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多式联运概述

一、国际多式联运概述

国际多式联合运输(简称多式联运)是在集装箱运输的基础上产生并发展起来的新型的运输方式,也是近年来在国际运输上发展较快的一种综合连贯运输方式。20世纪60年代末,多式联运首先在美国出现,经试办取得显著效果,受到贸易界的欢迎。随后美洲、欧洲及非洲部分地区很快仿效、广为采用。实践证明它不仅是实现门到门运输的有效方式,也是符合客观经济规律,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的一种运输方式。

(一)国际多式联运的基本概念与条件

1.国际多式联运的概念

根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Multimodal Transport of Goods)的界定:国际多式联合运输(International Multimodal Transport)是按照多式联运合同,以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将货物从一国境内接管货物的地点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交付货物的地点。至少两种以上的运输方式可以是海陆、陆空、海空等,但海海、陆陆、空空的联运却不能作为国际多式联运,因为它们属于同一种运输工具的联运。

多式联运经营人是一个独立的法律主体,他的身份是基于多式联运合同而向托运人承担履行运输义务的本人,不管他是作为多式联运的实际提供人还是作为运输的承办人,只要他事实上与发货人签订了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合同,作为本人他就应该负责对多式联运做出妥善安排,同时对整个多式联运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货物的灭失、损害以及货物的迟延交付承担责任。

2.国际多式联运的条件

根据以上描述,国际多式联运必须满足以下六个条件:

(1)必须有一个多式联运合同。

国际多式联运合同明确规定多式联运经营人(承运人)和联运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责任、豁免的合同关系和多式联运的性质,也是区别多式联运与一般货物运输方式的主要依据。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无论使用多少种运输方式,作为负责全程运输的多式联运经营人,必须与发货人订立多式联运合同。

(2)必须使用一份包括全程的多式联运单据。

货物全程运输由多式联运经营人签发一张多式联运单据(Multimodal Transport Document,MTD),证明多式联运合同及证明多式联运经营人已接管货物并负责按照合同条款交付货物。

(3)必须是至少两种不同运输方式的连贯运输。

这是确定一票货运是否属于多式联运的最重要的特征。为了履行单一方式运输合同而进行的该合同所规定的货物接送业务则不应视为多式联运,如航空运输中从仓库到机场的这种陆空组合则不属于多式联运。

(4)必须是国际间的货物运输。

这是区别于国内运输和是否适合国际法规的限制条件。

(5)必须有一个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的运输负总的责任。

该多式联运经营人不仅是订立多式联运合同的当事人,也是多式联运单证的签发人。当然,在多式联运经营人履行多式联运合同所规定的运输责任的同时,可将全部或部分运输委托他人(分承运人)完成,并订立分运合同。但分运合同的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合同关系,这是多式联运的一个重要特征,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去寻找分承运人实现分段的运输。

(6)必须对货主实现全程单一运费费率。

多式联运经营人在对货主负全程运输责任的基础上,制订一个货物发运地至目的地全程单一费率并以包干形式一次向货主收取。

(二)国际多式联运的优越性

国际多式联运的优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简化托运、结算及理赔手续,节省人力、物力和有关费用

在国际多式联运方式下,所有一切运输事项均由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办理。而托运人只需面向多式联运经营人,一次性办理托运,订立运输合同,支付费用以及保险等业务。同时,由于多式联运采用一份货运单证,统一计费,简化制单和结算手续,节省人力和物力。此外,一旦运输过程发生货损货差,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责,也可以简化理赔手续,减少理赔费用。

2.缩短货物运输时间,减少库存,降低货损货差事故,提高货运质量

由于各个运输环节和各种运输工具之间配合密切,衔接紧凑,货物中转速度及时,大大减少货物的在途停留时间,从而保证了货物安全、迅速、准确、及时地运抵目的地,因而相应地降低了货物的库存量和库存成本。同时,多式联运系通过集装箱为运输单元进行直达运输,用专业机械装卸,货损货差事故大为减少,提高了货物的运输质量。

3.降低运输成本,节省各种支出

由于多式联运可实行门到门运输,因此对货主来说,在将货物交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后即可取得货运单证,并据以结汇,从而提前了结汇时间。这不仅有利于加速货物占用资金的周转,而且可以减少利息的支出。

4.提高运输管理水平,实现运输合理化

多式联运由不同的运输经营人共同参与,经营的范围可以大大扩展,同时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现有设备的作用,选择最佳运输线路组织合理化运输,实现运输资源的优化配置。

5.其他作用

有利于加强政府部门对整个货物运输链的监督与管理;保证本国在整个货物运输过程中获得较大的运费收入分配比例;有助于引进新的先进运输技术,减少外汇支出,改善本国基础设施的利用状况;通过国家宏观调控与指导职能保证使用对环境破坏最小的运输方式,达到保护本国生态环境和促进交通运输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当前国际贸易竞争日趋激烈,航运技术日新月异,国际多式联运把各种不同的运输方式连贯起来,提供了门到门运输的条件。它具有安全、迅速、简便、省费、准确等优点,深受贸易界的欢迎,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