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国内铁路联运费用的计算与核收
国际铁路联运运送费用的计算与核收使用的规定主要是《国际货协》《统一货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的《国内价规》。
(一)计算运输费用的基本规定
1.参加国际货协各铁路间运送费用的核收原则
(1)发送路的运送费用。它是指国际铁路联运中货物发送国家铁路核收的费用部分,按承运当日发送路国内规定计算,以发送国货币在发送站向收货人核收。
(2)到达路的运送费用。它是指国际铁路联运中货物到达国家铁路核收的费用部分,按承运当日到达路国内规定,以到达国货币在到达站向收货人核收。我国进口货物,按进口国境站在运单上加盖日期戳当日起依国内规定计算。
(3)过境路的运送费用。它是指国际铁路联运中货物发送路和到达路以外的途径铁路核收的费用部分。过境运费的计算按《统一货价》在发站向发货人或在到站向收货人核收。
(4)有关杂费。除以上费用外,各国内段运送费用还包括有关杂费,如装卸费、暂存仓租费、货车滞留费、换装费及公证费、声明价格费、验关费、押运员费用等。
2.国际货协参加路与非国际货协铁路间运送费用核收的规定
(1)发送路的运送费用在发站向发货人或根据发送路国内现行规定核收;到达路的运送费用在到站向收货人或根据到达路国内现行规定核收。
(2)过境路的运送费用,则按下列规定计收。参加国际货协并实行《统一货价》的各过境路的运送费用,在发站向发货人核收,办理转发送国家铁路的运送费用,可以在发站向发货人或在到站向收货人核收;过境非国际货协铁路的运送费用,应在到站向收货人核收。
(3)通过过境铁路港口站货物运送费用核收的规定。从参加国际货协并实行《统一货价》的国家,通过另一个实行统一货价的过境铁路港口,向其他国家和相反方向运送货物时用国际货协票据办理货物运送,只能办理至过境港口站为止或从这个站开始办理。
从参加国际货协铁路发站至港口站的运送费用,在发站向发货人核收;相反方向运送时,在到站向收货人核收。在港口站所发生的杂费和其他费用,在任何情况下,都在这些港口车站向发货人或收货人的代理人核收。过境铁路的运送费用,按《统一货价》规定计收。
(二)国内段运输费用的计算与核收
国际铁路联运国内段运送费用,按照我国的《国内价规》的相应规定进行计算,如图6-1所示,根据下列程序办理:
(1)根据货物运价里程表确认从发站到到站的运价里程,一般应根据最短路径确定,并需将国境站至国境线的里程计算在内。
(2)根据运单上填写的货物品名表查找货物品名检查表,确定适用的运价号。
(3)根据运价里程和运价号在货物运价率中查出相应的运价率。
(4)按《铁路货物运价规则》确定的计费重量与该批货物适用的运价率相乘,算出该批货物的运费。
图6-1 国内段运输费用的计算
(三)过境运输费用的计算与办理程序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过境运费是按照《统一货价》的规定计算,如图6-2所示,根据下列程序办理:
(1)根据运单记载的应通过的过境站,在《统一货价》过境里程表中分别找出货物所通过的各个国家的过境里程。
(2)根据货物品名,查阅《统一货价》中的通用货物品名表,确定所运货物应适用的运价等级。
(3)根据货物运价等级和各过境路的运送里程,在《统一货价》中找出符合该批货物的运价表。
(4)《统一货价》对过境货物运费的计算是以慢运整车货物的运费额为基础的(即基本运费额),其他种别的货物运费则在基本运费额的基础上分别乘以不同的加成率。
图6-2 过境运费的计算
(四)我国国内铁路集装箱运费的计收
铁道部为增加价格透明度,规范收费行为,满足货主需要,开拓铁路集装箱运输市场,制定了《集装箱运输一口价实施办法》。
集装箱运输一口价是指集装箱从进发站货场至出到站货场,铁路运输全过程各项价格的总和。集装箱运输一口价中包括铁路基本运价、建设基金运费、电气化附加费、特殊运价、杂费等符合国家规定的运价和收费。实行一口价运输的集装箱,不办理在货物中途站或到站提出的运输变更。集装箱运输一口价由发站费用、到站费用和铁路运输收入三部分组成。但集装箱国际铁路联运,集装箱危险品运输(可按普通货物条件运输的除外),冷藏、罐式、板架等专用集装箱运输不适用于集装箱运输一口价,仍按一般计费规定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