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沂蒙大创新
毫无疑问,精准扶贫是政策先行、资金到位后才能实施的宏大战略。为彻底消除困扰新中国几十年的贫困,从中央到地方筹集了大量资金,那么这些资金的管理、使用就成了一个亟待研究的难题。谁都不会想到,这个难题居然在沂蒙破局了。
临沂是山东省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地级市,是山东省脱贫攻坚的重点、难点。脱贫攻坚以来,临沂市扶贫办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视察临沂时,做出的“要紧紧拉住老区人民的手,决不让他们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掉队”的重要指示,按照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部署要求,围绕打赢新时期脱贫攻坚的“孟良崮战役”,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积极探索资金循环使用、资产收益扶贫的新路子,创新建立了以“四权分置”为核心的扶贫资金资产管理长效机制。中央政治局常委、十三届全国政协主席汪洋同志先后三次批示,给予了充分肯定:“临沂对扶贫资金资产的科学使用进行了积极探索,尤其是制度化的做法值得借鉴。”
山东省扶贫办联合省财政厅、农业厅总结临沂的经验,制定出台了《关于做好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的意见》,在全省推广。《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等,都对临沂市的做法进行了宣传报道。
脱贫攻坚以来,临沂市落实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累计超过29亿元,整合涉农资金51.3亿元,建设了3174个扶贫产业项目,这些项目为数以万计的贫困人口找到了脱贫的捷径。此时问题出现了,这些项目形成的资产归谁所有,怎么经营,由谁监管、怎样监管,利益如何分配,怎么惠及更多的贫困群众,需要探索建立一套长效管理机制。
善于研究的临沂市扶贫办,充分发挥脱贫攻坚的市级“中军帐”作用,紧紧围绕扶贫资产如何安全高效运营、贫困户如何长期稳定受益,在深入基层专题调研、邀请专家会商指导、总结提炼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出台《临沂市加强扶贫资金资产管理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办法》,明确提出了“所有权归村集体、经营权归承包户、收益权归贫困户、监管权归镇政府”的“四权分置”扶贫资产管理模式。
明确所有权,把扶贫资产放进集体的篮子里。
明确产权归属是加强资产管理、杜绝资产流失的前提保障。临沂市扶贫办将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整合的各类涉农资金、社会各界的帮扶资金,用于产业扶贫发展形成的经营性资产界定为扶贫资产,明确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向村集体颁发扶贫资产所有权证,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抵押,拧紧了扶贫资金、资产管理的第一道“安全阀”。
如兰山区汪沟镇整合各村专项扶贫、企业援建、第一书记帮扶等资金1916万元,以镇为单位集中建设了冬暖式大棚、光伏发电站等35个扶贫产业项目,并按出资比例向各村颁发了扶贫资产所有权证,明确产权归项目村所有,为扶贫资产姓“公”夯实了基础。
放活经营权,让最能挣钱的人去用钱。
通过放活产业项目经营权,进一步增强了经营主体的发展实力,先后培育起蒙阴蜜桃、平邑金银花、郯城银杏等特色基础产业16个,新发展果蔬大棚3.2万个,建设扶贫车间1409个,建成电商扶贫网点790个,带动形成了“一镇一品、一县多业”的特色产业格局,为贫困群众稳定脱贫提供了产业发展基础。
确保收益权,让最需要的人能受益。
兰陵县矿坑镇依托兰陵蔬菜大县的市场优势,利用扶贫资金集中建设冬暖式蔬菜大棚25个,组织成立蔬菜种植合作社,自主发展无公害蔬菜种植,先后带动周边12个村、722个贫困户1214人增收脱贫。
沂水县沙沟镇集中整合各村扶贫资金400万元,到青岛保税区沂水功能区飞地建设占地30亩的高标准扶贫车间,招引企业到园区租赁生产经营,每年都有32万元的稳定收入,这些利润成为贫困户的长流水,为贫困家庭注入了活力。
落实监督权,让每一分钱都要在阳光下运行。
为确保扶贫资金资产安全,临沂市扶贫办将资金资产监管权下放至镇村,在全市568个扶贫工作重点村中,组建由老干部、老党员、致富能人、贫困户和村民代表组成的扶贫理事会,认真履行服务协调、监督建议等“第三方”职责,对扶贫资产的权属登记、经营管理、收益分配等环节进行民主监督,让“群众的事情群众办、大家的事情大家管”,确保扶贫资产运营全过程阳光透明、公平公正。
敢于担当的临沂市扶贫办的探索,为全国精准扶贫的资金找到了一个成功的管理模式。这个模式被称之为“临沂模式”或“沂蒙方案”。
“四权分置”是沂蒙老区人民创新扶贫的具体实践。在推进脱贫攻坚过程中,临沂市扶贫办大力弘扬沂蒙精神,以“功成不必在我、创业必须有我”的精神境界,锻造出了一支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沂蒙扶贫铁军”,为山东省脱贫攻坚提供了临沂方案、贡献了沂蒙智慧。每一滴汗水都不会白流,沂蒙老区精准扶贫的成就获得了社会的认可。全国产业精准扶贫现场观摩会、中央和国家机关选派第一书记示范培训班、全省脱贫攻坚现场会等会议先后在临沂市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