遍地互助现生机

3.遍地互助现生机

20世纪50年代沂蒙山区的互助组,一般由几户或十几户农民自愿组成,实行共同劳动、分散经营。土地、耕畜、农具等生产资料和收获的农产品,仍归私人所有。互助组分临时互助组和常年互助组两种,虽然都是私有制,但是,常年互助组跟临时互助组相比,具有更多的社会主义因素。厉月举的互助组就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大家都有饭吃。不让一个人掉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体现了共产党“一切为了人民”的政治主张。

就当时的情况看,互助组是最适合中国农业生产的一种组织形式。

社会主义是消灭剥削的一种最先进的制度,厉月举的互助组无疑体现了这一特点。互助组与个体农户相比,在生产技术上并没有实质性的革新,只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劳力、畜力和农具不足的难题。但是,协作劳动强化了生产力,互助组的粮食产量高于一般个体农户,成为不争的事实。互助组的效益被彰显出来。

互助组的另一项功能就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并遏制了土地出租、出售的乱象,彻底解决了雇工剥削现象的发生。但是,它没有改变农民的生产资料私有制,特别是土地私有制,依然是狭小的分散经营模式,因此在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和阻止农民两极分化方面有其局限性。但是,我们决不能否认这样一个事实: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农村,互助组就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是社会主义初期农业生产最好的组织形式。

一种形式被农民认可、接受,是因为农民从中看到了它的好处,否则农民就会拒绝。厉月举的互助组一夜工夫被全厉家寨人所效仿,全村从1个互助组增长到50个,原因就在这里。

互助组,本来是农民解决农业生产困难的一种方式,有较长的历史。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区域,已经开始建立和发展各种形式的劳动互助组织。沂蒙山根据地早在1941年就形成了互助组的雏形,费北县大队副大队长王保胜就长期组织八路军地方武装人员下山,帮助村民搞生产。村级、乡级人民民主政权也率先推行互帮互助制度,组织劳动力帮助军烈属耕种土地、收获庄稼。这种制度有力地鼓舞了农民参军支前的热情,这就是互助组最早的雏形。从某种意义上讲,互助组是实践的结果,是因支援抗战而产生的,说是战争的产物也不为过。

新中国成立后,由于中央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全国农村互助组织有了更快的发展,从1950年的272万个迅速发展到1954年的993万个。

互助组产生的力量是巨大的。贫穷落后的厉家寨村,由于50个互助组的横空出世,一年工夫就由全区最贫穷的村庄一跃成为最富的村落。当然,那时候的沂蒙山区衡量一个村庄的贫富,是以粮食生产多少为标准的。

为了加快集体化的进程,拓宽社会主义道路,1953年2月,坪上区党委根据党中央的指示精神,派出精干人员到厉家寨推行初级农业合作社试点。区党委以厉月举的互助组为基础,试办了一个由33户农民自愿参加的初级农业合作社。这个试点充分显示出人多力量大的优势,把集中力量干大事落实到了实处。随后,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厉家寨办起了7个初级农业合作社。

初级农业合作社显然比互助组更具有人力资源的优势。比如厉家寨,一家一户甚至互助组干不了的事情,如修小型水库、大中型塘坝这样的工程,对合作社来说就变得轻而易举了。

行动从来都源自诱惑。合作社的优势彰显后,中央因势利导,到1957年,沂蒙山区所有互助组全部转为农业合作社。

初级农业合作社的进一步深化就是高级农业合作社。

1955年,党中央下发了“农业合作社问题”的指示。当年12月,厉家寨办起了“大山高级农业合作社”,厉月坤出任村党支部书记,厉月举任合作社社长。这就是人民公社的前身。

转入高级农业合作社的厉家寨人为了吃饱饭,开始了一场宏大的行动,也许连他们自己都不会想到,他们的行动居然引发了中国乡村的革命。

那么,名不见经传的沂蒙山村厉家寨到底发生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