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 质量控制与验收

10.6 质量控制与验收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应按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进行验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部分应按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验收。混凝土结构子分部中其他分项工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有关规定;预制构件的进场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有关规定;装配式结构焊接、螺栓等连接用材料的进场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有关规定;装配式结构的外观质量除设计有专门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中关于现浇混凝土结构的有关规定;装配式建筑的饰面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的有关规定。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验收时,除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要求提供文件和记录外,尚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记录:

①工程设计文件、预制构件制作和安装的深化设计图。

②预制构件、主要材料及配件的质量证明文件、进场验收记录、抽样复验报告。

③预制构件安装施工记录。

④钢筋套筒灌浆、浆锚搭接连接的施工检验记录。

⑤后浇混凝土部位的隐蔽工程检查验收文件。

⑥后浇混凝土、灌浆料、坐浆材料强度检测报告。

⑦外墙防水施工质量检验记录。

⑧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文件。

⑨装配式工程的重大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案和验收记录。

⑩装配式工程的其他文件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