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纳·迪布尔遭受的酷刑
弗朗索瓦·德·吉斯公爵和他的兄弟洛林红衣主教开始在亨利二世在位时期统治管理国家。弗朗索瓦·德·吉斯已被宣布为国家摄政官。他以这个身份在排序时位列都统之前,并且以上级身份致函都统。洛林红衣主教在御前会议位居首席。他为了使自己成为舍我其谁、更加不可或缺的人物,企图在法国设立宗教裁判所。最后他终于在几个方面都达到目的。
实际上,这个宗教法庭并未真正设立起来,因为它既违反天然的规律,又违反国家的所有法律,也违反人的自由,以及它一方面支持又一方面玷污的宗教。几个获准在对所谓改革宗教的教士的查究诉讼中充任审判员的教士,被授以宗教裁判所法官的称号。有名的被人称为德莫夏雷的大学校长穆希就属于这种情况。确切地说,此人是为洛林红衣主教效劳的告密者和密探。他被人起的这个绰号就指密探。仅仅叫他的名字就成了一种对人的辱骂。
这个宗教裁判所法官收买了两个年轻人,以证明所谓的宗教改革派教徒在圣星期四[1]召开了一次大会。会议期间这些教徒吃了古代安息日的一头受嘲弄的猪后,灭了灯火,男男女女投入一次淫乱活动中。
这样的污蔑,矛头始终指向所有的新教派别,甚至就从基督教本身开始。这是一件颇值得注意的事。同样的令人憎恶的事物和行为全都归咎基督教本身。被称为胡格诺派教徒、改革派教徒、新教徒、福音派教徒的宗派信徒到处受到追捕、迫害、起诉。他们之中好些人被判处火刑。对轻罪来说,这种酷刑看来实在过于严酷。一些仅仅被证明用他们自出生之日起就使用的语言向上帝祷告、用发酵面包和酒领取圣体的人,看来不应当受这样可怕的酷刑。但是,长期以来,就一贯用火刑来惩罚那些不幸没有同教会思想保持一致、不唯教会之命是听的人。有人猜想,这既是仿效神的审判,也是抢在神的审判之先进行的审判。这种审判注定会把教会的所有敌人赶到永恒的烈火中。火刑场被视为地狱的开端。
高等法院的两个法庭——大法庭和图尔内尔法庭也审理异端罪,虽然此后当大法庭单独审判时,只审理民事案件。法国国王也设置特别法庭审判轻罪犯人。这些特别法庭称为火刑法庭。酷刑实在屡见不鲜、罄竹难书。最后激起人的怜恤之心。高等法院好几个法官专心致志于文学,认为教会更应该改革它的习俗风尚和法律,而不应让人流血或者让他们在烈火中灭亡。
1559年4月,在一次被称为周三大会[2]的大会上,高等法院中最博学、最温和的法官建议减少使用残酷手段,并力求改革教会。这是朗科内院长、阿尔诺·弗里埃、安托万·菲梅、保尔·德·富瓦、尼古拉·迪瓦尔、克洛德·维奥尔、厄斯塔什·德·拉波尔特、德·路易·迪·福尔以及著名的安纳·迪布尔德等人的意见。
他们的一个同事向国王检举揭发他们。此人在这件事上违反他发过的法官誓言,即关于法院的讨论情况要严守秘密。他还违反了有关荣誉和公平的法律。
国王在吉斯兄弟的挑唆怂恿下,又受到一项邪恶的政策的诱惑。这项政策让人相信,思想自由摧毁了服从精神。他不待人迎候,于1559年6月15日来到高等法院。他由身兼红衣主教、掌玺大臣、前高等法院首席院长,对教皇全权主义准则严守笃信、忠贞不渝的贝尔特朗(或贝尔特朗迪)陪同。都统蒙莫朗西和好几个王室官员参与。
国王知道有人当时正在讨论同一问题,希望这些人继续自由谈论,畅所欲言。于是,好几个人中了圈套。法官克洛德·奥维尔和路易·迪·福尔眉飞色舞,滔滔不绝,谏劝国王厉行改革、采取宗教宽容政策。法官迪布尔更是大声疾呼,指出宫廷内花天酒地、男女通奸、贪赃枉法、营私舞弊、杀人行凶,而此时遵照王国及上帝的法律凭良心为国王效劳的国民却饱受折磨,惨遭杀害。目睹这一景象真是令人深恶痛绝。
迪布尔是个副祭,与他同名的掌玺大臣是他的伯父。他担任的神职促使他比别人更潜心研究这种好多世纪以来就一直是一堆互相对立、矛盾百出的主张的有害的神学。科学使他倾听这些改革者的看法。此外,他作为法官,刚正不阿,立身处世白璧无瑕。他作为国民,热情积极。
国王命令都统让人立即逮捕迪布尔、迪·福尔、德·富瓦、菲梅、拉波尔特。其他人还来得及逃走。高等法院法官中依附吉斯兄弟的大大多于服膺科学的。
高等法院预审庭的圣安德烈和米纳尔两位庭长力争判处安纳·迪布尔死刑。迪布尔身任圣职,因此首先由巴黎主教迪·伯来在宗教裁判所法官穆希的襄助之下审问。迪布尔把主教作出的判决斥之为滥用职权。他要求享有由贵卿,即由高等法院的各个法庭会同审判的权利。然而派性和对吉斯家族的依服顺从思想,却在高等法院里压倒他享有的最大的一项特权。他先后连续在巴黎的、桑斯的以及里昂的宗教裁判所受到审讯。这三个裁判所都判处他降级,并作为异端被解送俗间司法部门。他首先被押往宗教裁判所。他在该处还穿着教士服装,但被人一件件剥光。接着举行了仪式。这个仪式就是用一片玻璃轻轻在他剃去头发的圆头顶上和指甲上擦刮。之后,他被押解到巴士底狱,并被他的迫害者任命的高等法院特派员判处绞刑和火刑。他忍从地、勇敢地收领他的判决书。他对法官们说:“把你们的火灭掉吧。抛弃你们的罪恶吧。皈依上帝吧。”1559年10月19日,他在格雷弗广场被绞死后,尸体遭到焚毁。
吉·迪·福尔同样被那些特派员判处禁治产五年、罚金五百利弗。他的判决书载称:“因胆大包天,竟然提出除召开大公会议,并在召开这次会议之前停止酷刑之外,别无其他结束教会动乱的良方妙策。”
高等法院的大部分人员群起反对这项判决并接受吉·迪·福尔的抗议书。整个高等法院长期意见分歧,莫衷一是。人们情绪激动。最后理智派终于战胜狂热和奴性派。特派员对吉·迪·福尔作出的判决在高等法院根据大多数人的意见涂去,删除。
这时法官安纳·迪布尔已经在绞架上宣称他已死为上帝仆从,死为罗马教会弊端的敌人。他遭受的酷刑使得在一天之内征集到的新教徒,比书籍和传道在几年内征集的还多。没有一天不以导致流血的争论,不以导致个人之间的流血的或集体之间的流血的争论,不以谋杀,不以监禁,不以酷刑为其标志。这就是在一个半世纪内宗教争端使法兰西王国沦落其中的状态。与此同时,同样的缘由,在英国、德国和荷兰也产生了几乎同样的后果。
[1]天主教的复活节前的星期四,即建立圣体节。
[2]古时法院一年两次在星期三举行的大会。会上由法院院长提出对司法及法官的批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