
1965年,针对检察干警不安心本职工作等存在问题,组织学习毛主席著作,学习解放军的“四个第一”,学习“大庆”“大寨”革命精神,通过整纪煞风,各项工作突出政治,县委统一布置的每星期一、三晚上学习政治时事,星期五下午学习毛主席著作,以《实践论》《矛盾论》《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三大哲学著作为纲,结合工作和思想学习《为人民服务》《纪念白求恩》等思想改造的文章。
1966年,根据斗争形势和党委的部署,狠抓“老三篇”《愚公移山》《实践论》《矛盾论》的学习,又不断改造干警的世界观,促进了干警思想的革命化,进一步健全学习制度,特别是在安排检察工作时,都把干部学习毛主席著作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初步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帮助贫下中农理发370人次,看病60人164次,送粮票35斤,写信13次,添置农具2把,送现金1.4元。药费0.35元,盐巴一斤。
1967年~1979年,县检察院思想政治工作因机构、职能自然消失而不解。
1980年,在县委的统一安排下,从上年以来,认真组织全院检察干警学习党的十一届三、四、五中全会、五届人大一、二、三次会议的有关文件,学习邓小平同志《关于目前的形势和任务的报告》和叶剑英同志国庆三十周年的讲话,在党员中组织学习《准则》和党章,并且分期分批地进县委党校轮训一次。通过学习,提高了全体检察干警对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的认识和执行的自觉性,进一步解放了思想,明确任务,决心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做好检察工作,做一个坚持真理,不畏权势,不徇私情,刚直不阿的检察干警,为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为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1981年,在县委的统一部署下,全体干警学习《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和中央〔1981〕2号文件和30号文件。通过学习讨论,联系实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肃清“左”的流毒和影响,进一步认识到在政治上同中央保持一致的重要性,全院检察干警进一步树立了热爱检察工作,钻研业务,克服困难艰苦奋斗,秉公执法,廉洁奉公,忠实于法律,忠实于社会主义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并在学习中讨论制定了《办案守则》和《岗位责任制》,使大家任务明确,有章可偱。
1982年,继续学习党的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的决议》的基础上,组织干部学习邓小平、胡耀邦同志关于思想战线问题的谈话和讲话,中发〔1981〕30号、〔1982〕17号文件,全国人大常委会和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组织学习党的十二大和全国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等文件以及中央关于政法工作会议《纪要》。在这些学习活动中,主要抓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教育;形势、任务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道德、革命立场与原则的教育;发扬大公无私,秉公执法,艰苦朴素,廉洁奉公的教育。
1983年,县检察院根据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组织干警反复学习中央有关文件、指示、决议、决定和领导讲话。通过一系列的学习,密切联系实际,主要抓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形势任务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检察工作性质、任务的教育;关心和服从经济建设的全局,提高为保卫和促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自觉性的教育;发扬大公无私,坚持原则,秉公执法的教育;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不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的革命品质和革命传统精神的教育;反腐蚀斗争的教育;“五讲、四美”的教育;讲团结、讲纪律的教育。还在县委的支持下,力求解决一些能够解决的实际问题,以消除干警的后顾之忧。
1984年,加强干警的政治思想工作,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学习“雷锋式的检察干部”沙涛同志和“勇擒罪犯光荣献身的英雄检察员”高永昌同志的先进事迹,加强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教育,抵制资产阶级思想的侵蚀,以增强战斗力。
1985年,院党组把加强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来抓,组织干警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使全体干警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清形势,明确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为保卫和促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四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作出自己应有贡献。经全院干警讨论制定了岗位责任制和规章制度,使全院干警有章可循。党支部制定了全年工作计划,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同时还由支委会分别给群众讲党的知识,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支部还专门委派一名支委抓青年工作,特别是抓好团支部的工作,使共青团真正发挥党的后备军的作用。
1986年,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县检察院支部作为县级机关第一批整党的单位,全体党员自始至终参加整党。在整党中,对党员进行较为系统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教育,着重抓对党员进行理想、宗旨、党性、党风和党纪方面的整顿和教育。对党组、支部委员会以及党员个人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认真严肃的、自上而下的对照检查,同时贯彻边整边改的精神,针对整体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和制定整改措施:党组制定《关于改进领导作风和工作方法的八条规定》,党支部制定《组织生活制度》,同时还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和其他规章制度,16名正式党员经本人申请和支部大会讨论表决,由支部委员员会审核批准全部予以登记,并结合总结表彰整党中表现较好的4名党员。通过整党,基本上完成了“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4项任务,经县委验收后批准为第一批整党合格单位。
1987年,充分发挥各种组织的作用,加强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在思想上政治上同中央保持一致,年初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中共中央文件,使干警站在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斗争的前列;十三大前后,组织干警收看电视、学习文件,联系工作实际,为党的基本路线服务;当发现干部间有矛盾时,及时疏导化解;当职工有困难有疾病时予以照顾,使职工感到单位的温暖。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党团组织的活动,要求党员要经受得了执政的考验,改革开放的考验。党员与群众对话谈心,帮助他们了解党的组织,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自觉地服从党组织的要求;组织职工参与社会文体活动,开展球类、棋类竞赛,以增强体力。
1988年,组织全院干警学习党的十三大、七届人大、十三届三中全会文件,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能自觉抵制社会上各种不正之风,认识到检察干警与国家安危的关系,工作上刻苦认真,无私奉献。
1989年,检察长率领全院干警学习中央的文件指示和各项决定,将认识统一到“四一六”社论上,不管在动乱时候和安定的情况下,同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始终保持一致,当好党和人民的卫士。党组、支部、政工人员和各科室负责人都抓干警政治思想工作,引导干部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两个基本点。
4月22日,县委书记邹吉庆,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郭玉鉴给干警作形势报告,要求大家认清当前形势和社会治安状况,积极工作。在每周星期三政治时事学习日时,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告全体共产党员和全国人民书》、邓小平的《讲话》,以《讲话》作为指导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1990年,在县委的领导下,结合县检察院的实际,就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作一些明确、具体的规定,形成了以党组为核心,以党支部为堡垒,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网络。院党组把思想政治工作列入重议事日程,从根本上改变了一手硬一手软的状况。把思想政治工作同各项检察业务有机地结合起来。用思想政治工作统领业务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各项检察业务中去,以保证各项检察业务的完成。把思想政治工作与“学雷锋、树新风”活动结合起来。全面贯彻执行了高检院规定的《八要八不准》检察人员纪律。在严肃纪律整顿作风同时,大力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和创“六好”集体、“五好”个人的争先创优活动。经过年终评比,评选出了2个先进集体19个先进个人。采取座谈会、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对广大干警进行形势教育,以坚定干警的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信念。先后组织职工座谈。由老同志讲五十年代的艰苦奋斗传统,以启发年轻同志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除继续组织干警参加电大、自修等形式外,还组织一部分干警参加以“专业合格证”为主要形式的岗位培训,以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
1991年,把培育人、教育人,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作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为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立场坚定,严格依法办事,秉公执法,掌握政策,实事求是,联系群众,精通业务”的检察队伍,作一些有益的探索。加强领导,把思想政治工作同业务工作较好地结合起来。院党组和党支部把思想政治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努力改变一手硬一手软的状况,经常研究和督促检查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这个优势,用思想政治工作统领各项业务工作。要求各科室布置工作时,首先布置思想政治工作;汇报工作时,首先汇报思想政治工作。进行形势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各科室每逢“五一”“七一”等节日,都要组织全院干警座谈讨论,由老同志讲,回顾我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为推翻“三座大山”建立社会主义新中国,英勇奋斗、百折不挠的光辉历程,缅怀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以激励干警艰苦奋斗,尽职尽责搞好本职工作。坚持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中国长江中下游地区遭受了百年不遇的特大洪灾。院党支部及时提出“向灾区捐款”的倡议。全院干警为灾区捐赠现金385元;5月19日,是法定的全国助残日。干警积极响应县残联、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单位倡导的“关于开展向残疾人献爱心,每人捐献一元钱活动”,捐赠现金113.50元;干警还参与县民政部门组织的向贫困地区捐衣物活动。共捐衣物69件,价值500余元。通过年终总结评比,评选出马亮等19人先进工作者和法纪案件侦查科、税务检察室两个先进集体。
1992年,县检察院把学习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与“九检”会议精神有机地结合起来,组织全院干警反复对论,深刻领会。把全院干警的思想统一到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上来,以“三个有利”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充分运用法律监督手段,努力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律秩序。
1993年,在换届工作结束后,院党组总结上届工作,提出“团结、廉洁、务实、高效、服务”的建院方针,以职业道德教育为主线,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使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1995年,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干警的积极性。1.坚持组织生活制度和民主生活制度,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实行每周一个下午为组织生活,一个下午为政治、业务学习时间。开展了学习领导干部的楷模孔繁森,模范检察干警岳从昆等英雄事迹。通过开展学英雄、见行动活动,涌现出带病坚持工作的干警,不计节假日照常上班的干警,主动制止打架斗殴和勇擒盗贼的干警。在党员同志的带动下,多次组织义务劳动。党组发扬务实作风,先后帮助部分干警解决子女就学的问题,协助解决少数干警夫妻两地分居的问题。
1996年,坚持每周末轮换政治业务学习或过组织生活,特别是刑诉法修改后和六中全会决议的学习,要求干警除集中统一学习外,平时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检察业务知识,还要求干警必须讲政治,使干警政治方向正确、政治立场坚定、政治观点明确,有较强的政治纪律性。制定“一岗双职”责任制。一岗,即全院检察干警有明确的岗位;双职,是指各自的职责,即业务上按照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的职责以外,还要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继续开展学英模见行动活动。
1997年,组织干警收看党的十五大实况,定购学习资料,采用集中学、科室学、个人学相结合,学习《邓小平文选》、江泽民总书记的十五大报告及中央领导对学习十五大精神的重要讲话。基本坚持了每周星期五半天的集体学习。通过学习,使干警思想认识有统一提高,明确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工作指南,增强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自觉性。5月以来,按照县委安排部署,院党组开展“双学(学理论、学党章)”“五讲(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讲团结、讲正气)”为主的党性党风的教育活动。
1998年,院党组在县委的领导下,从4月初开始开展对全院干警的集中教育整顿工作。到8月25日止结束,全院干警积极投入到这次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工作中,认真学习,尽力查摆问题,去掉不良作风,保持和优良作风,努力提高思想觉悟,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又完成这次集中教育整顿任务。突出三个方面的工作重点:克服特权思想,倡导艰苦奋斗,密切同人民群众的关系。以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为重点,整肃纪律。以依法清理检察队伍为重点,整顿组织。成立以检察长蒲世云任组长,副检察长周光寿、刘华银任副组长的县检察院队伍集中教育整顿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政工科负责人陶礼杰兼任办公室主任。通过集中教育整顿,使全体干警人人有所触动,普遍受到一次深刻的思想政治教育,强化服务意识、公仆意识、法纪意识、文明意识、树立良好的检察官形象;全院形成“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守纪律”的良好气氛,巩固和发展县检察院“团结、廉洁、务实、高效、服务”的十字院风。
同年,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强化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干警的两个素质。全院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强化学习、认真开展“领导当楷模、机关作表率、基层树形象”活动,就加强理论学习,全面提高党员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转变工作作风,为基层搞好服务,为群众办实事;艰苦奋斗,勤俭办院,反对奢侈浪费;爱岗敬业,永做公仆,强化奉献意识;廉洁自律,勤政为民;严格执法,司法公正,狠抓办案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1999年,根据中央在全国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决定和高检院“三讲”教育扩大到中层领导干部的要求,以及县委关于认真贯彻省委提出“领导当楷模、机关作表率、基层树形象”的总体要求,院党组决定由党支部拟定落实“三句话”的实施方案,把“三讲”教育与落实“三句话”精神相结合,通过利用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每周集体学习和支部组织学习,并结合实际,组织干警进行讨论,领会其精神实质,指导自己的实践。县检察院在职党员30人,占全院干警总数的85.7%,根据这一实际,院党组狠抓党支部建设,以带动和促进队伍建设。党支部坚持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小组活动制度,除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外,还组织开展各种活动,对全体党员进行党的性质、指导思想、宗旨、理想、信念、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1999年5月8日,以美国为首北约悍然用导弹袭击中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造成馆舍严重破坏和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支部及时召开座谈会,并吸收非党员干警参加,全体干警针对这一流血事件进行了愤怒声讨,纷纷表示要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七一”期间,支部组织了庆“七一”迎澳门回归座谈会,邀请大关一中的石修全老师就澳门的由来及展望作专题演讲,对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爱国主义教育。8月,针对“法轮功”问题,支部召开专题会议,就“法轮功”问题进行大讨论,使全体党员认清其本质,看清其危害,以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
7月22日,中共中央关于党员不得参与修炼“法轮大法”和民政部关于取缔法轮功等非法组织的通知在电视上发布后,县检察院组织全体党员干警进行了收看,并结合传达学习中共中央的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干警进行讨论,对“法轮功”组织毒害群众,扰乱社会稳定的行为开展批判,要求干警认真开展各项检察业务,及时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为大关县经济建设更好地保驾护航,为确保全县社会政治的稳定增砖添瓦,使检察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需要。
7月,为落实好省委提出的“领导当楷模、机关做表率、基层树形象”总体要求,为进一步促进全院干警工作作风的根本转变,院党组坚持党组中心学习制度,每周末集体学习制度(每月单周为支部学习、双周为政治业务学习),把贯彻落实“三句话”的有关内容贯穿于学习的全过程。院党组提出:一般干警向科(局)室负责人看齐,科(局)室负责人向分管副检察长看齐,副检察长向检察长看齐;党员向支委看齐,支委向支部书记看齐。并由分管副检察长与检察长,科(局)室负责人与分管副检察长签订一岗双责责任制。把管事与管人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一级抓一级。党支部从加强理论学习,全面提高党员干警政治业务素质;转变工作作风,为基层搞好服务,为群众办实事;艰苦奋斗、勤俭治院、反对奢侈浪费;爱岗敬业、永做公仆、强化奉献意识;廉洁自律、勤政为民;严格执法、司法公正、狠抓办案等六个方面具体贯彻落实“三句话”活动的安排部署及要求。通过半年多的贯彻落实“三句话”活动,县检察院在服务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执法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打击刑事犯罪活动;转变工作作风,为群众办案办实事;社会形象良好,群众满意等方面取得明显效果。
2000年,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通过听取动员报告,参加集中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了党性党风锻炼和修养、加强了主观世界的改造,增强了公仆意识、牢固树立了宗旨意识,不断提高了班子的整体政治素养。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支部坚持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小组活动制度,以“三讲”教育为契机,并进行“警示”教育,使全体党员更加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七一”期间,县委再次授予“先进党支部”称号,并有6名干警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并对原修订的23个制度采取了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监督措施,以强化制度管理,使推行执法责任制得到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党组书记、检察长负责主抓,分管副检察长和各科(局)室领导具体抓,把思想政治工作从八小时以内延伸到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娱乐圈、社交圈,把思想政治工作抓到办案第一线。做到层层抓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
6月,根据中央、省、地、县“三讲”教育的安排部署,县检察院领导班子在第一阶段,认真组织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性党风锻炼和修养,加强主观世界的改造,增强公仆意识,牢固树立宗旨意识,不断提高班子的整体政治素养。并征求干部群众对班子及班子成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在第二阶段,通过个人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反思,班子结合实际开展讨论,并结合干部群众提出的问题,查摆1992年以来党风党性方面存在的反贪工作不力、机关管理和队伍建设差等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及表现,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和危害,并确定今后的努力方向。在第三阶段,通过班子成员交心谈心,制定整改措施,在班子中坚持党内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和中心学习组学习制度,积极开展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大讨论,进行警示教育,进一步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https://www.daowen.com)
11月,根据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结合与检察分院签订的党风廉政责任状,县检察院党组认真组织全院干警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廉洁从检十项纪律》。并提出抓党风廉政建设,一般干警向科(局)室领导看齐,科(局)室领导向分管副检察长看齐,分管副检察长向检察长看齐;党员向支委看齐,支委向支部书记看齐;党组成员向党组书记看齐的号召和要求。党组书记、检察长负责主抓,分管副检察长和各科(局)室领导具体抓,做到层层抓党风廉政建设,没有发现干警有严重违法违纪现象。
2001年,根据县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县检察院把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与教育整顿相结合,通过认真组织学习《农村干部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文件汇编》《邓小平理论通俗读本》和农村基层干部读本等教材。学习中,以集体学习为辅,个人自学为主,认真做好读书笔记,写出学习心得体会,保证了学习效果。9月,党中央作出了加强和改进党风建设的决定,院党组组织全体干警学习《决定》全文,认识全面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明确加强和改进党风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要求全体干警,特别是共产党员:坚持每月中心组学习,每周末的政治学习和党支部学习,全面领会《决定》精神;在学习中,结合本职工作,认真开展“为谁执法,为谁服务”大讨论,增强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每个干警做好读书笔记,并结合履职情况,写出心得体会,在大会上发言。通过以上渠道,真正把中央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
同年,院党支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以开展“学教”活动为契机,在全体党员中认真学习和努力实践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七一”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使全体党员在工作和生活中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更加坚定共产主义的理想和信念。在工作中,支部积极发展新党员、为党组织不断补充新鲜血液。根据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结合与市检察院签订的党风廉政责任状,院党组认真组织全院干警贯彻实施,把思想政治工作从八小时延伸到八小以外的生活圈、娱乐圈、社交圈,把思想政治工作抓到办案第一线。并提出抓思想政治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书记负责主抓,分管副检察长和各科(局)室具体抓,做到层层抓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
2002年,县检察院按照县委的安排,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和“团结干事”教育活动中,组织广大干警学习,理解“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深刻内涵。讲团结,广泛开展交心谈心,以民主生活会的形式,找准班子存在的问题,切实拟定整改措施,达到班子会干事、敢干事的目的。坚持周五的政治业务学习,组织广大干警认真学习,并自觉在工作中贯彻执行。党的十六大期间,院党组组织干警收看会议实况及专题节目,并及时开展讨论。此外,坚持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做到学有所获、学有所成。
同年,检察院党组团结干事思想教育活动在县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团结奋进,干事创业”主题,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着重解决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学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的问题,形成团结一致向前看,齐心协力抓工作的良好局面。根据《大关县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团结干事思想教育活动工作方案》,党组班子有教育对象2人。党组班子团结干事思想教育活动自8月16日开始至10月16日结束,历时2个月,共分四个阶段。
2003年,高检院部署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县检察院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安排,结合大关县开展的各种活动,成立了教育活动领导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和日程安排,并主动向县委、人大、政法委领导汇报,争取重视和支持。在教育活动中,把掀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活动,警示教育活动,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在职干部理论学习活动结合起来,做到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用教育活动来促进检察业务工作,用工作来衡量教育活动的效果,做到了“六个结合”:一是把教育活动与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部署,切实加强党组织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二是把教育活动与检察机关掀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活动结合起来,增强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目觉性,实践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增强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三是把教育活动与大关县开展的警示教育活动相结合,通过对李嘉廷案件的剖析,结合检察系统内部出现的一些违法违纪案件和一些纪律规定的学习,要求全院干警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自觉遵守纪律和法律,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律;四是把教育活动与大关县开展的在职干部理论学习活动结合起来,深入学习十六大报告,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新党章,学习方工、郑培民等人事迹,把干警的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六大精神上来,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在实际工作中;五是把教育活动与县检察院的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本着边学习、边建设的思路。针对教育活动中发现的问题,抓住干警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机关作风,规范队伍管理,在教育活动中,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共30余个,推动单位的全面建设;六是把教育活动与检察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把推动工作作为教育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学习、教育中推动检察业务工作。
2004年,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不断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切实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发挥班子的领导核心作用;狠抓干警的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干警是两个素质。根据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安排,相继开展了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五风”教育活动、“三观”教育活动、“公平执法树形象”教育活动、在职干部理论学习教育活动和“云岭先锋”工程,并结合周末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党的十六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使干警在学习中得到启发和提高,从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增强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2005年,根据县委对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统一安排和省、市、县政法委及上级检察机关对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全体干警积极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和“专项整改活动”。对干警进行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党性党风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使他们在工作、生活中自觉做到自重、自警、自律、自省,进一步增强干警的公正执法的观念,真正用规范执法行为来促进执法公正,促进干警的法律监督能力不断提高。不断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切实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发挥班子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继续坚持每周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学习邓小平理论、党的十六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使全体干警在学习中逐步得到启发和提高,进一步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2006年,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一是不断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切实搞好党风廉政建设;二是以社会主义荣辱观和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为契机,从学理论入手,在找准问题上下功夫,在边整边改上用心,较好地解决理想信念、法治理念、执法观念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检察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干警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新的提高。
2007年,不断强化领导班子建设,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团结和谐、作风过硬的坚强领导集体为目标,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的创新力、凝聚力、决策力和执行力。以开展法制理念教育活动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契机,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切实加大创建文明行业和争创一流业绩的工作力度,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的整体素质。
2008年,以开展“一学习双讨论”活动为契机,把思想政治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全面加强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提高领导干部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处理利益关系的能力和务实创新的能力;组织开展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解放思想大讨论的“一学习双讨论”活动。通过交流学习心得体会、知识竞赛,开展“如何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如何坚定信心,依法履职”“如何转变作风,振作精神”三个专题讨论等形式,使广大党员和干警普遍受到深刻的党性党风及科学发展观教育,确保全体干警思想政治素质和检察职业道德有了新的提高;三是继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云南省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工作规范》,认真执行“一案三卡”制,做到无程序违法,无办案安全事故,无干警违法违纪。同年,在领导班子中加强“执行力、创新力、凝聚力”建设。
2009年,县检察院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面提高检察队伍素质。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学习实践活动领导组,干警组成政治理论及业务知识两个学习组,有针对性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确保实效;精心制定学习实践活动方案,严格要求,全面实施,确保学习实践活动的效果。院党组成员带头学习实践和调研,共写调研文章16篇。结合“大学习大讨论”“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加强作风建设、促进科学发展”“三个一”主题教育和“人民卫士”等教育活动,深化检察干警理想信念、宗旨观念、科学发展观、纪律作风等教育学习,提高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抓好党建工作,以党建促进队伍建设。“支部亮牌子,党员亮身份”,并在接触群众较多的公诉、侦监、控申等科室设党员示范岗,引领各项工作,接受群众监督。
6月,理论学习重点安排四个专题。第一专题:结合“一学习双讨论”活动的开展,深化对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的学习,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第二个专题: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理论的学习,不断增强全院干警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第三个专题:结合在检察机关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暨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读本》学习活动,解决影响和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第四专题:以党组中心组学习为主,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胡锦涛同志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及有关领导的重要讲话,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及干警的理论水平。
2010年,按照高检院“以人为本、强化管理、从严治检、依法建院”的总体要求,院党组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检察工作开展的关键,不断加强对检察干警的教育、培训、管理和监督,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素质。院党组结合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两反”专题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素质。一是认真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通过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发挥党支部和党员的战斗堡垒作用,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素质。二是扎实开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实践活动,提高检察队伍的工作能力,通过树立个人形象,增强工作热情,从全院工作进行谋划来使检察队伍在院党组的领导下更具有活力。三是建立健全党风廉政责任制度,强化监督管理机制,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改进机关和干部作风,不断强化检察队伍素质和管理效能。成立纪检监察领导机构,检察长负总责,实行干部“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落实廉政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检务督察力度,严格执行“禁酒令”“十个严禁”等硬性规定;建立健全检察执法档案,强化自身执法监督。四是以“恪守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活动为载体,举办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活动,促进检察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经申报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以先进的检察文化引导检察人员“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道德培养,树立敬业爱岗、拼搏奉献的精神。五是在县委的关心下,规范了内设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职级待遇,并且于5月新提拔干部7人,其中正科级2人,副科级5人,并对4名中层干部进行了轮岗,安排了1名副科级干部任实职。通过队伍建设,夯实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基础。
5月,为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开展的“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党员领导干部职业道德,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经县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1年,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检察院”以及“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一系列主题实践活动,提高队伍思想政治水平。坚持把能力建设作为核心,组织检察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参与上级检察院组织的技能比赛、对年轻人实行轮岗锻炼,提升队伍整体业务素能。坚持把文化建设作为引领,认真开展检察文化建设,推进各项工作的创新发展。作为院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检察长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统揽全局的工作,按照市检察院和县委的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切实抓紧抓好。坚持“一岗双责”,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将反腐倡廉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部门和每个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纳入检察工作总体布局,与各项检察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建立廉政档案,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以执法办案的关键环节为重点,针对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和完善业务工作运行、执法质量保障、业务考评等规范,健全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切实把执法活动纳入制度的有效规范之中。坚持抓好廉洁从检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从检若干准则》的学习教育活动,并要求党员干部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进行自查,对工作纪律、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工作标准、廉洁从检等方面,自觉接受各类监督。结合高检院“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对队伍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切实解决干警在执法观念、执法作风和执法行为方面存在的问题,组织全院干警到昭通烟厂职工活动中心参观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检察院等部门联合举办的职务犯罪展,从正反两方面的典型进行警示教育,不断增强检察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坚持严于律己,自觉做到以身作则。按照“正人先正己,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的要求,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方面加强党性锻炼,严格按照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坚持原则,公道处事,注重公论,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发扬民主,不搞“一言堂”,特别是在重大工作安排、重要事项决策时,事前都进行调查研究,始终坚持决策前和班子成员充分酝酿、协商,决策中广泛听取领导成员和部分同志的意见,决策后全面落实的工作原则,保证各项工作决策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严格遵守廉洁准则各项要求,不搞特殊;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相关规定,管好家庭成员;认真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及个人收入申报等制度。
同时,重视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把学习作为提高干警自身综合素质的一个重要途径,从书本上学习,注重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注意吸取他人的成功经验,结合实际指导自己的工作和学习。把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作为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注意总结学习心得,力求达到学以致用。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学习实践《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弘扬以忠诚、公正、清廉、文明为核心的检察官职业道德。班子建设上,要求班子成员率先做到团结共事、坦诚相见,在各自分管工作的职权范围内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象工程”,坚持统筹兼顾,立足当前,保持检察工作的稳步健康发展。
2012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坚持“一岗双责”,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将反腐倡廉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位干警,并建立廉政档案;制定和完善业务工作运行、执法质量保障、业务考评等制度,健全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从检若干准则》的学习教育活动,自觉接受各类监督。按照“正人先正己,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的要求,加强党性锻炼,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重大工作安排、重要事项决策时,事前认真调查研究,充分酝酿、协商,决策后全面落实,保证各项决策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严格遵守廉洁准则各项要求,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相关规定,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及个人收入申报等制度。
结合创先争优“四群”教育活动,从2012年11月起至2013年7月,在单位深入开展感恩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干警集中学习、自主学习等途径,让每一名干警懂得“知恩、感恩、报恩、施恩”,进一步增强其思想道德修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以查办大要案、服务和保障民生、为挂钩扶贫村群众多办好事、实事作为开展感恩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坚持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同甘共苦的作风本色,把精力集中在谋发展、求团结、促稳定、构和谐上,努力在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创新发展方面不断取得新实效。围绕知恩、感恩、报恩目标要求,在单位内部同事之间开展交心谈心活动,感念党恩,查找自己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组织观念、维护党的形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感念祖国之恩,查找自己在爱国情怀、精神状态和工作业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感念人民之恩,查找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感念院党组的关爱之恩,查找在识大体、顾大局、做好本职工作,维护集体荣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感恩之心常思岗位之责,时刻不忘党和人民赋予的责任和重托,在工作中认真履行好岗位职责,站好位置,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爱岗敬业的良好精神风貌,增强创先争优的意识及一流工作业绩。加强廉政建设,引导干警养成健康的生活情趣和高尚的道德情操,自觉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廉洁从攻、廉洁从检各项规定,做到清清白白做人,认认真真做事。
2013年,以抓好干警思想政治教育和廉政教育为重点,贯彻落实县委及上级院关于认真开展群众路线主体实践教育活动,纠“四风”活动及县政法委政法干警“1+3”活动及各类警示教育活动等,把专项教育活动作为全院党建工作的中心任务,作为改进干警工作作风,确保干警廉洁从检、廉洁自律的重中之重来抓,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在务实上下功夫,在结合上做文章,在改进中求发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专项教育活动取得实效。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适合检察特点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强化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加强班子成员的沟通和交流,加强成员之间的监督、干警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征求干警对领导班子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决策透明度和公信度。全年未出现党风廉政责任事件。
2014年6月,以唱歌曲、学模范、颂经典、看短片、说感想、温誓言、做分享、送祝福等形式,结合身边的道德模范人物、优秀职工的先进事迹,以“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事教身边人”开展《好人就在身边》首期道德讲堂活动。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开展集中学习7次和检察长上党课活动2次,完成教育实践活动规定的3本教材、中央八项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学习。落实规定动作不变通、程序标准不走样、活动目标不打折的要求,组织干警“四看一参观”,即观看4部教育影片,参观老康故居,学习践行老康精神。坚持边学边改,立查立改,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通过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内部管理,促进了检察队伍建设。
2015年,健全领导机构,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定印发《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21份、《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30份层层签订落实。完善责任制考核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年初制定下发《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部门领导责任制考核细则》等实施办法,健全责任考核办法和责任追究机制。不断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加强学习教育,提高廉洁意识。认真组织学习《廉政准则》《廉洁从检若干规定》《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检察机关严肃纪律作风“十五条禁令”、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等各项纪律规定。开展警示教育5次,学习先进典型和反面教材。加强廉政提醒,开展廉政约谈,党组书记约谈党组成员,院领导约谈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约谈部门干警,全院共开展约谈45人次。通过短信平台,每月向干部职工发送1条廉政短信,通过悬挂警示牌,将办公楼过道建设成为廉政警示长廊,时刻警醒干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落实纪律规定。认真抓好各项纪律规定的贯彻落实,进一步转变作风,实行部门和个人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强化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权力监督。强化对经费开支、装备采购的监督。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认真执行纪检监察人员列席检察委员会制度,强化对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以及撤销案件和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坚持实行“一案三卡”“流程监督”“回访监督”“安全预案备案监督”“执法业绩档案建设”等措施。全力防范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党组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修订完善工作制度、议事规则,自觉提升领导水平;党支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关河党建长廊升级版”活动,不断提升党员干警党性修养。坚持学习制度,通过聆听“关河讲坛”、班子成员讲党课、全员培训等措施,组织干警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掌握“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的内在要求,学习领会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不断提升干警思想政治素质和服务大局意识。采取检委集中学习、派员参加业务培训、开展案例剖析、岗位练兵等方式,组织干警学习检察业务知识,不断提升干警执法办案水平和做好各项工作的能力。坚持从严治检,严格监督、管理队伍。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从警示教育、完善制度入手,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一岗双责”制度,逐层签订责任书,制定完善一系列管理制度,认真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宣讲工作,邀请县纪委领导到院里上廉政教育课,落实廉政约谈、诫勉谈话规定,不断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结合执法办案,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再次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努力维护检察干警的文明形象。
8月,按照《中共大关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关县深入治理“为官不为”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办发〔2015〕37号)的要求,县检察院开展整治“为官不为”面对面谈话活动。在班子成员中率先开展谈话、对全院干部工进行一次统一谈话、对部门负责人进行重点谈话。整个谈话注重从思想上、认识上、行动上,解决“为官不为”10项治理的主要问题和领导干部身上的“八种病”,把“三严三实”作为一面镜子、一把尺子,照一照、量一量弄清问题性质、找到症结所在,重点解决。在思想上,引导为官有为,切实解决干部思想上“贫血”、精神上“缺钙”、行动上“乏力”的问题。在认识和行动上,内强素质,敢于担当,善做善成。着力引导干警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按原则办事,按制度办事,行有所止,努力成为党性强、有本事、有实绩、敢于担当的检察官。对照省委、市委提出的10种“为官不为”的表现、县委提出的“四个方面的问题”和省检察院提出检察系统12种“为官不为”的表现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各种问题,针对问题进行整改落实。特别是针对内部存在的“庸、懒、散、慢”等问题,进一步出台相关规定,加强管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治理“为官不为”问题,进一步打开工作局面。
2016年,结合县检察院文明单位创建和“两学一做”教育活动,认真开展作风建设。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强化干警政治思想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忠诚、为民、公正、清廉”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进一步坚定检察干警“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检察工作宗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抓班子,带队伍,进一步规范管理,转变工作作风。不仅要求党员干部认真开展“两学一做”,还要求非党同志也要认真学习重要讲话、学习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做一名合格工作人员。以营造良好社会风尚为目标,深化干警“四德”教育。开展道德讲堂、文明礼仪讲座、敬老孝亲等活动,引领全院干警积极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公民基本道德、检察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自觉坚守检察职业良知,发扬“崇尚正气、争创一流、集体至上、严守纪律、务实创新、勤俭创业、勤学苦练、严格执法”的检察新风,检察干警的执法思想进一步端正,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
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院党组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放在突出位置来抓,把责任制的落实贯穿到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之中。一是健全领导机构。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党组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实行每半年至少研究部署一次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研究、安排、落实。年内,党组召开了4次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召开5次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传达学习有关领导讲话和上级文件精神,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具体安排。二是制定下发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要点》,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要点及具体要求,为做好全年工作打下了基础、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责任,做到年初有安排,半年、全年有工作总结。三是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制定印发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20份,层层签订落实,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部门负责人与部门工作人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39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形成党组统一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各分管工作的领导配合抓,部门负责人具体抓,纪检、监察专门抓的工作格局。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四个亲自”,即“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支持纪检部门聚焦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明确责任定位,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半年听取分管部门廉政建设情况,主动参加组织生活会,带头执行、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和廉洁从检各项规定,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院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抓好落实、教育、提醒、整改。四是完善责任制考核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通过《大关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领导责任制考核细则》《大关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领导责任制》等制度,进一步将责任明确、细化到每一位干警,加强激励约束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建设。
2017年,强化学习,提高认识。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开展了7次“集中学习”和两次检察长上“党课”活动。开门纳谏,广开言路。发放《大关县人民检察院征求意见调查问卷》,广泛深入听取社会各界及全院干警的意见建议。征求到意见建议120余条,其中“四风”方面意见建议100条。创新载体,丰富内容。坚持落实规定动作有成效、程序标准不走样、活动目标不打折的要求,开展一系列活动。全院党员干部集体观看先模事迹专题片《杨善洲》《焦裕禄》《周恩来的四个昼夜》,给党和共产主义事业造成严重损害的专题片《苏联解体二十年》。4月,全院干警到木杆镇银吉村康富明同志故居,以丰富多样的形式,学习践行老康精神。参观老康故居,学习老康日记。自备放映设备,在老康故居观看电影《焦裕禄》。不畏炎热,修护老康路,帮助农户搬运炭块。边学边改。活动中查找出班子“四风”问题35个,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对照“三严三实”的要求,认真进行整改。通过教育实践活动,强抓内部管理,全院整体面貌得到改变,机关纪律作风进一步改变,干警干事创业精神进一步增强,会风文风进一步转变,公务用车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大幅度下降。
2018年,县检察院落实“两个责任”要求,强化教育和管理,持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党组班子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议事规则、工作规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自觉加强院领导班子自身建设。通过交任务、压担子、提要求、定责任,注重中层干部的培养教育,夯实工作发展基础。通过“三会一课”、网络学习、专题培训、集中学习、购买书籍发放学习等方式,组织检察人员对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宪法、监察法、修订后的刑诉法、检察院组织法等深入学习,努力提升政治业务素质。每月向全体检察人员推送一条廉政短信,建好廉政文化长廊,实行工作、纪律月报告制度,以每月全院集中学习制度为平台,适时组织检察人员集中学习上级检察机关、县纪委印发、转发的正反典型案例,开展讨论、举一反三,提醒检察人员引以为戒。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充分运用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办法,及时提醒纠正苗头性问题,防微杜渐。按照省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政法干警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学习提升思想认识、对照检查存在问题、针对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全院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以“一岗双责”为基础,层层签订责任书,实施承诺制度,压实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促进工作落实。2018年入额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带头办案171件,其中检察长办案9件,均超出省、市检察院确定的办案比例要求。健全完善和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管理业务工作和检察队伍。完善学习制度、议事规则、考勤制度、车辆管理制度、财务报销制度等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管工作,增强了内部管理的公信力。
2019年,在第十指导组的精心指导下,县检察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中央、省委、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学习提高、调查研究、正视问题、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落实,全体党员特别是党组班子成员均受到深刻的教育,达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目的。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回头看”和队伍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坚持学习教育不放松、警示提醒不间断、发现问题不放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学习培训,强化理论武装,开展“员额检察官说法”“检察长讲堂”活动,通过中心组集中学习、全院集中学习、领导干部在线学习、法宣在线学习、12309检察网网络培训学习,不断提升检察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严守检察职业道德,规范执法办案行为;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通过上述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了全体检察人员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推进工作的开展。以机关党建为抓手,以党建带动队伍建设。于4月将原有的3个党支部合并为1个党支部,重新选举了支委会成员。党支部按照“创新提质年”工作要求,落实“三会一得”制度,加强党支部建设和党员的管理工作,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2020年,县检察院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主要抓以下工作:高质量推进党的建设。坚持将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开展“庸懒散乱”专项整治和“忠诚敬业文明规范”教育整顿工作,继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以“三亮三比”及模范机关创建为抓手,严格落实“五项制度”,加强干警学习,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政治理论素质。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志愿服务、学习“身边榜样”“万名党员进党校”、党旗引领爱国卫生运动等活动,不断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树立贡献意识,感党恩、担使命,增强队伍团结奋进,促进队伍担当作为。共召开党组会议25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三会一课”24次,志愿服务5次,观看云岭先锋夜校访谈节目1次。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筑牢思想防火墙。院党组高度重视,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县检察院重点工作之一来抓,始终坚持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院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严格把意识形态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并印发《大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网络舆情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工作“三同步”应对预案》《关于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关于调整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等文件,明确职责,统筹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管好守好意识形态阵地。充分利用宣传阵地,多方位宣传报道,紧跟时代步伐,创新宣传方式。县检察院开通了“两微一端”,微信公众号共推送78条、微博转载及推送262条、今日头条77条。截至目前,共写了55份简报,其中被市级采用10份、县级采用12份。切实加强舆情管理,掌握网络舆论主动权,增强舆情应对能力和水平,确保网络舆情事件的处置应对及时稳妥,着力营造有利于公正司法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以正风肃纪为重点强化廉洁自律。党组专题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4次,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责任层层压实。由院政治部负责牵头落实关于印发“三个规定”的工作细则,规范填报,严格落实。截至目前,县检察院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未发现过问、干预、插手司法办案或重大事项等违规违法情形。加强学习教育,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政意识和法治意识,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强化督促检查,提升检察人员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