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文学发展幼儿音乐表达表现能力的目标

二、民间文学发展幼儿音乐表达表现能力的目标

(一)目标制定的依据

1.关注音乐领域的核心价值

艺术以感受美和表现美为基本内涵。幼儿园音乐活动是艺术领域的重要部分,也具有学科领域的要求。幼儿的音乐表达表现能力主要有旋律再现、歌词理解、音色音准、节奏乐感、动作表现等核心价值。

旋律再现体现了幼儿对于歌曲旋律和结构感知能力;歌词理解包括幼儿对于音乐作品的内涵的理解与记忆能力;音色音准反映着幼儿的声音表现能力;节奏乐感有着多样的形态如平均型、切分型、附点型、连音型等,这些节奏型在不同的节拍中有着各自不同的组织形式与动作表现;动作表现是幼儿在音乐伴奏下进行的律动活动,包括模仿律动和自由律动。这些都是幼儿音乐表达表现的学科要点。

在《指南》中也对幼儿音乐表现中的音量、音色、节奏、音调、创编、律动等提出了不同年龄段的要求。在以民间文学为载体的音乐活动中,我们从音乐领域的核心价值出发,进行各年龄段的目标制定。

2.关注幼儿发展的情感需求

《指南》提出:喜欢倾听各种好听的声音,乐于模仿自然界和生活环境中有特点的声音,欣赏作品时会产生相应的联想和情绪反应,有模仿和参与的愿望,通过哼唱、创编等活动表达自己的心情等情感方面的要求。民间文学作品本身的情感内涵和审美价值也对幼儿情感的表达有着非常大的促进作用。在目标的制定中,我们不能忽视幼儿的音乐兴趣、情感体验和态度倾向,既要关注音乐领域的核心价值,又要关注幼儿在表达表现中的情感需求。

(二)各年龄段目标

基于以上几个方面的理论来源,我们以民间文学为载体,梳理了幼儿音乐表达表现能力的发展目标,如下表:

(续表)