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主对物业的经营自主权受到部分限制
商场物业有别于住宅物业等物业类型的最大特征,在于其专业化的商业运营管理上。开发商在商场建成移交商场物业管理企业进行后续运营时,商场物业就实现了所有权、经营权和管理权的相互分离,商场物业管理企业需要在统一规划、业态布局后对各种微观经营主体的商业经营活动进行有效控制,使各个分散的商铺之间可以实现相互促进、优势互补,获得共同利益,使商场物业管理企业和商场内分散的商铺经营者都能获益。由于其商业管理活动涉及市场定位、业态布局、品牌形象推广等内容,往往会对业主的经营范围、品牌种类和定位进行类型化的限制,这种限制构成业主对商场物业管理企业所应履行的主要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