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全面发展理论
人的全面发展,最根本是指人的劳动能力的全面发展,即人的智力和体力的充分、统一的发展。同时,也包括人的才能、志趣和道德品质的多方面发展。人的发展始终是思想先驱们所思考的问题,普罗泰戈拉(Protagoras)、圣西门(Saint-Simon)、傅立叶(Fourier)等均对人的发展进行过探讨。但直到19世纪中叶,马克思与恩格斯在吸收前人理论的基础上才提出了人的全面发展理论,标志着人的发展理论的正式确立。
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概括起来主要包括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人的需要的全面发展
马克思认为,需要是人的本性,需要是人类一切活动的源泉和动力,没有需要,就没有生产。人正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生存、享受和发展需要,才进行物质生产和社会活动。人的需要的不断丰富和全面,标志着人本质力量新的呈现和人存在的充实。满足正当需要是人不可剥夺的权利,一切压抑人的正当需要的行为,都是违背人性的,都从根本上否认了人本身。所谓人的需求的全面发展,就是除了物质需求以外,社会关系方面的各种需求和精神生活中的各种需求,以及自我实现和发展、自由的需求等。
(二)人的主体性的全面发展
人的主体性是指凭借自己的综合素质与实践活动而处于支配地位,成为主体人的人所具有的特殊属性。马克思认为,人是社会历史的主体,人的主体性是人在创造自己历史的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能动性、创造性、自主性。
(三)人的能力或才能的全面发展
马克思把人的能力的全面发展看作是人的全面发展的核心。人的能力的发展是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发展人必须发展人的各种才能。人的能力是多方面的,包括人的自然力和社会能力、潜力和现实能力、体力和智力等。只有人的这些能力或才能得到充分发展,才是真正的全面发展。
(四)人的个性的自由发展
人的自由个性是人的本质力量发展的集中体现,是个人的生理素质、心理素质和社会素质在不同社会领域的集中表现,是人的自主性、能动性、独特性、创造性的充分展示。马克思指出,个性的自由发展就是“一切天赋得到充分发展”。
(五)人的社会关系的全面发展
人的社会关系是指人与自然、社会以及他人的关系。社会关系是人的现实本质,或是人的本质的现实性表现。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所以,在其本质意义上,人的全面发展实际上就是人的一切社会关系的全面发展,因为社会关系实际上决定着一个人能够发展到什么程度,一个人的发展取决于与他直接或间接进行交往的其他一切人的发展。因此,人必须积极参与社会生活多个领域的交往,在交往中形成丰富而全面的社会关系。可见,人的全面发展的核心内容就是人的本质的全面发展。人的本质的全面发展,也就是人的社会属性即人的社会关系的全面发展。人的本质的丰富性、全面性取决于社会关系的丰富性、全面性。没有个人与社会之间的普遍联系,个人的才能就不能得到发展,人的社会性质也不能得以充分的体现。只有人的社会关系得到高度的丰富和发展,人的全面发展才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