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整科目
2025年09月26日
一调整科目
人才是历史实践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在不同时期所需要的人才具有不同的内涵特征。依据合理而应时的制度机制及时选拔出时代需要的优秀人才,是历代杰出政治家孜孜以求的目标。唐朝时期选拔官吏和人才靠的是科举制,当时将科举分为常科和制举。常科即“常贡之科”,是常年按制度举行的科目考试,其各项制度均已由选举令和吏部或礼部的格、式作了规定,包括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等若干科。武则天临朝称制后,采取一系列举措使“常举”制度化,坚持每年开科取士。同时,调整了取士科目,重点施行进士科,适当发展诸科,降低明经科的地位。在这个过程中,以考试文辞为主的进士科成为所有科目中最受重视的一科,考进士的人数也不断增加。一直以来都有人认为,以考文辞为主的进士科的繁荣,也是唐代诗歌、散文鼎盛的一个重要原因。唐代著名诗人王勃、陈子昂、王维、岑参等,都曾经是进士出身。大诗人白居易也是通过科举考试考上进士而走上仕途的。据唐末王定保所著《唐摭言》记载:主考官见白居易姓名,便说:“长安大米价钱很贵,在这里居住很不容易,还想‘白居’。”但打开卷子看到“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诗句时,不由得大加赞许:“有此佳句,白居也易。”[3]武则天通过调整取士科目,也扩大了取士规模。在贞观(627—649)时期的23年中,录取的进士共205人,但在高宗和武则天统治的55年中,据徐松《登科记考》录取进士达1100余人,平均每年录取人数较贞观时增加一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