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际公路运输
公路运输是现代运输的主要方式之一,它与铁路运输一起构成陆上运输的基本方式。公路运输在整个运输领域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并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公路运输也是现代交通运输体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国际货物运输,不管采用海、陆、空中的任何一种运输方式,均离不开公路运输作为衔接。目前,全世界现代交通网中,公路线长占60%~70%,公路运输所完成的货运量占整个货运量的80%左右。
(一)公路运输的特点
在公路运输中,汽车可以“随要随运”,而且装卸时间短,运行速度较快,能保证货物在预定的时间到达目的地,而且由于汽车灵活和适应性较强,可以选择最小的运距,使商品在途时间缩短;另外,公路运输经常参与到国际多式联运中,实现了进出口商品的“门到门”运输。但公路运输业有其局限性,载重量小,不适宜装载大件、重件货物,不适宜长途运输,而且行驶过程颠簸较大,易造成货损货差,同时,运输成本费用较水运和铁路为高。
(二)公路货物运输的类别
1.整车货物运输
整车货物运输方式下运送的货物种类繁多,有一些货物由于不能与其他货物拼装运输,必须进行整车运输,如危险货物和石油、粉剂的散装货等。
2.零担货物运输
零担货物运输指同一货物托运人托运的货物不足3吨的运输。按其性质和运输要求,可分为普通零担货物和特种零担货物。普通零担货物指《公路价规》中列名的并适于零担汽车运输的一、二、三等普通货物。特种零担货物分长、大、笨重零担货物,危险、贵重零担货物及特种鲜活零担货物等。
3.特种货物运输
特种货物运输,在装卸、存储、运送过程中有特殊要求,以保证完整无损及安全的运输,一般需以大型汽车或罐车、冷藏车、保温车等车辆运输。
4.集装化运输
集装化运输也称成组运输或规格化运输,是指以集装单元为运输单位的货物运输。“集装单元”是指把一定数量的货物,按照一定的标准质量或体积,汇集成便于储运、装卸的单元。集装化运输的主要形式是托盘运输和集装箱运输。
5.包车货物运输
包车货物运输是指把车辆包给托运人安排使用的货物运输。包车货运通常有计程包车运输和计时包车运输。包车费用按吨位小时运价和计费时间计算。吨位小时运价是按1 520千米长途计程的不同吨位车型的一等普通货物的运价。
(三)公路运输费用
公路运费以“吨/里”(1里=500米)为计算单位,一般有两种计算标准:一是按货物等级规定基本运费费率;一是以路面等级规定基本运价。凡是一条运输路线包含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等级公路时,则以实际行驶里程分别计算运价。类似于铁路运费,公路运费也分为整车和零担两种。整车运费一般要比零担运费低30%~50%,一次托运货物在3吨以上的为整车运输,适用整车费率;不满3吨的为零担货,适用零担费率;凡一千克重的货物,体积超过四立方米,为轻泡货物。整车轻泡货物的运费按照载车辆核定吨位计算,零担轻泡货物按其长、宽、高计算体积,每四立方米折合一千克,以千克为计费单位。
除了一般货物基本运价外,特定货物应按以下的特定运价计算:
(1)每件货物重量满250千克或以上的为超重货;货物长度达7米及以上的为超长货;装载高度由地面起超过4米的为超高货,按规定计费。
(2)托运普通、易碎、超长、危险货物均按质量计量;超重和轻泡物按整车计费。
(3)同一托运人托运双程运输货物时,按运价率减成15%计费。
(4)根据国家政策,经省运价部门规定降低运价的货物,按规定计费。
(5)同一托运人以去程或回程运送所装货物包装的,按运价减成50%计费。
(6)超重货物按运价加成30%计费;危险货物按运价加成110%计费。
(7)过境公路运输一般采用全程包干计费,或按合同条款规定办。
(8)对展品、非贸易物资运费,一般按基本运价加成100%计费,或按合同规定计费。
(9)特大型特殊货物,采用协商议价计费。
(四)国际汽车货运公约与协定
为统一国际汽车货物运输,使货运单证和承运人责任更加规范化,联合国所属欧洲经济委员会负责草拟了《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公约》,简称“CMR”,并于1956年在日内瓦由欧洲17个国家参加的会议上一致通过并签订。
另外,由于集装箱运输的广泛开展,为使集装箱能够原封不动地通过经由国,联合国所属欧洲经济委员会成员国之间于1956年缔结了关于集装箱的关税协定。在这个协定的基础上,还缔结了《国际公路车辆运输规定》(TIR)。根据规则规定,对装运集装箱的公路运输运人,如持有TIR手册,允许由发运地到目的地,在海关签封下,中途可不受检查,不支付关税,也可不提供押金。由于TIR手册是由一些经过有关国家政府批准的运输团体发行的,这些团体大都是国际公路联合会的成员,他们必须保证监督其所属运输企业遵守海关法规和其他规则。协定的正式名称是“根据TIR手册进行国际货物运输的有关关税协定”,该协定有欧洲二十多个国家参加,并已从1960年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