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理七世重建的巴黎高等法院

第十章 查理七世重建的巴黎高等法院

当查理七世利用王国贵族的几乎始终无偿的效劳,利用一个巴罗瓦的农女[1]的非凡独特的热情,尤其利用英国人和勃艮第公爵好人菲利普之间的分裂不和夺回他的王国时,一切都被人抛到脑后,事事都得到和解平定。他把普瓦提埃的小高等法院并入巴黎高等法院。这后者于是面貌一新。它的大法庭有法官三十名,全部为法学家,其中俗间人士十五人,教士十五人。查理七世把法官四十名安置到预审庭。图尔内尔的法庭为审理刑事案件而设。但是,这一机构当时不能判处死刑。当罪行应判处死刑时,这个案件必须移送高等法院大法庭审理。全部官员领取薪金。诉讼人仅仅赠送法官香料之类的菲薄礼品和酒若干瓶。这些薄礼不久以后即转变为缴付的税款。就这样,情随事迁,时移事易,事事都一改旧貌。

[1]指圣女贞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