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业服务项目的种类
物业服务项目分为常规性的公共服务、针对性的专项服务和委托性的特约服务三大类。常规性公共服务是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基本服务,内容通常在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明确规定,业主和承租人不需要额外提出要求,例如绿化管理、治安管理、住房设备、设施的管理等。针对性专项服务是为满足其中一些住户的一定需要而提供的各项服务工作。一般是指物业管理企业事先设立服务项目,并将服务内容与质量、收费标准予以公布,当住户需要这项服务时,可自行选择,比如针对日常生活提供的各项家政服务等。委托性特约服务是为满足小区内个别住户的委托而提供的服务,一般未在合同或专项服务中设立。委托性特约服务实际上是专项服务的补充和完善。常规性公共服务是业主按照房子的面积不同集体缴纳,专项性服务与委托性特约服务由该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协商缴纳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