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费欠费的情形

一、物业服务费欠费的情形

业主不缴纳物业服务费主要有三种情形。第一,业主自身不缴纳。此种情况少之又少,因为在物业服务企业没有任何过错的情况下,业主都会选择缴纳物业服务费,除非业主自身经济状况出现问题。第二,基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存在瑕疵或认为存在瑕疵或如本书上文所述空房要求减少服务费的情况下,业主选择不缴纳物业服务费,其中因为业主认为物业服务费过高等理由也包括在业主自身认为物业管理服务存在瑕疵的情形中。第三,物业服务企业成为开发商的代罪羔羊。现实中,由于开发商遗留问题所引发的纠纷占物业服务纠纷的七成左右。许多住宅小区的开发商不讲信用,在售房前期对房屋购买者进行虚假承诺,并且没有对房屋的监管环节落实到位,业主购买房屋并拿到钥匙入住后才发现开发商并没有兑现先前的承诺,房屋的质量存在问题或者房屋的配套设施不完善。大多业主认为物业服务企业与开发商都属于房屋买卖中的盈利者,是导致业主受损的直接侵害者。物业服务企业是开发商后续工作的继承者,是开发商权益的代言人,自然也就是开发商责任的承担者。因此,业主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本应由开发商承担的责任,并以拖欠物业服务费这种看似最有效的方式表示抗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