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国际海运船舶
船舶是海洋运输的基本工具,海上航行的船舶种类很多,在国际贸易运输中主要用的是商船(Merchant Ship)。商船是以商业行为为目的,供海上及在与海相通的水域或水中供航行使用的船舶。而其他凡不是以商业行为为目的的船舶,如军舰、海关缉私船、水上巡逻艇、科学考察船等,都不能称为商船。又如水上仓库、浮船坞、灯塔等,尽管它们都漂浮在水上,但不能“供航行使用”,也不能成为商船。
(一)海运船舶的构造
船舶主要由以下部分构成:
1.船壳(Shell)
船壳即为船的外壳,是由多块钢板铆钉或电焊结合而成的,包括龙骨翼板、弯曲外板及上舷外板三部分。
2.船架(Frame)
船架是为支撑船壳所用的各种材料的总称,分为纵材和横材两部分。纵材包括龙骨、底骨和边骨,横材包括肋骨、船梁和舱壁。
3.船舱(Holds and Tanks)
船舱是指甲板下的各种用途的空间,包括船首舱(Fore Tank)与船尾舱(After Peak Tank)、货舱(Holds)、机器舱(Engine Room)、锅炉舱(Boiler Room)等。
4.甲板(Deck)
甲板是铺在船梁上的钢板,将船体分隔成上中下层。大型船甲板数可多至六七层,其作用是加固船体结构和便于分层配载、装货。
5.船面建筑(Super Structure)
船面建筑是指主甲板上面的建筑,为供船员工作起居及存放船具的场所,包括首房、船尾房及船桥(Bridge)。
(二)海运船舶的类型
商船的种类很多,分类方法也有很大的不同。按船舶的运输对象分,可分为客船(Passenger Ship)和货船(Cargo Ship)两大类。按照船舶的用途,又可将船舶分为普通货船、集装箱船、滚装船、载驳船、散粮船、煤船、油船、液化气体船、液体化学品船以及兼用船、特种货船等。根据所装载货物的特征又可以分为干货船、液货船、兼用船等。
1.干货船
干货船(Dry Cargo Ship)是主要用于运输不同形式的固体货物的货船,包括杂货船、滚装船、冷藏船、干散货船、集装箱船、载驳货船等不同类型。
(1)杂货船(General Cargo Ship)主要是用于运输各种包装货物和裸装货物的货船,一般定期航行于货运繁忙的航线,以装运零星杂货为主的船舶。这种船航行速度较快,船上配有足够的起吊设备,船舶构造中有多层甲板把船舱分隔成多层货柜,以适应装载不同货物和理货方便的需要,其吨位大小视航线、港口及货源而不同。
(2)滚装船(Roll On/Roll Off Ship,简称Ro/Ro)又称滚上滚下船,是一种将船舶的装卸作业由垂直方向改为水平方向的船舶,这种船本身没有装卸设备,一般在船侧或船的首尾有开口斜坡连接码头,装卸货物时,装船是将集装箱连同滚车底盘作为一个装运单元参加营运。装载时,集装箱由拖车拖带驶进船舱,卸货时同样由拖车拖带驶出船舱,一直拖到收货处。这种船的优点是不依赖码头的装卸设备,装卸速度快,可加速船舶的周转,水陆运效率显得更高。滚装船主要用于运送汽车和集装箱。
(3)冷藏船(Refrigerated Ship)是利用冷藏设备使货舱内保持一定的低温,专门用于装载冷冻易腐货物的船舶。船上设有冷藏系统,制冷温度一般为15°C~25°C,并设有多个舱室,每个舱室都是一个独立、封闭的装货空间,舱门、舱壁均为气密,能调节多种温度以适应各舱货物对不同温度的需要。
(4)干散货船(Bulk Cargo Ship)是用以装载谷物、煤、矿砂、盐、水泥等无包装的大宗散装货物的船舶。因为干散货船的货种单一,货物不需要包装也不怕挤压,便于装卸,所以这种船大都为单甲板船,舱内不设支柱,但设有隔板,用以防止在风浪中运行的舱内货物错位。依所装货物的种类不同,又可分为粮谷船(Grain Ship)、煤船(Coal Ship)和矿砂船(Ore Ship)。
(5)集装箱船(Container Ship)又称货柜船或货箱船,是一种专门装运集装箱的货船,其全部或大部分船舱用来装载集装箱。集装箱船的货舱口宽而长,货舱的尺寸按载箱的要求规格化。集装箱船一般航速较快,船本身无装卸设备,装卸作业全凭码头专门设施,但装卸效率高,大大缩短了停港时间。集装箱船又可分为以下三种:
①部分集装箱船(Partial Container Ship)仅以船的中央部位作为集装箱的专用舱位,其他舱位仍装普通杂货。
②全集装箱船(Full Container Ship)是一种专门用以装运集装箱的船舶。它与一般杂货船不同,其货舱内有格栅式货架,装有垂直导轨,便于集装箱沿导轨放下,四角有格栅制约,可防倾倒。集装箱船的舱内可堆放三至九层集装箱,甲板上还可堆放三至四层。
③可变换集装箱船(Convertible Container Ship)是一种多用途船,其货舱内装载集装箱的结构为可拆装式的。因此,它既可装运集装箱,必要时也可装运普通杂货。
(6)载驳船(Barge Carrier)又称子母船,是指在大船上搭载驳船,驳船内装载货物的船舶。载驳船的主要特点是所装载的货物单元为货驳,各种货物预先装在统一规格的货驳上,然后用载驳船上的超重设备把货驳送到指定的货舱位置。这种船的优点是不受港口水深的限制,不需要占用码头泊位,装卸货物均在锚地进行,装卸效率比集装箱船还高。目前常用的载驳船主要有“拉希”型(Lighter Aboard Ship,LASH)和“西比”型(Seabee)两种。
2.液货船
液货船(Tanker)也称油槽船,是主要用来装运液体货物的船舶。液货船根据所载液体的性质有多种类型,但主要有油船、液化气体船和液体化学品船。在油轮的基础上改装的特种船可装载各种流质或半流质的货物,如橙汁、牛羊油脂、糖蜜、植物油、液体化学品等。
(1)油船。广义上的油船(Oil Tanker)是指散装运输各种油类如原油、成品油、各种动植物油以及液态的天然气和石油气等的船;狭义的油船是指运输原油的船。它的特点是机舱大都设在船尾,船壳本身被分隔成数个贮油舱,有油管贯通各油舱。油舱大多采用纵向式结构,并设有纵向舱壁,在未装满货时也能保持船舶的平稳性。油船的载重量越大,运输成本越低,目前超级油轮的载重吨位不断增加,总载重量可达30万吨以上。目前世界上最大的油轮载重吨位已达到60多万吨,超大型油船的吃水深,往往无法靠岸装卸,而必须借助于水底管道来装卸原油。
(2)液化气体船(Liquefied Natural Gas Carrier)是专门散装运输液态的石油气和天然气的船,也成为特种油船。按其运输时液化气的温度和压力,可分为压力式、低温压力式和低温式三种类型。
(3)液体化学品船(Chemicals Tanker)是专门运输有毒、易挥发、属于危险品的液体化学品,如运输甲醇、硫酸、苯等的船舶。货舱区域均为双层壳结构,以减小船舶受损时货品溢出的危险。由于其运送的货物的特殊性,货舱与船员起居处所、饮水和机舱等处用空舱隔离。货舱容积按其装运的货物的危险程度受到一定的限制。
(三)海运船舶的特征和规范
1.船舶吨位
船舶吨位(Vessel Tonnage)是计量船舶大小和载重的单位。船舶有如图2-1所示的几种吨位。
图2-1 船舶吨位分类
船舶的重量吨位是表示船舶重量的一种计量单位,以1 000千克为1公吨,或以2 240磅为1长吨,或以2 000磅为1短吨。目前国际上多采用公制作为计量单位。船舶的重量吨位,又可分为排水量吨位和载重吨位两种。
(1)排水量吨位(Displacement Tonnage)是船舶在水中所排开水的吨数,也是船舶自身重量的吨数。排水量吨位又可分为轻排水量、重排水量和实际排水量三种。
①轻排水量(Light Displacement),又称空船排水量,是船舶本身加上船员和必要的给养物品三者重量的总和,是船舶最小限度的重量。
②重排水量(Full Load Displacement),又称满载排水量,是船舶载客、载货后吃水达到最高载重线时的重量,即船舶最大限度的重量。
③实际排水量(Actual Displacement),是船舶每个航次载货后实际的排水量。排水量吨位可以用来计算船舶的载重吨。在造船时,依据排水量吨位可知该船的重量。在统计军舰的大小和舰队时,一般以轻排水量为准。军舰通过巴拿马运河,以实际排水量作为征税的依据。
(2)载重吨位(Dead Weight Tonnage,DWT)表示船舶在营运中能够使用的载重能力。船舶载重吨可以用来计算船舶营运能力的大小,也可作为计算租船运价和租金的单位。另外,新船造价、旧船售价和货运量分配也都以它为计算单位。载重吨位可分为总载重吨和净载重吨。
①总载重吨(Gross Dead Weight Tonnage,GWT)是指船舶根据载重线标记规定所能装载的最大限度的重量,它包括船舶所载运的货物、船上所需的燃料、淡水和其他储备物料重量的总和。总载重吨=满载排水量-空船排水量。
②净载重吨(Dead Weight Cargo Tonnage,DWCT)是指船舶所能装运货物的最大限度重量,又称载货重吨,即从船舶的总载重量中减去船舶航行期间需要储备的燃料、淡水及其他储备物品的重量所得的差数。船舶载重吨位可用于对货物的统计;作为期租船月租金计算的依据;表示船舶的载运能力;也可用作新船造价及旧船售价的计算单位。
(3)注册吨位(Registered Tonnage),表示船舶的容积单位。注册吨位是各海运国为船舶注册规定的一种以吨位计算和丈量的单位,以100立方英尺或2.83立方米为1注册吨。注册吨位分为注册总吨和注册净吨。
①注册总吨(Gross Registered Tonnage,G.R.T.)又称容积总吨,是指船舱内及甲板上所有关闭场所的内部空间的总和,是以100立方英尺或2.83立方米为1吨折合所得的商数。容积总吨的用途很广,它可以用于国家对商船队的统计;表明船舶的大小;用于船舶登记;用于政府确定对航运业的补贴或造船津贴;用于计算保险费用、造船费用以及船舶的赔偿等。
②注册净吨(Net Registered Tonnage,N.R.T.)又称净吨,是指将船上可供载货的所有空间的总容积按规定折算的吨数。注册净吨是用于报关、结关及计算港口费用和运河通过费用的依据。
2.船舶载重线
船舶载重线指船舶满载时的最大吃水线。它是绘制在船舷左右两侧船舶中央的标志,指明船舶入水部分的限度。船级社或船舶检验局根据船舶的用材结构、船型、适航性和抗沉性等因素,以及船舶航行的区域及季节变化等制定船舶载重线标志。为了保障航行的船舶、船上承载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各国政府普遍认同这一做法,并用法律加以约束。载重线标志包括甲板线、载重线圆盘和与圆盘有关的各条载重线。
TF(Tropical Fresh Water Load Line)表示热带淡水载重线,即船舶航行于热带地区淡水中总载重量不得超过此线。F(Fresh Water Load Line)表示淡水载重线,即船舶在淡水中行驶时,总载重量不得超过此线。T(Tropical Load Line)表示热带海水载重线,即船舶在热带地区航行时,总载重量不得超过此线。S(Summer Load Line)表示夏季海水载重线,即船舶在夏季航行时,总载重量不得超过此线。W(Winter Load Line)表示冬季海水载重线,即船舶在冬季航行时,总载重量不得超过此线。WNA(Winter North Atlantic Load Line)表示北大西洋冬季载重线,指船长为100.5米以下的船舶,在冬季月份航行经过北大西洋(北纬36°以北)时,总载重量不得超过此线。标有L的为木材载重线。
我国船舶检验局对上述各条载重线,分别以汉语拼音首字母为符号。即以“RQ”“Q”“R”“X”“D”和“BDD”代替“TF”“F”“T”“S”“W”和“WNA。在租船业务中,期租船的租金习惯上按船舶的夏季载重线时的载重吨来计算。
3.船籍和船旗
船籍(Ship’s Nationality)是指船舶的国籍。商船的所有人向本国或外国有关管理船舶的行政部门办理所有权登记,取得本国或登记国国籍证书后才能取得船舶的国籍。船旗(Ship’s Flag)是指商船在航行中悬挂其所属国的国旗。商船是船旗国浮动的领土,船舶只有取得相应的船籍证书才能悬挂该国国旗,而且船舶要遵守船籍国的法律和法令并相应享受其法律的保护。
在这里有必要对方便旗船做一下说明。方便旗船(Flag of Convenience)是指在外国登记、悬挂外国国旗并在国际市场上进行营运的船舶。方便旗船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迅速增加,挂方便旗的船舶主要属于一些海运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如美国、希腊、日本和韩国的船东。他们将船舶转移到外国进行登记,以图逃避国家重税和军事征用,自由制定运价而不受政府管制,自由处理船舶与运用外汇,自由雇佣外国船员以支付较低工资,降低船舶标准以节省修理费用,降低营运成本以增强竞争力等。而公开允许外国船舶在本国登记的所谓“开放登记”(Open Register)国家和地区,主要有利比里亚、巴拿马、塞浦路斯、新加坡、巴哈马及百慕大等国家和地区。
4.船级
船级(Ship’s Classification)是表示商船技术状况的一种指标,用以表示船舶航行安全和适于装货的程度。在国际航运界,凡注册总吨在100吨以上的海运船舶,必须在某船级社或船舶检验机构监督之下进行制造。在船舶开始建造之前,船舶各部分的规格须经船级社或船舶检验机构批准。每艘船建造完毕,由船级社或船舶检验局对船体、船上机器设备、吃水标志等项目和性能进行鉴定,发给船级证书。船级在我国由交通部船舶检验局根据船舶入级规范进行监造检验确定,国外一般由公认的船级社承办,检验合格,确定等级,发给船级证书。证书一般四年内有效,期满后须重新予以鉴定。
世界上比较著名的船级社有:
英国劳埃德船级社(Lloyd’s Register of Shipping)。它创建于1760年,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船级社。该船级社由船东、海运保险业承保人、造船业、钢铁制造业和发动机制造业等各方面委员会组成并管理,其主要职责是为商船分类定级。
德国劳埃德船级社(Germanischer Lloyd)。
挪威船级社(Norske Veritas)。
法国船级局(Bur eau Veritas Nippon Kaiji Kyokai)。
日本海事协会(Nippon Kaiji Kyokai)。
美国航运局(American Bureau of Shipping)。
船级证书除了记载船舶的主要技术性能外,还绘制出相应的船级符号。各国船级社对船级符号的规定不同。中国船级社的船级符号为*ZC。英国劳埃德船级社的船级符号为LR。标志100AI,100A表示该船的船体和机器设备是根据劳氏规范和规定建造的。I表示船舶的装备如船锚、锚链和绳索等处于良好和有效的状态。
5.航速
航速(Ship’s Speed)以“节”(浬/小时)表示。船舶的航速依船型不同而不同,其中干散货船和油轮的航速较慢,一般为13节至17节;集装箱船的航速较快,目前最快的集装箱船航速可达24.5节。客船的航速也较快。
6.船舶的主要文件
船舶的主要文件是指证明船舶所有权、性能、技术状况和营运必备条件的各种文件的总称。船舶必须通过法律登记和技术鉴定,获得这类有关正式证书后,才能参加营运。对于国际航行船舶,船舶文件主要有:
船舶国籍文件(Certificate of Nationality);
船舶所有权证书(Certificate of Owners Ship);
船舶船级证书(Certificate of Classification);
船舶吨位证书(Tonnage Certificate);
船舶载重线证书(Certificate of Load Line);
船舶船员册(Crew List);
航行日志(Log Book)。
除上述文件外,还有轮机日志、卫生日志、无线日志等。根据惯例,船舶必须通过法律登记和技术鉴定,获得这类正式证书后,才能开展营运业务。我国规定,进出船舶必须向港务管理机关呈验上述文件。
(四)海运船舶的营运方式
按照船舶的经营方式,国际贸易海上运输主要有班轮运输和租船运输两种。
1.班轮运输
班轮运输(Liner Transport),又称定期船运输,是指船舶在固定的航线上和港口间按事先公布的船期表航行,从事客、货运输业务并按事先公布的费率收取运费。目前我国使用的班轮主要有三种:一是自营班轮,即中国远洋运输公司和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等国内大航运公司经营的班轮;二是合营班轮,即我国与外国合资经营的班轮;三是外国班轮。一般而言,班轮运输具有以下特点:
(1)“四固定”。即航线固定、港口固定、船期固定和费率的相对固定。这是班轮运输最基本的特点。
(2)不规定货物的装卸时间。由于班轮需按船期表规定的时间到港和离港,运价内已包括装卸费,货物由承运人负责配载、装卸,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不存在滞期费和速遣费的问题,即所谓的“两管”。
(3)班轮提单是运输合同的证明。在班轮运输业务中,承托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和豁免均以船公司按照国际公约和有关国内法规签发的提单条款为依据。货物装船后,提单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或船长签发给托运人。
2.租船运输
租船运输(Shipping by Chartering)又称不定期船(Tramp)运输。它与班轮运输不同,船舶没有固定的船期表,船舶经由航线和停靠的港口也不固定。船期、航线及港口均按租船人(Charterer)和船东(Shipowner)双方签订的租船合同(Charter Party)规定的条款行事。也就是说,根据租船合同,船东将船舶出租给租船人使用,以完成特定的货运任务,并按商定运价收取运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