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音乐舞蹈

唐朝音乐舞蹈

“制礼作乐”是中国古代“文治”工作之一。“乐”分祭祀乐和娱乐。以宫廷音乐为例,有雅乐、清乐、燕乐、四方乐及散乐之分。太常寺是执掌郊庙礼乐祭祀事务的专门机构。太乐署和鼓吹署是专门负责宫廷音乐的创作和表演,以及乐人的培养和管理等。太宗时期,平高昌得高昌乐,后将其并入原有的燕乐、清商乐、西凉乐、天竺乐、高丽乐、龟兹乐、安国乐、疏勒乐、康国乐而成为十部乐。高宗以后,十部乐逐渐衰落,音乐家开始研究新乐舞。玄宗时期,因其本人擅羯鼓等乐器,加之长于作曲,有《霓裳羽衣曲》《小破阵乐》等流传。玄宗曾将十部乐分为坐部伎和立部伎,亲选坐部伎300人,号梨园弟子。李龟年和永新娘子皆名噪一时。舞蹈乃乐之容,有独舞、对舞和队舞之分,另有字舞、花舞和象舞。著名的有《七德舞》《上元舞》等,曲目有先唐大曲和唐大曲,《教坊记》列唐大曲曲目有《踏金莲》《绿腰》《凉州》《薄媚》《贺圣乐》《千秋乐》《后庭花》《大宝》《迎仙客》等46首,著名宫廷乐师有李龟年、李琬、裴承恩裴大娘兄妹、庞三娘、公孙大娘及杜秋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